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幻滅掙扎⋯名醫歷經婚姻風暴後親身領悟:獨自努力,不如勇敢離去

幻滅掙扎⋯名醫歷經婚姻風暴後親身領悟:獨自努力,不如勇敢離去#離婚

為何相愛的兩人,走入結婚後卻一切都變了?女人在婚姻關係中,必須同時扮演「好太太」、「好媳婦」、「好媽媽」的多重身分,不知不覺陷入自省自責的無限迴圈。知名皮膚科醫師蔡佳芬經歷兩段婚姻,在《離開,才是真幸福》中,鼓勵困在傳統婚姻框架中的女性,應該重新檢視自己的需求,勇敢離開不適合的關係、擺脫傳統框架對女性的標籤。以下為原書摘文:

離婚不是壞事!網友統計「6大原因」:第3點沒得商量

離婚不是壞事!網友統計「6大原因」:第3點沒得商量#離婚

(優活健康網記者馮逸華/綜合報導)每次遇到有明星夫妻離婚的新聞,都讓粉絲心碎問:「真的回不去了嗎?」公眾人物的離婚總是特別引人注目,特別是回溯在2021年,爆發王力宏與李靚蕾、大S與汪小菲、江宏傑與福原愛、趙麗穎與馮紹峰等多組明星夫妻離婚的事件,更被網友感慨為「娛樂圈離婚元年」。然而隨著疫情隔離,強制讓許多伴侶聚少離多,也可能成為離婚率增加主因。但要經營一段婚姻,不是件簡單的事,朝夕相處的一段感情歷程,究竟是哪邊出了錯?根據《Social Lab社群實驗室》透過《OpView社群口碑資料庫》追蹤近一年網友熱議的「離婚」相關話題,整理出「6大離婚原因」排行,統計顯示離婚、夫妻不合常因這些導火線:6大離婚原因排行,你/妳中了嗎?第1名. 外遇網友心聲:「會偷吃的,以後還是會再犯同樣的錯誤。」「離婚吧,婚姻雙方已經沒有基本的信任。」第2名. 家庭暴力網友心聲:「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打人沒得商量,趕快訴訟離婚。」第3名. 婆媳關係網友心聲:「我離婚的一大因素也是婆媳問題產生的」、「與公婆住在一起,時間久了還是會出現問題。」第4名. 個性不合網友心聲:「只要觀念不同,就會導致婚姻破碎」、「結了婚依然沒有共識,放彼此一條生路。」第5名. 育兒觀不同網友心聲:「看到對方有自己的獨處時間,覺得不公平。」「小孩是兩人的,對方卻什麼都不做。」第6名. 欠債、賭博網友心聲:「愛賭博真的很可怕」、「離婚吧!沒有必要兩人都一起賠進去。」(離婚6大原因網路聲量排行。圖片提供:OpView社群口碑資料庫)外遇了怎麼辦?根據以上排名前6大離婚原因,可發現因近期多組藝人的「外遇」離婚事件,不少網友看到藝人因外遇而離婚的新聞後,紛紛留言表示:「想自由就不要結婚害人!」同時也常見民眾發文請益「面對伴侶外遇時的抉擇」,都特別容易引起網友憤慨表示「外遇離婚就對了!壞戲拖棚影響健康」、「不要讓自己那麼卑微,諮商不一定有用」等,紛紛規勸不應容忍伴侶的外遇出軌行為。因家暴、觀念不合而離婚,不見得是壞事另外,遭受「家庭暴力」也是許多人選擇離婚的原因之一,但也有一部分的網友因小孩而不敢離婚,日前就有民眾上網表示自己被家暴後,不知道該不該離婚,怕要是選擇離婚,就得放棄現在良好的生活品質,孩子也會因此被拖累,此文一出,讓網友直呼「打成這樣拜託你離婚」、「(被家暴)趕快離婚,這是不定時炸彈」等。而除了不可容忍的法律問題,在夫妻相處上也常有因「個性不合」或「育兒觀不同」而離婚的情況。在「個性不合」的相關討論中,就常有網友提出「彼此無法理解就離婚」、「合則聚,不合則散,有時候離婚不見得是壞事」等想法。面對「育兒觀不同」而離婚的民眾則多表示,雙方是在「育兒的工作分配」與「教育方式」等方面常有爭吵以至於最終迎向離婚局面。離婚會讓孩子受影響,夫妻仍可協議保有家庭功能因此在當前的世代下,面對婚姻中的產生衝突或失和現象,除了可以尋求專業律師或醫師的諮商協助外,若有共同養育孩子,更要妥善處理、積極面對婚姻之中的問題。或許在雙方溝通無解後,「離婚」也是一種和平分開的選擇,但無論如何,夫妻的爭執或離異都應避免將孩子捲入紛爭,在最後盡量做到善待自己,也善待他人。

