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曬

艷陽高照下的防曬小叮嚀

艷陽高照下的防曬小叮嚀#防曬

‧防曬不分男女老少,人人都需要防曬(嬰兒六個月大後,就可以開始用防曬乳液了)。‧在室內或車內也有大量的紫外線穿透玻璃進入(穿透率95%),所以接近窗戶邊的室內以及車內,應視同戶外,也要好好的防曬。‧長痘痘應該選用不油膩、不會堵塞毛孔的防曬;敏感性肌膚,應選用敏感性肌膚專用的防曬;而不是消極的不擦任何防曬。‧中午(10AM~3PM)是紫外線最強的時段,盡量不要出門。 ‧塗抹防曬乳液,應該在出門前十五分鐘以上就塗抹,才可以適時的發揮效果。‧即使塗抹防曬乳液,仍需配合使用薄的長袖衣物、傘及寬邊的帽子,來減少紫外線的照射。‧戶外活動或是運動流汗,會大幅減低防曬的效果,越是流汗,越應該多補擦防曬乳液。

防曬乳液塗抹過薄 當心防護效果打折

防曬乳液塗抹過薄 當心防護效果打折#防曬

陽光對皮膚的傷害,包括急性的曬傷、抑制皮膚的免疫功能,及慢性的皺紋、脫屑、乾燥、微血管擴張、曬斑、老人斑及色素不均勻等日光性老化現象,和可能導致皮膚癌的發生。為了預防皮膚受到陽光的傷害,倡導防曬的必須性。防曬乳液可以防止皮膚被曬紅、曬傷,及防止日光性老化和皮膚癌的發生。因為擦了防曬乳液會給人一種安全感,而常使人過度的曝曬。事實上擦了防曬乳液並不是擁有金鐘罩鐵布衫,近年來的研究顯示,對於防曬乳液,醫師及患者都由於過度信任而有若干盲點。塗抹防曬乳液過薄  防護效果打折首先是過於相信防曬係數,所謂防曬係數(SPF),是指延長皮膚被曬紅所需時間的倍數,例如SPF15可使皮膚被曬紅的時間延長15倍。防曬係數的測定標準為,塗抹在皮膚的防曬乳液厚度為每平方公分兩毫克(2㎎/㎝2)所測得的結果。研究顯示,一般人僅塗抹少於零點五毫克,測試了六支防曬,即使防曬係數高達五十的防曬乳液,實際的防護效果都不到三倍,也就是說,即使使用SPF50的防曬,如果塗抹太薄,實際防曬係數僅有不到SPF3的效果。相信這也是許多肝斑、雀斑患者一再複發的重要原因。避免紫外線照射  遵守ABC三點1、A(Avoid)就是避免紫外線的照射:所以早上十點至下午三點紫外線最強的時段,儘量不要出門。2、B(Block)就是阻斷紫外線的照射:因此每天塗抹防曬乳液仍是十分必須的。3、C(Cover)就是遮蔽:外出時儘量使用傘帽子或長袖衣物來遮蔽皮膚。防曬必須從小做起,並持之以恆。此外防曬乳液的選擇除了係數的考量之外,還須注意可同時阻斷長波紫外線UVA的產品。塗抹防曬乳  至少1.5cc防曬乳液建議每天使用兩次以上,防曬乳液塗抹的厚度影響防曬的效果甚大,依照標準的塗抹厚度,每次塗在臉上及頸部、手臂,大約需要一點五西西的防曬乳,以每天使用兩次計算,一瓶一百西西的防曬乳液大約可以使用一個月,即使僅使用在臉部,也須於兩個月內用完。加上外用抗氧化劑  防曬更完善當然僅僅是防曬仍是不夠的,美國皮膚科醫學會雜誌提到,人類的皮膚天生即有許多抗氧化劑,來防止陽光及污染等所造成的氧化壓力。不過人體許多低分子量的抗氧化劑,會在陽光照射下逐漸減損,所以適當的使用外用抗氧化劑加以補充,例如左旋維他命C、維他命E、硒、鋅、植物性抗氧化劑中的Silymarin,大豆異黃酮,及茶多酚等,可以減少陽光造成的皮膚傷害。彭賢禮 醫師建意局部抗氧化劑配合防曬乳液的使用,可以使皮膚有更完整的保護,對於防範皮膚癌及陽光造成的皮膚老化能達到更好的效果。

