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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驗出有毒金屬 長期接觸恐中毒

化妝品驗出有毒金屬 長期接觸恐中毒#化妝品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近日媒體報導中國大陸於進口之法國「歐舒丹杏仁緊膚磨砂膏」驗出重金屬「鉛」含量超標,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為保障市民安全,立即派員前往台灣歐舒丹股份有限公司查察蒐集涉疑產品及相關資料。該公司表示,若民眾對於台灣歐舒丹直營櫃點或官網購買之「杏仁角質美體霜」仍有疑慮,可就近至各櫃點或聯繫客服人員辦理退、換商品。「鉛」是一種有毒金屬,長期接觸易致中毒,於臨床上可能會出現貧血、神經系統的障礙,輕者則會引起失眠、幻覺、神經錯亂或痙攣、影響兒童發育、造成流產或早產,通常中毒的途徑是透過食入或吸入。行政院衛生署於94年公告增列鉛及鉛化合物屬化粧品禁用成分,惟考量「鉛」可能存在於天然礦物成分,若製造過程中因技術上或使用原料等因素無法排除之自然殘留不得超過20ppm。含禁用成份之化粧品已涉屬「妨害衛生之物品」,足以損害人體健康,違反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其妨害衛生之物品沒收銷毀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消費大眾,於愛美之餘,也要注意化粧品的品質及衛生安全,購買化粧品時,應慎選來源清楚、標示完整的產品,謹記化粧品選購小秘訣「一不二要」原則:「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

化妝品非藥品 誇大療效恐開罰

化妝品非藥品 誇大療效恐開罰#化妝品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愛美是女性的天性,但面對琳琅滿目的化粧品,選購產品前,消費者應詳加確認產品標示是否符合化粧品的標示規定,彰化縣衛生局表示,化粧品非藥品,無法治療或預防疾病,因此不得有涉及誇張、不實及療效之宣稱。化粧品是指施於人體外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掩飾體臭或修飾容貌之物品。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化粧品標籤、仿單及包裝應刊載品名、全成分、用途、重量或容量、批號或出廠日期,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並應刊載保存方法以及保存期限;含藥化粧品需有許可證或核准字號。市面上化妝品廣告常見不當宣稱包括「治痘」、「去疤」、「抗自由基」、「消炎」、「止痛」、「消脂」、「減肥」、「豐胸」、「排毒」、「改善橘皮組織」等詞句。彰化縣衛生局呼籲,對於過度誇張宣稱化粧品效能,則應提高警覺,做個聰明的消費者,避免花了錢財,還傷了皮膚和身體健康。

網路化妝品廣告違規 非藥商刊登恐觸法

網路化妝品廣告違規 非藥商刊登恐觸法#化妝品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去年查處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256件,共開罰654萬5千元。衛生局指出,遭裁罰案件中,化粧品就佔了244件,比例高達95%;廣告平臺以網路135件居冠,其次是電視89件、平面媒體30件、電臺2件。 衛生局指出,為吸引消費者目光,各家廠商無不祭出多樣化的廣告以促銷產品;尤其網路平臺門檻低,但也務必遵守相關法令。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為維護藥物及化粧品使用安全,每年都會全面監控有線電視、廣播電台、平面報章雜誌、網路等媒體廣告。去年共處分違規廣告256件,其中化粧品244件;藥物12件,總計共裁罰654萬5千元。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12件違規藥物廣告,主要是商品屬於藥事法管理之藥物。244件化粧品違規廣告,常見為未申請廣告核准就刊登或未依廣告核定表內容完整刊登。也有賣家不瞭解產品屬於化粧品,而誤觸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藥物、化粧品業者刊登廣告前,應事前將欲刊登之廣告內容,包括廣告文字、圖片、言詞向轄區衛生局或行政院衛生署申請廣告核准,並依廣告核定內容完整刊登;非藥商切勿刊登藥物廣告,以免觸法。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每年皆辦理藥物、化粧品業者及傳播媒體業者宣導、講習暨免費發放法規手冊,來提升業者法規認知,降低廣告違規率。手冊放置在衛生局服務臺供免費索取,送完為止;課程則採機動並會在網路開放報名,也會請相關公會協助告知業者。

醫訊/化妝品行銷研習 盼提升國內產業品質

醫訊/化妝品行銷研習 盼提升國內產業品質#化妝品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近年來亞洲許多國家的化妝品產業在國際市場攻城略地,其中尤以韓國挾創新研發與品牌行銷能力,輔以政府資源挹注,使其化妝品產業每年以10%的速度快速成長,更已發展出國際性品牌,於世界舞台與歐美化妝品大廠一較高下。而品牌奠基於優良品質,全球各國也愈來愈重視化妝品品質,包括東協、歐盟等大型市場以及中國大陸,未來都將推動化妝品必須通過認證才能輸入、上市的規定。為此,生策會表示,為提升我國化妝品品質、強化本土化妝品產業體質,並配合政府輔導生技產業政策,協助帶動我國化粧品產業之發展,同時將SNQ國家品質標章之審驗機制帶入企業品管流程,故規劃舉辦「化粧品行銷研習營暨SNQ國家品質標章說明會」,盼能提升國內化粧品業者的國際競爭力。主辦單位:生策會、臺灣化粧品工業同業公會協辦單位:台北市化粧品商業同業公會活動時間:101年10月29日下午二時至五時活動地點:台中世界貿易中心301會議室(台中市西屯區天保街60號)報名網址:http://www.snq.org.tw/chinese/01_news/02_02detail.php?ndid=28