爸爸失業了 全家人應轉念的3件事

爸爸失業了 全家人應轉念的3件事#離婚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失業,不是一個人的事,而是一家人的事。即使是二十幾歲、三十幾歲的未婚子女,一旦失業,愁雲慘霧的不只他自己,還包括他的父母。有的父母不置一詞,默默關心但也默默憂心;有的父母在強忍一陣子之後,開始用激將法,以為不斷責罵或冷嘲熱諷,會逼得孩子積極一點,很快找到工作。這會帶來什麼結果?整個家雞犬不寧,失去融洽。  更甭說已婚的人失業了……有一家國營事業的工廠即將被買走,廠長的女兒在網路Dcard吐露心聲:「我爸爸下週就要失業了,怎麼辦?」引起熱烈討論,好幾位大學生跳出來說,他爸爸曾經或目前失業,比如: 「我能體會你的感受。我爸爸去年也為了工廠的事,常常半夜睡不著,一個人坐在客廳發呆。這是媽媽告訴我的,聽了很心疼。」  「我也是看著爸爸收掉公司,由以前風光的總經理,變成現在不靠鎮靜劑、安眠藥就無法入眠……但至少家人都在身邊,是最值得慶幸的事!」  「我爸爸是裝潢師傅,每到年節前沒有人要動工,就開始失業,長達兩三個月沒有收入。看著爸爸憔悴懊惱的樣子,真的很難過。唉,爸媽養育我們長大真的很辛苦,多抱抱爸爸,多跟他說話吧!」  失業會升高離婚率父親通常是家裡的主要收入來源,當這根大柱子傾斜或折斷,家裡包括經濟與生活都會陷入不穩定,像是導致酗酒、家暴、離婚等後遺症,影響到整個社會的安定,這就是為什麼政府很重視失業率的原因,它也是測量一個國家幸福與否的重要指標。 台大經濟系在二○一五年出版一本論文《失業對離婚的影響》,採用的是政府各項行政的資料合併來統計,近十萬個樣本做研究,發現在所有失業中,公司工廠關閉造成的失業,最具有「非預期性所得變動」性質的外生性失業(相對於自發性失業)。並以此外生性失業來估計失業對離婚的影響,得到以下重要結論:1.丈夫失業會導致離婚的機率提高約八.五○%至九.二三%。2.失業的狀態超過一年,以及失業之後的三年內,這段期間對離婚的影響尤其強烈。3.丈夫失業時的年齡越高、教育程度較低,以及收入較低的家庭,失業對婚姻的衝擊越為強烈,越有可能導致離婚。為什麼會這樣?這要回溯到一般人之所以結婚,其一是滿足經濟需求;一旦丈夫失業,這個預期利益無法達成,會比較容易走上離婚一途。  像是前面提到在頂尖大學化工研究所畢業的國定,四十三歲被失業後,一年半都找不到工作,已經可以被歸類為「長期失業」。他的太太在他失業半年,就提出離婚。這時他們剛結婚滿一年,還在新婚燕爾的階段,小十歲的妻子便直言對他沒感覺了,讓國定同時遭受失業與失婚雙重打擊,就是一例。 失業會影響孩子的成長我採訪的另一個案例冠宇,雖然還不到離婚階段,但是夫妻感情已經降至冰點。沒失業前,冠宇從奇美轉職到台積電,後來被外派到大陸擔任研發主管,公司大、職位高、薪水優,也算是呼風喚雨,不可一世。妻子小他八歲,是大陸一家龍頭企業的公關主管,兩人結婚時,郎才女貌,羨煞不少人。  一切看來晴空萬里,太太覺得冠宇這座靠山再穩妥不過,大膽把工作辭了,在家相夫教子。經過七年無風無雨的日子,公司從台商轉變為港資,最後完全陸資,實施人才在地化。等到冠宇的階段性任務結束,就指他研發不出新東西,把他辭了,這時候冠宇四十四歲。回台灣後,冠宇發現跟台灣的產業斷了連繫,再也回不去了。此時家中情勢大為翻轉,變成太太必須外出工作,留他在家照顧孩子。太太當然失望透頂,原來以為嫁的是金龜婿,從此過著少奶奶的生活,哪裡知道居然還要在外四處奔波討生活,張羅一家大小的開支,心理上完全適應不來,不僅怨氣沖天,也會譏刺冠宇。