了解防曬,看懂無字天書

了解防曬,看懂無字天書#防曬

炎炎夏日,防曬的需求大增,如何選擇防曬乳液以及做好防曬,對許多人都十分重要。但是防曬品標示中的英文,對於消費者而言,有如無字天書一般。要了解防曬,先要了解紫外線。紫外線包含有短波(UVC)、中波(UVB)及長波(UVA),其中UVC會被大氣中的臭氧層所吸收,所以影響皮膚的曬傷、老化、曬黑的,主要是UVA及UVB。對於UVB的防護,主要是看防曬品上標示的SPF數值,SPF是Sun Protection Factor的簡寫,其所代表的意義是,延長皮膚被UVB曬紅時間的倍數(SPF15可以延長為原來的15倍)。例如,一般人若在陽光下十分鐘會曬紅,則SPF15的防曬,可以延長為150分鐘才被曬紅(SPF15=10分鐘X15倍=150分鐘)。對於UVA的防護,日本系統的化妝保養品,採用的是的PA的表示法;歐美系統的化妝保養品則採用PPD數值及IPD數值。IPD是立即性的曬黑,在照射UVA後立即變黑,PPD是持續性的曬黑,在膚照射UVA的2小時後仍持續存在的曬黑。PPD數值及IPD數值所代表的意義是,延長皮膚被UVA曬黑時間的倍數(IPD8可使立即性的曬黑延長為原來的8倍,PPD10可以使持續性的曬黑延長為原來的10倍)。例如,一般人若曬十分鐘的太陽會有持續性的曬黑出現,則PPD10的防曬,可以延長為100分鐘才被曬黑(PPD10=10分鐘X10倍=100分鐘)。PA是以+號的多寡來表示,其中PA+表示PPD數值2~4,PA++表示PPD數值4~8,PA+++表示PPD數值>8。常見的防曬品成分,包含物理性及化學性兩大類。物理性的防曬,幾乎不會引起過敏性反應,但是和化學性防曬比起來,在外觀上較不透明,呈現像是鐵獅玉玲瓏的白色;化學性防曬成分種類很多,防護效果也各不相同(見表)。其中對氨安息香酸(PABA)較易引起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尤其是小孩子),目前已很少用, Padimate-O屬於對氨安息香酸酯(PABA esters), 和PABA比起來,較不會引起過敏。選擇防曬品時,需挑選同時可以防護UVB及UVA的廣效性防曬乳液(Broad Spetrum Sunscream),尤其是需具有上述中可以防護UVA的成分;其次看防曬係數(SPF)是多少,以及防護UVA的係數是多少(PA或是IPD,PPD)。如果在戶外的時間很短,只要擦SPF15以上PA+或PPD4以上的防曬就可以了,如果戶外活動的時間很長,最好選用SPF30以上,PA+++或PPD10以上的產品。選好了防曬乳液,接著要了解如何的擦防曬乳液才是正確的。防曬係數的測定標準為,塗抹在皮膚的防曬乳液厚度為每平方公分兩毫克(2㎎/㎝2)所測得的結果。研究顯示,一般人僅塗抹一毫克,甚至只有零點五毫克的厚度,即使擦了SPF50的防曬乳液,也等於只有SPF2.7~7.1,可見得塗抹厚度影響防曬效果甚大。塗抹不均勻也會影響防曬效果,因此2003年版的皮膚科Fitzpatrick教科書建議,塗抹兩層的防曬乳液,可以較為均勻及提供較好的防護。至於多久需要再次的補擦防曬乳液,一般建議,每兩至三個小時需要再次的補擦。在2001年的美國皮膚科醫學會雜誌,有一篇報告指出,在外出前15~30分鐘塗抹防曬乳液,當曝曬陽光後15~30分鐘再次的塗抹防曬,以及當游泳、用毛巾擦、過度流汗及摩擦等,會影響防曬的效果時,再次的補擦防曬乳液,對於防範曬傷可以得到較佳的效果。對於UVA的防護效果方面,學者Diffey在2001年發表的論文中指出,影響最大的是塗抹的厚度(占72%),其次是塗抹是否均勻(占16%),防曬品吸收UVA的效果影響最小(占12%)。也就是說,雖然選了很好的防曬乳液,如果沒有正確的使用,防曬效果仍是大打折扣的。除了塗抹防曬乳液外,要避免紫外線傷害,還需要做到儘量避開上午十點到下午三點的太陽,以及外出時多戴寬邊帽、撐傘、穿著織的較密及深色的長袖衣服,以加強防護。

