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友凍精卵最高領7萬元!專家曝「3困境」領不到補助:盼擴大癌別
近年來癌症有年輕化趨勢,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2022年癌症登記報告統計,平均每4分2秒就有1人罹癌,其中16.33%癌友介於15~49歲之間,等於每6位罹癌者就有1位正處於育齡階段。若單看女性族群,則每5位罹癌女性就有1位屬於育齡女性,比例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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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性凍卵保障癌友生育權
新光醫院不孕症中心主任李毅評表示,女性在35歲後卵子品質會明顯下降,自然懷孕率降低、流產風險上升,染色體異常的機率也大幅增加;對許多年輕女性癌症患者而言,在罹癌後必須立即接受化療或放療,可能會對卵巢造成不可逆的損傷,使卵子品質迅速下降,甚至可能完全喪失生育能力。
李毅評認為,年輕女性癌友若能適時接受醫療性凍卵,是保障未來生育權利、避免不孕症的關鍵解方。在癌症治療前先凍卵,可將卵子品質固定相對年輕的狀態,即便治療後卵巢功能受損,仍保有未來生育可能。
李毅評指出,從臨床角度來看,若青少年在青春期、甚至剛開始月經時就罹癌,生育能力的保存會相對複雜,可能需要採用卵巢組織凍存等更進階的技術。透過醫療性凍卵的補助計畫,能協助這些仍未開始規劃人生的年輕患者,避免因疾病而過早失去成為父母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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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提3建議擴大保障
TEFA台灣凍卵協會理事長曾琬婷表示,國民健康署在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推動「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為年滿18歲~40歲的乳癌及血液癌患者,提供取卵療程或取精處置保存補助,凍卵最高補助費用新台幣7萬元,凍精最高補助8,000元,每人最多兩次補助,預估首年有600位癌友受惠。
然而,年輕女性癌友想要凍卵保障生育權利,但在現行法規及醫療資源下有諸多受限。曾琬婷提到,例如癌別不符合試辦計畫申請資格、補助資訊不明確導致錯過申請時機、必須在同一家醫療院所完成癌症治療和凍卵手術等,醫界與社會認知若不充足,也會導致病友錯過最佳凍卵時機。
為擴大年輕女性癌友的生育權利保障,加上觀察到目前在醫院衛教的跨科轉介機制並不夠完善,曾琬婷說明,針對「醫療性凍卵補助」提出3項建議,包括:
- 擴大癌別範圍及年齡:應盡速規畫擴大癌別,並設定時程表;將保障年齡下修至18歲以下,涵蓋青少年癌友。
- 解除醫院「同院」完成癌症治療及凍卵手術限制:提升偏遠地區病患使用補助的便利性和可近性。
- 強化醫院跨科別的轉介機制:完善衛教轉介機制,將生育保存衛教和跨科轉介機制列為醫療標準流程。強化社會宣傳,透過多元管道強化社會大眾認知。
現行人工生殖法有進步空間
曾琬婷指出,現行台灣《人工生殖法》規定,僅有不孕或有特殊醫療理由的異性戀夫妻可以委託進行人工生殖,導致許多有經濟能力、有生育意願的單身女性,即便在年輕時耗費心力與金錢完成了凍卵,卻無法在國內合法使用自己的卵子來生育,單身女性的生育自主權仍需被看見。
曾琬婷說,以色列為45歲以下女性(無論是否結婚)提供全額生育保存補助,直到她們育有兩名活產子女為止。法國則不設婚姻限制,透過社會保險制度為43歲以下女性提供多次療程的全額補助,讓女性能在不受經濟壓力限制的情況下進行生育保存。建議台灣政府借鏡國際生育政策與補助制度,修改法條保障未婚女性生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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