化妝品別亂買 認明衛署許可最安全

化妝品別亂買 認明衛署許可最安全#化妝品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女性愛美,最不可或缺的就是化妝品了,不過坊間化粧品種類琳瑯滿目,對於產品標示或其品質是否符合相關法規之規定,提高警覺,在選購化粧品時能把握「停、看、聽」3項原則,可避免使用到有害健康之不良化粧品,以維護自身安全,選用化妝品、清潔滋潤劑等需認明產品上的衛生署許可證字號。首先,先「停」下來瞭解化粧品的管理規定:化粧品在法規上分為「一般化粧品」及「含藥化粧品」二類,一般化粧品是指一般僅具有滋潤或清潔毛髮與肌膚、遮瑕修飾外貌,或是增添香味等用途的產品,而含藥化粧品則具有衛生署公告特定的成分及功能,如染髮劑、燙髮劑及防曬劑等,且必須領有衛生署許可證字號後,才能製造、進口或販售。仔細「看」產品外盒或廣告相關訊息:選購時,應仔細看化粧品的產品標示及介紹內容,包括產品用途、製造來源以及保存期限等等。若產品資訊不夠完整,或是過度誇張化粧品效能,則應提高警覺,以免購入來源不明、過期、或是含有可能危害健康成分的不法產品。勿「聽」信誇大醫療效果的使用心得:化粧品不是藥品,無法治療或預防疾病,對宣稱「消炎」、「預防皮膚炎」、「修補傷口」等涉及醫療效能之詞,不應隨便聽信,另外「立即見效」或「完全無副作用」等過分誇大詞句亦不能輕信,把握了這三項原則,選購或妝品就能找到最適合、也最安全的商品了。

化妝品明確標示很重要 勿信誇大效果

化妝品明確標示很重要 勿信誇大效果#化妝品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炎炎夏日到來,也是要美更要白的季節!市售化粧品玲瑯滿目,廣告行銷手法花招百出甚至千奇百怪,如何作個聰明消費者,讓您荷包不失血,又能為自己的健康把關?在愛美之餘,購買化粧品時,除應遵守「一不二要」原則,別被誇大療效所騙,看清楚標示,勿輕易使用標示不完全的產品。衛生局劉建廷局長提請,化粧品分為一般化粧品及含藥化粧品2種,一般化粧品指的是未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之化粧品,毋須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而含藥化粧品則須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並經過核准才可以製造及販售(如:染髮劑、燙髮劑、止汗制臭劑、防曬劑及部分美白產品)。除了產品外包裝印有衛署粧製字第○○○號(國產)或衛署粧輸字第○○○號(進口),而化粧品的選購,首重來源,無論是國產或是進口的化粧品,都應明確標示製造(國產者)或是進口商名稱及地址,以免買到問題商品時求償無門。購買時應遵守「一不二要」原則:「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外,為維護消費者健康,民眾如有發現產品使用不良或疑似違規,可通報行政院衛生署為民眾建置之「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

為消費者把關 化妝品GMP認證上路

為消費者把關 化妝品GMP認證上路#化妝品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隨著消費習慣改變與流行趨勢變化,使用化妝保養品的年齡層與性別範圍逐漸擴大,連帶也使化妝保養品市場規模迅速擴張。為提升國內化妝品產業品質水準與形象,行政院已於日前發布「化妝品優良製造規範實施要點」,正式宣告國內化妝品產業GMP認證機制上路。積極協助國內產業建構化妝品的GMP認證機制,期望藉此由製造端改善產品的生產品質,增加國內化妝保養品的外銷機會,創造產值及就業人口之外,亦將有助改善產業整體形象,提升技術與產品的水準。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公告,通過查核名單及申請劑型、數量目前為止,計有22家廠商通過化粧品GMP驗證並取得衛生署核發之自願性化粧品優良製造規範證明書,在我國化妝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中,化妝品管理分為兩類,一為含藥化妝品,一為一般化妝品。化粧品優良製造規範GMP雖屬自願性,但透過國內化妝保養品的GMP認證機制,未來不僅能為消費者購買國內化妝品增添更多保障,也將增進化妝品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化粧品如何選 停看聽不可少

化粧品如何選 停看聽不可少#化妝品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許多愛美的女性對化粧品的需求很大,坊間化粧品種類琳瑯滿目,對於產品標示或其品質是否符合相關法規之規定,仍需要民眾提高警覺,在選購化粧品時能把握「停、看、聽」3項原則,可避免使用到有害健康之不良化粧品,以維護自身安全。何謂「停、看、聽」,以下列述:一、先「停」下來瞭解化粧品的管理規定:依現行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化粧品分為「一般化粧品」及「含藥化粧品」2類:一般化粧品是指一般僅具有滋潤或清潔毛髮與肌膚、遮瑕修飾外貌,或是增添香味等用途的產品,而含藥化粧品則具有衛生署公告特定的成分及功能,如染髮劑、燙髮劑及防曬劑等,且必須領有衛生署許可證字號後,才能製造、進口或販售。二、仔細「看」產品外盒或廣告相關訊息:選購時,應仔細看化粧品的產品標示及介紹內容,包括產品用途、製造來源以及保存期限等等。若產品資訊不夠完整,或是過度誇張化粧品效能,則應提高警覺,以免購入來源不明、過期、或是含有可能危害健康成分的不法產品。三、勿「聽」信誇大醫療效果的使用心得等:化粧品不是藥品,無法治療或預防疾病,對宣稱「消炎」、「預防皮膚炎」、「修補傷口」等涉及醫療效能之詞,不應隨便聽信,另外「立即見效」或「完全無副作用」等過分誇大詞句亦不能輕信。民眾除可自行查看化粧品標示與品質外,亦可利用行政院衛生署建置之「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立即於通報系統反應化粧品品質問題,並由衛生單位迅速進行處理;此外網站上亦公布有化粧品不良品名稱與批號等訊息,減少誤用化粧品不良品之機會,保障民眾使用化粧品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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