防曬乳  天天擦才有效

防曬乳 天天擦才有效#防曬

早期的防曬乳以隔絕紫外線B為主,預防曬傷。後來發現有些日光性皮膚病、皮膚老化甚至是皮膚癌都和紫外線A脫離不了關係,才引起人們對紫外線A防曬的重視。化學性成份是能吸收紫外線A或B的有機化學物質,可分為水溶性及油溶性,以油溶性佔大部分,這也就是為何多數防曬乳感覺油油的,尤其是隨著SPF係數的提高,內含有效成份濃度越高,因此也越油膩。隨著奈米旋風的興起,美容產品也搭上此風潮。奈米產品因分子小,容易穿透皮膚而被吸收,但是只有「需要作用在皮膚深層」的保養品才需要應用到奈米技術。而防曬乳的訴求是阻隔紫外線,不是要讓皮膚深層吸收,所以只需要吸附於表皮上層即可。市售強調奈米等級防曬乳指的是,將其中所含物理性成份奈米化。以前由於氧化鋅及二氧化鈦顆粒大造成可見光的反射強,因此外觀上會顯得泛白,比較不受歡迎,奈米化的氧化鋅及二氧化鈦仍保有反射紫外線的功能,但大大降低可見光的反射,因此外觀上顯得較透明而不會那麼白。奈米化的二氧化鈦本身容易因接觸紫外線及空氣後,造成光催化反應,進而產生自由基,並破壞皮膚。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所有的產品都會加入矽靈,隔絕空氣的接觸,以避免光催化反應。大部分的女性習慣在防曬乳外層擦上粉餅彩妝,但建議在抹完防曬乳十五至卅分鐘後,等它完全附著於表皮後再擦,否則可能影響防曬的效果。另外擦上防曬乳後,馬上用吸油面紙吸掉油份,也可能吸附掉防曬的有效成分,導致防曬效果減退。

夏日漸近,該準備防曬了嗎?

夏日漸近,該準備防曬了嗎?#防曬

人們口中的紫外線實際上還可細分為長波長的UVA、中波長的UVB及短波長的UVC,其中UVC在併入大氣層時,已在臭氧層的防護下被隔離,能輻射到地面的只剩下UVA和UVB了。UVB又稱為“戶外紫外線”,只要適當的遮掩即可隔離,它是引起皮膚泛紅、發炎及曬傷的主要原因;UVA會折射進室內,又稱為“室內紫外線”,其能深入真皮層,會對膠原、彈力纖維甚至纖維母細胞進行破壞,所以UVA不但是會激發色素合成而使膚色“變黑”,更是造成皮膚“老化”及細紋產生的主要禍首。肌膚受到紫外線刺激後,麥拉寧細胞(色素細胞)便會活躍起來,製造更多的麥拉寧,使膚色變黑。每個人的皮膚,對紫外線的反應都不相同,這不只與麥拉寧的活躍與否有關,皮膚本身對紫外線的敏感 度,也會有所不同。知道紫外線對皮膚可能造成的傷害後,就不難了解我們為什麼要防曬了。紫外線可導致皮膚癌、皮膚老化、曬傷、黑色素沈澱及導致黑斑、雀斑等之惡化外,日光也會使皮膚老化速度加快十倍,所以囉,紫外線的傷害是日積月累的不能忽視它!據統計在二十歲以前所接受的紫外線量佔一生中紫外線曝露總量的百分之五十至七十五。從小防曬可降低皮膚癌發生率一倍以上,所以小孩也要防曬。對臉上有黑斑或希望皮膚白皙的人而言,防曬更是不可缺少的一環。至於防曬的原則除了儘量避開中午的太陽(上午十點到下午三點)外,外出時應多戴帽、撐傘、穿著薄長袖衣服及養成使用防曬霜的習慣。【一般防曬品可分為物理性、化學性及混合型】․物理性防曬品-可反射紫外線,優點是溫和不刺激,缺點則是較油。․化學性防曬品-可吸收紫外線將其轉換成不傷害皮膚的物質,優點是清爽不油膩,缺點則是可能較刺激甚至引起過敏。另外,大家一定常聽到「SPF」這個字眼。所謂防曬係數SPF(Sun Protection Factor),為防曬功能的指標。SPF數值代表該防曬品在UVB的照射下保護肌膚不被曬紅、曬傷的時間。例如,原本五分鐘會曬紅的人,使用SPF15的防曬品,可使皮膚被曬紅的時間延長十五倍,所以是五乘十五等於七十五分鐘。平日使用防曬係數至少十五以上。若是長時間曝露於日光下,例如海邊、河邊、高地、沙灘、柏油路等地活動,必須選擇更高係數的防曬品。另外,因為近年來對UVA的認識,而使許多防曬用品也有防UVA的功能。理想的防曬產品應是SPF25&PA+以上。此外,若您要從事水上活動,則最好選擇具防水功能之防曬品。防曬最基本的方法,就是外出時使用遮陽傘,穿上長袖衣物,或戴上帽子,至於臉部就可擦上防曬乳來保護你的臉部肌膚。在選購防曬乳時,應先在一小部分的肌膚上試用,若沒有異常反應發生,就可安心的使用了。 別以為只有豔陽高照時才需要防曬,就連陰天、甚至雨天都要記得防曬,因為雖然烏雲遮住了太陽的光線,卻無法阻擋它的穿透力,所以只要是白天都必須做防曬的工作,日常保養,使用SPF15即可,日曬之前三十分鐘擦,效果較佳,而對於長時間曝曬太陽下,則應每隔三小時再擦壹次,及選用高係數的防曬品。游泳時宜使用防水性的防曬產品,而洗臉後或流汗過多時,應再補強一次。炎炎夏日即將到來,再次提醒您,唯有做好防曬的功夫,才能保有一身美麗、白皙、健康的皮膚哦!

