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祖平性侵案》情侶也構成性侵?性暴力必知6件事:沒同意就是性侵
性別暴力必知6件事
近期女藝人揭發電視台人員涉及性侵、性騷與偷拍等數位性暴力事件,引發社會廣泛討論。這不是孤立個案,而是映照出台灣在面對性別暴力時,仍存在的盲點與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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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
性侵害的核心在於「積極同意」(Only Yes Means Yes)。無論雙方關係多親密,只要缺乏同意,便構成侵害。特別是在受害者失去意識、無法表達意願的情況下,任何性行為都屬違法。而未經同意拍攝、散佈性影像,同樣是法律明確禁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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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創傷揭露從來不容易
許多受害者遲遲無法說出口,並非因為「不夠受害」,而是因為公開陳述需要承擔龐大的心理壓力與社會偏見。社會若一味追問「為什麼當下不說?」「為什麼現在才說?」或質疑細節不一致,就是忽略了創傷反應的複雜性。這些質疑往往讓更多受害者選擇沉默。
3. 放下「完美受害者」的迷思
受害者不會總是符合大眾想像的「完美受害者」:有人情緒激動,有人冷靜敘述,有人記憶斷裂。這些都是創傷的真實樣貌,而不該成為懷疑的理由。責任永遠在加害人,而不是受害者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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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從「MeToo」媒體揭露事件學到的提醒
近年的「MeToo」運動顯示,社群與媒體揭露成為受害者突破沉默的重要方式。然而,這樣的揭露也伴隨風險:
- 容易造成受害者再度受到輿論審判或隱私侵擾。
- 輿論焦點可能被模糊,轉而變成八卦或「分手報復」的錯誤標籤。
- 社群揭露不能取代司法與制度支持,社會必須提供更安全的申訴管道與資源承接。
這提醒我們,社群雖是重要出口,但制度更應該是受害者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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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對電視台與媒體的呼籲
此次事件也再次提醒我們,電視台與媒體並非旁觀者。作為擁有龐大影響力的機構,電視台更應承擔起責任:
- 職場安全:必須建立透明、可信的申訴與調查機制,保障員工與合作藝人的工作環境。
- 內部教育:落實性別平等與性騷防治訓練,讓所有人理解「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基本原則。
- 報導態度:避免將性別暴力事件淪為話題炒作或八卦,應聚焦制度缺口與支持受害者。
唯有電視台願意正視問題、改善制度,媒體公信力才能重建,也才能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力量,而不是加深傷害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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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社會必須展開的改變
性別暴力不應被當成消費話題,而是公共議題。我們需要:
- 法律層面:持續推動「唯有同意」的性侵認定標準,落實數位性暴力的防治。
- 教育層面:推廣性別平等與同意教育,從校園建立正確認知。
- 支持系統:加強心理支持與保護措施,讓受害者敢於說出來。
- 媒體責任:媒體報導應避免二度傷害,並聚焦在制度缺口,而非個人隱私。⠀
唯有如此,我們才能讓「沒有同意,就是性侵」成為社會的共識,並逐步建立一個更安全、更能守護每個人的環境。
(本文獲勵馨基金會授權轉載,原文為:沒有同意,就是性侵──拒絕以「分手報復」模糊焦點)(首圖來源:江祖平臉書粉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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