就怕毒油風暴重演!中央擬設「食安指揮中心」:延遲隱匿罰3000萬
中聯油脂食安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加速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修法進程,預計23日行政院會討論、通過。石崇良21日上午主持「中聯油脂預防性下架油品及其相關產品重新上架原則」記者會,除宣布19批檢驗合格油品可重新上架,並說明修法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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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食安事件設指揮中心
石崇良指出,此案凸顯現行食安制度仍有不足,未來除強化稽查及檢驗機制,也會重新檢討中央與地方分工;依現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中央及地方各有權責,但食安並非任何單一機關可獨力把關,必須透過中央、地方密切合作,才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因此修法強化地方衛生局對業者的稽查、監督及檢驗責任,並建立更明確的分工機制。
此外,修法將參考「傳染病防治法」模式,石崇良表示,依食安事件的風險程度、影響範圍及涉及層面,視情況成立「中央食品安全事件指揮中心」,統一指揮中央及地方政府應變,避免不同縣市採取不同處理方式,造成民眾混亂及業者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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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事件處理維持2原則
石崇良強調,食安事件處理維持「源頭封管、下游回收」2大原則,未來也將把預防性下架制度正式入法,明確規範下架範圍、程序,及風險解除後的重新上架或銷毀機制,讓各縣市有一致標準可遵循。
提高罰則是這次修法重點之一,石崇良解釋,通報是法律義務,這次業者明明在5月中就發現異常,卻拖到6月底才通報,導致政府無法在第一時間進行源頭封管,下游產品也未能及時回收,導致影響面擴大。
延遲、隱匿最高罰3000萬
「目前規劃隱匿或延遲通報罰鍰上限,將從新台幣300萬提升至3000萬元。」石崇良直言,隱匿的代價要讓業者無法承受,不該有心存僥倖空間,另也將擴大通報權責,過去主要規範業者的通報義務,未來將明確要求實驗室在發現檢測結果異常或超標時,必須主動通報主管機關。
石崇良感謝高雄市、台南市衛生局,及台糖、大統益等油脂業者,在事件期間持續配合逐批檢驗並穩定供應食用油,降低市場衝擊;目前上市油品均須經逐批檢驗合格後才能販售,也謝謝各地方衛生局持續加強查核,協助維持市場供應及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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