還好兩人歲數相差不小,冠宇也自覺理虧,再三退讓,他說:「工作沒了,總不能連家也沒了。」其他文獻更進一步指出,失業也會影響到小孩。現代人求職,履歷上只要出現空窗期,烙下失業過的印記,都會成為洗不掉的髒點,殃及後面一連串的求職,致使再度失業的機率大增。一個人經年累月處於這樣的境遇,難免要鬱卒,接著可能酗酒、家暴,甚至自殺,破壞家庭的和諧。孩子的成長也將受到牽連,研究指出會造成學業表現低落,甚至留下性格發展的陰影。過度責任感釀成悲劇失業之後,再也唱不了〈甜蜜的家庭〉。在媒體上,不時會看到這類社會新聞,像是長期失業者被哥哥責罵在家吃閒飯,是個沒用的人,一氣之下把哥哥殺了;或是跟父親要錢買菸,不僅被拒絕,還被唸兩句,受不了就燒炭……可見得失業不是一個人的事,而是全家人的事。但是,很多責任感重的男性不這麼想。在PTT論壇,有一名單親家庭的女大學生說,父親含辛茹苦撫養他們兄妹三人,逾五十歲時被失業,全家頓失經濟依靠。女大生把打工存的五千元拿給父親,父親不僅把錢推回去,還從口袋掏出僅剩的數千元給她說:  「不要再打工,好好讀書,就是最好的孝順。」 父親認為養家是他的責任,讓孩子操心家庭經濟是他失職。但是人生無常,當家裡發生變故,父親卻不讓她有機會表達這份孝心,她問版友: 「難道我不是家裡的一分子嗎?」 韓國更是一個男性當家的國家,首爾市有個父親失業後,用房子貸款約合台幣一千四百萬元,每月固定不變地給家裡十一萬元生活費,每天依舊西裝筆挺地出門,到租的學生雅房「上班」,歷時一年,全家沒人知道他失業。由於四處求職碰壁,加上要補足財務缺口,他只得冒險做投資,結果大賠八百五十萬元,缺口再度擴大。這位父親自覺還不起,也不想妻兒辛苦還債,先把他們都殺了之後再自殺。  看完這條新聞,換作你是家人,應該會很生氣,有一種被背叛的感覺,明明是一家人,怎麼只有父親要孤獨去承擔所有的痛苦與責任,不禁想要問:「為什麼不告訴我們?」家人的團結,就看此刻 因此面對失業時,必須重新調整認知與心態,建立以下三個正確的觀念:1.改變你的認知:這不是你的錯 失業是很正常且普遍的事,很多時候和個人是否努力無關,而且求職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中年以後。2.改變你的態度:這是全家人的事 不論丈夫或妻子,只要是家庭經濟支柱失業了,就不是一個人的事,而是家裡每個人的事,所以請讓家人參與意見,人人盡一份綿薄之力,失業的窘困會緩解不少。3.改變你的家人:每個人都要做出改變 失業是大事,全家的生活水準會降低、作息習慣會改變,人人都要走出舒適窩,能屈能伸,重新適應,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彈性。 二○一七年的大年初一,飛碟電台開機女王阿娥與知名主持人納豆同一時間被辭了。每天清晨六點準時開機,五年來從未請假,兢兢業業的阿娥失業後,沒有隱瞞消息,反而是在第一時間周告親友。而她的女兒第一個反應是去找份打工,接著拿出從小存的零用錢,支援全家趁著難得空檔到加拿大旅遊。阿娥甚感欣慰地說,父母失業換來孩子對家庭的責任感,這是多麼有價值的一堂課。「我失去工作,卻贏得家庭與親情。」家人,永遠和你站在同一陣線上。若是有福同享,有難你一個人當,並不是一家人。遇到困難時,這是一個寶貴的機會,讓家人成長與團結。相信他們也有力量伸出援手,和你一起度過,這才是一家人,而家的意義就在這一刻展現,不是嗎? (本文摘自/失業教我們的事/商周出版) 

