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法》重大突破!《人工生殖法》修法爭論已久,行政院今(11)日提出政院版修正草案,適用女女同婚及單身女性,國健署11日回應,若未來新法三讀通過,擴大適用對象與提供人工生殖補助是不同考量階段,補助範圍未來討論,需要考量國家資源配置,期盼未來的制度更完善、更友善。
《人工生殖法》重大突破!《人工生殖法》修法爭論已久,行政院今(11)日提出政院版修正草案,適用女女同婚及單身女性,國健署11日回應,若未來新法三讀通過,擴大適用對象與提供人工生殖補助是不同考量階段,補助範圍未來討論,需要考量國家資源配置,期盼未來的制度更完善、更友善。
女性卵子品質在35歲後明顯下降,自然受孕率也隨之降低,一旦罹癌更會大幅提升生育風險。一名女性個案在高中時期就罹癌,尚未具備「凍卵」的概念,等到大學畢業準備重返正常生活,卻再次面臨癌症復發,為保留未來生育的可能性,才匆忙進行凍卵。專家呼籲,政府與社會應多關注女性在生育選擇上的權益保障。
台灣嬰兒出生率連年下降,晚婚晚育成為社會盛行風氣,但有鑑於國內生殖醫學技術成熟、效益高,仍有許多海外夫妻在求子路上,不惜飄洋過海來台圓夢。醫師指出,全球每6人就1人有不孕困擾,許多人「跨境求子」首選台灣,不僅因政府近年積極推廣生育補助,在生育成本及法規上也相對開放。
面對台灣少子化危機持續惡化,凍卵是女性保留未來生育選擇權的規劃方式之一,但目前生育補助條件及對象限制多,台灣生殖醫學會與台灣凍卵協會共同發布最新「少子女化對策-擴大人工生殖補助」建言書,呼籲政府持續優化補助制度,放寬醫療性凍卵條件,讓女性在不同人生階段擁有更多可能性。
晚婚、晚育已是現代社會常態,根據統計,台灣女性生育第1胎的平均年齡逐年上升,從2005年的27.7歲上升至2023年的31.5歲。面對生育年齡不斷推遲與未來的不確定性,許多女性在實現自我或投入事業的同時,也開始思考:「如果我還沒準備好,卻又不想放棄當媽媽的機會,該怎麼辦?」此時凍卵便成為備受矚目的選項之一。
受晚婚晚育趨勢影響,台灣少子化情況嚴重,生育率連年下降,2024年雖逢龍年,估計全年生育率卻比上一次龍年下降近5成。但醫師門診觀察發現,近年至生殖中心求診的未婚族連年增加,生殖醫學應循合法專業醫療途徑,部分民眾自行採用民間偏方「滴精法」生育方式,恐造成後續法律、健康風險。
衛生福利部於2024年5月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提出開放單身女性、女同志配偶、代理孕母合法進行療程,並已於今年7月預告期滿,外界關注後續審議進度。對此,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預計國健署將於11月前將草案送入衛福部,承諾最快2024年底可將草案送進行政院。
衛福部國健署今年5月公布《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開放單身女性、女同志伴侶適用人工生殖技術,同時開放「利他代孕」,替不孕症夫妻、男同志伴侶開了一條生路。TFC臺北婦產科生殖中心院長胡玉銘醫師表示,診間曾有一名先天性無子宮症的高中女生來求診,但她卵巢功能正常無虞;當時身邊的人都跟她說代孕就快合法了,還是能夠有自己的孩子,但等待至今她過了更年期,已無緣養育。類似個案在婦科中數見不鮮,期盼草案能儘早通過,莫再延宕。 台灣《人工生殖法》17年前立法採取「婚育一體」的概念,因此僅限不孕症夫妻適用 而台灣同婚通過已滿5年,同志族群的生育配套政策卻仍未完善。反觀台灣社會不斷發展、進步,出生率卻連年下降,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年7月台灣已連續43個月「生不如死」,人工生殖法修法其實已迫在眉睫。 TFC臺北婦產科診所生殖中心主任醫師李怡萱表示,根據內政部2023年統計,台灣女性有偶率僅42.9%,30-35歲育齡女性有偶率更僅有41.4%,台灣人又有「先婚後有」觀念,若不修法放寬人工生殖法對象,台灣的生育率不低也難。 「台灣有代孕需求,是人人心知肚明的事情。」胡玉銘醫師表示,自己從40年前成為婦產科醫師開始,遇過許多媽媽焦慮地帶著剛上高中的女兒來到診間,因為孩子的初經遲遲未來,不少都是「先天性無子宮症」的個案,在亭亭玉立的年紀就註定一輩子不能有自己的孩子,類似的個案其實比想像中更多。 胡玉銘醫師分享臨床案例,30多年前在診間有一名高中女生,同樣因為沒有月經被媽媽帶來,被診斷出先天無子宮症後,身邊的人都跟她說,代理孕母就快合法了,屆時一樣可以透過自己的卵子養育下一代;但如今她已過了更年期,都還沒等到一道曙光;另一名個案更為此就讀法律系,但即使畢業、考上律師了,台灣的《人工生殖法》依舊紋絲不動。 胡玉銘醫師指出,無數亭亭玉立的少女,即使先天性無子宮,但卵巢功能其實都正常無虞,可受限於國家的生育政策、法規,只能花費高昂的價格到國外尋求代孕,而台灣試管嬰兒技術數一數二,諸多國人卻無法使用。期盼反對團體能夠看見病人切身的痛苦、聽見她們的心聲。 而本次修法納入單身女性適用人工生殖技術,胡玉銘醫師表示,台灣不婚族比率越來越高,臨床也遇過未婚高收入女性,跟男朋友一起來到診間想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但礙於現行法規,一定要結婚才能施作,彼此不想被婚姻束縛,卻因此被擋在拚生育率的門外。 胡玉銘醫師指出,代理孕母制度在美國、英國、歐洲等先進國家已行之有年,台灣皆可以參考,孩子出生後備妥文案,讓親權歸還到生理學父母身上;立法也要以代理孕母的權益為主,懷孕過程中的危險,應以生命健康為優先考量,盼盡速修法,還給受到疾病所苦而無法生育的女性一個生育的機會。 李怡萱醫師則說,台灣單身族群中有部分「想生也有能力生養」的人,卻因為沒有找到對象,被法規排除在外;臨床上曾遇過一名女性,有計畫單身生育,是爸爸陪著來看診的,顯示單身生育背後也是有家庭支持系統。另外,台灣同志婚姻上路滿5年,同志伴侶沒有辦法透過一般狀況下懷孕,同樣也需要《人工生殖法》修法,放寬使用標準,讓想要生育的人擁有生育自主權。 ▲TFC臺北婦產科診所生殖中心院長胡玉銘。圖/TFC臺北婦產科診所生殖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