作好防曬,減少罹患皮膚鱗狀細胞癌機率

作好防曬,減少罹患皮膚鱗狀細胞癌機率#防曬

陽光照射對皮膚的傷害是具累積性的。根據國外的統計,愈早防曬,則可減少罹患皮膚鱗狀細胞癌的機率,可見防曬的重要性。一般人認為只要在夏天或大晴天才需要做防曬的工作,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觀念。陽光中的紫外線依照它們的波長可分為UVA (波長320-400nm)、UVB (波長290-320 nm)、UVC (波長280-290 nm)三種。UVA是隱形的殺手,因為它看不到,穿透力又強,可以透過雲層、玻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管室內室外,時時刻刻伴隨著您,是造成皮膚老化的主因;UVB是一般民眾認知的紫外線,主要造成急性的傷害─曬傷,亦具有累積的作用,長期曝曬也會造成皮膚的老化及皮膚癌;UVC對人體造成的傷害性最大,所幸它已被地球外圍的臭氧層過濾掉了,然而臭氧層的漸漸破壞,UVC已慢慢地威脅著人類。防曬的工作是不分冬夏、不分晴雨,是每日必作的保養功課,尤其應避開上午10點到下午4點的太陽光照射,因為此時的紫外線量最大。如何選擇防曬品SPF(Sun Protection Factor)防曬係數: 指塗抹防曬產品後皮膚最小致紅劑量,除以未塗抹防曬產品皮膚最小致紅劑量所得之倍數。比方說,受試者在未使用防曬產品前,十分鐘就已經曬紅,而使用防曬品 SPF15後,則約需要150分鐘(15x10)才會曬紅。一般SPF建議係數至少為15,但由於一般民眾塗抹防曬乳液量約標準測試量的1/4至1/3,甚至更低,因此防曬保護效果大打折扣,基於考量,建議考慮SPF值較高的防曬產品。什麼才是好的防曬品,並無標準答案,應視自己的需要選用自己最適合的產品;重要是產品要清楚地標示製造成份、日期、有效期限、且具低敏感性、非粉刺性,同時可防禦UVA及UVB才是好的防曬品。

二十歲後,皮膚的老化就開始明顯

二十歲後,皮膚的老化就開始明顯#防曬

) 內在-自然:是一種先天基因隨時間排程的老化,影響到陽光曝曬及非曝曬的皮膚,特徵為皮膚變的乾燥、鬆弛、出現皺紋及萎縮。基因上的老化因人而異,所以皮膚隨老化而失去的緊實感及彈性會因個人而有所不同,而且同一個人身上的皮膚也會因不同的部位而有不同程度的老化。) 外在:來自於外界所接觸的有害因子,如抽煙、污染物質及陽光。慢性反覆性的曝露於陽光(紫外線A及B)是造成皮膚老化最顯著的外在因子,這種老化又稱之為日光性老化。日光性老化影響部位為曝曬於陽光的皮膚,臨床特徵為皮膚出現細小及粗大皺紋、表面粗糙、乾燥、鬆弛、細小微血管擴張、紫斑以及出現不規則的色素沉澱,如黑斑(老年斑或肝斑)及去色素斑,同時罹患良性及惡性皮膚癌的機率也會增加。無法減緩或停止先天性基因的自然老化,至少我們可以做些事情去預防外在的老化。遠離抽煙是必要的,同時要避免陽光曝曬,尤其是早上十點到下午四點,因這段時間的紫外線強度最大,使用至少 SPF15廣效性防曬乳液。廣效性防曬乳液可以同時保護皮膚免於紫外線A及紫外線B的照射傷害。防曬乳液於外出15至30分鐘前擦拭,即時是陰天也要防曬,並每隔2小時重覆塗抹一次;白天外出時,可以撐傘或穿戴寬邊的帽子、長袖上衣及長褲。目前於市場上或研究上,有許多研發藥物或機器已被用來改善老化皮膚,包括外用抗氧化物如維他命C及E、大豆異黃胴素、茶葉多酚等;使用保溼劑,維他命A酸,果酸等;使用皮膚美白產品如左旋維他命C及麴酸等;注射肉毒桿菌素,玻尿酸或膠原蛋白;也可使用雷射或脈衝光換膚甚至電波拉皮等,均可用來改善整體的外觀容貌,製造更年輕的肌膚。塗抹防曬乳液是有幫助的,但它的保護仍然不夠,許多醫學美容製品可以彌補防曬乳液的不足。結合外用抗老化製品及其他內外科的方法仍是治療肌膚老化最好的方式。

擦防曬到底會不會致癌?

擦防曬到底會不會致癌?#防曬

每當談到皮膚保養或是防癌抗老,規則使用防曬劑是必然到的話題,即使在冬季也不例外。然而最近英國則有報導一種防曬成份PBSA可導致細胞染色體突變,而有致癌的可能。防曬劑是否真會致癌?PBSA是2-phenylbenzimidazole-5-sulphonic acid的縮寫,在臺灣的防曬品內並不多見。防曬劑致癌的疑慮,事實上由來已久,最早是擔心防曬劑內有亞硝酸胺,1995年瑞典又有使用防曬劑者婦女產生惡性黑色素瘤反而是不使用者3.7倍的報告,但未何儘管防曬劑致癌的傳聞不斷,醫療界卻從未中斷對防曬劑之鼓吹?原因很簡單,至目前為止,有關防曬劑防癌抗老的證據,遠遠多過其負面之報導。在試管內發現的危機與真正在人體的作用有一大段距離,更何況防曬劑的設計是停留在皮膚上,真正吸收比例甚小,而亞硝酸胺在防曬劑內是污染物,而非應有成份。至於產生惡性黑色素瘤比例增加,目前一般歸因為使用防曬劑不確實,或早年之防曬劑效果不彰。此外,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原本會使用防曬劑者,往往就是容易曬傷,產生皮膚癌及惡性黑色素瘤者。尤其長波紫外線防曬的觀念是到近年來才被重視,早年之防曬劑並未考慮到長波紫外線防曬,而現今研究則指出雖然中波紫外線是造成惡性黑色素瘤的主因,但中、長波紫外線協調作用,效果更強。過份依賴及相信防曬劑,若因而在陽光下停留更久,反而對皮膚產生更大傷害!今日的防曬劑雖然防曬效果明顯改善,各種高防曬係數(SPF)的商品輕易可見,然而塗抹量不足,或有些部位往往遺漏未擦到,或是未能依需要補充,都可能使防曬效果大打折扣。而在長波紫外線防護上,目前最普遍使用的成份avobenzone﹝又名Parsol 1789﹞其實並不穩定,在日曬不久後有很高比例會產生結構改變,而失去防曬效果,尤有甚者,反而可能使另一種目前最常用的防曬成份Parsol MCX連帶受影響。且長波紫外線防護的效果,目前並無公定的測定標準,不論消費者或醫師,都難以單憑外包裝說明,而作推薦或選購。除此之外,有些人雖然避開了正午的太陽,但若同樣是曬傷,當下午太陽斜射時曬傷,反而會接受更多長波紫外線,這是因為一般曬傷是由中波紫外線所引起,其中長波紫外線的影響只佔20%,但當太陽斜射時,陽光中會含有更高比例的長波紫外線。對防曬劑期望太高,可以說是一般人共同的問題,也是醫療界過份強調使用防曬劑的結果。▲正確的防曬觀念應該是以減少任何不必要的日曬為先,其次使用衣物、帽子,乃至加裝防紫外線玻璃窗,再過來才是使用防曬劑。目前市面上已輕易可以買到添加防曬成份的陽傘及衣服,其防曬效果可輕易超過市面上最好的防曬劑,而即使是一般衣服,只要織得夠密,防曬效果也不差。防曬劑自1928年正式問市以來,最初只被定位在防止曬傷,但隨後的研究則指出防曬劑的角色不僅於此。雖然70餘年來,防曬劑已大有改良,但仍有更多尤待改良處。真的想靠光擦防曬劑達到防老、抗癌的目的,而不在其其它方面同時加以配合,這樣的期待恐怕太高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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