去年5萬對夫妻離婚 1/3未滿5年就再見

去年5萬對夫妻離婚 1/3未滿5年就再見#離婚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內政部發布「國人離婚對數」最新統計,2019年全國離婚者多達5萬4346對,其中結婚未滿5年就離婚者近1.9萬對,比例佔離婚總數34.62%,為各婚齡層中最多,人數與比例均創近10年新高。婚齡未滿5年離婚 人數創10年來新高內政部統計,2019年國內共5萬4346對離婚,包括異性婚姻5萬4236對及同性婚姻110對,與2018年相比減少56對,也比2017年減少93對,呈現連兩年下降趨勢,若與近10年來離婚對數最高的2010年相比,則減少3691對。從婚齡上來看,去年離婚者中,1萬8816對婚齡未滿5年,比例佔34.62%,人數與比例均是近10年來最高,其次則是結婚5到10年者,佔22%,總計所有離婚者的婚齡中位數為8.2年,也就是有半數離婚者的婚齡未滿9年。婚齡30年以上離婚 也有逐年提高趨勢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婚齡較短者的離婚比例較高,但婚齡30年以上的離婚對數也有逐年提高趨勢,近10年來比例成長約1.7%;婚齡10年以上、未達15年的離婚對數則明顯減少,近10年來下降約2.64%。與非本國籍配偶離異 陸配比例最高若按國籍區分,離婚對數中,以雙方都是本國籍者佔82.12%最高,與非本國籍聯姻者佔17.88%,其中以一方原為大陸港澳地區者佔9.62%最多,東南亞國籍者佔6.97%次之。

父母要離婚 孩子該了解的法律觀念

父母要離婚 孩子該了解的法律觀念#離婚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離婚,對有孩子的家庭來說,不只是兩個人、兩個家庭的事情,同時處在離婚事件中的孩子,也會深受影響。若孩子已經到了懂事的年紀,讓孩子明白即便爸爸媽媽離婚,只是不同住一起,親子關係依舊不會改變。大家可能會常常聽到離婚的夫妻在爭小孩的「監護權」,但事實上,「監護權」並不是一個法律上所使用的名稱,而且很容易讓很多父母誤以為取得監護權就是我贏了!同時也認為就是對方輸了!事實上,俗稱的「監護權」這個概念,正確法律名稱叫做「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的行使與負擔」,強調的是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責任,所以對於父母來說,俗稱監護權的爭取並沒有輸贏問題,而是父母都願意繼續肩負起照顧養育教導小孩的責任,但因為父母無法住在一起,所以必須透過雙方討論或透過法院來決定「誰最適合單獨」或「在無法同住的情況下,如何讓父母一起」繼續肩負起這一個責任。因此,父母因為離婚而無法同住的情況下,首先必須抉擇的是小朋友要與誰同住,若是父母無法協調就是由法院決定,考慮的就是怎麼樣最適合小朋友;決定了同住的人之後,再來就是決定「由誰來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目前實務上有兩種作法,一種是由與孩子同住的一方單獨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另外一種是由雙方共同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但是與孩子同住的人對於小朋友行使的部分權利與義務事項,如:銀行開戶、遷移戶口、辦理護照、醫療決定等等有單獨決定的權利。我還是要再強調,取得對小朋友進行監護的人,取得的不是權利,反而是更重要的責任,比如說未滿二十歲的未成年人騎車發生車禍時,單獨行使監護的父親或母親就必須同時負擔起法定代理人的連帶賠償責任。但就像我之前說的,父母離婚並不會改變父母與小朋友的關係,所以即便小朋友無法和爸爸或媽媽其中一個人同住,沒有住在一起的爸爸或媽媽還是可以來探視你。最好的狀況當然是希望離婚的父母可以透過商量的方式,讓小朋友能夠繼續與無法同住的爸爸或媽媽保持密切的接觸;但大人常常都很孩子氣或是固執,會因為很多奇怪的原因不想讓小朋友與不同住的另一方接觸,這時候就只能透過法院來決定最基本的探視方案,而除非不同住的另一方有很嚴重的問題,如:吸毒神智不清、家暴慣犯等等,否則法院一定會訂出探視方案,讓小朋友能定期看到不同住的父親或母親。父母離婚對於小朋友來說,最主要的改變就是只能和爸爸或媽媽其中一個同住,其他的生活「理論上」不會發生重大改變。但是,實際上並非如此,原因往往出在大人身上,所有的變化,往往是因為離婚的夫或妻找不到如何與另一方共同當小孩的爸爸與媽媽的方法所致。因此,離婚的父母或許仍然對於前夫或前妻有很多不滿、抱怨、怒氣甚至恨意,但不管是否可以讓你們的婚姻關係好好的告一段落,都請開始學習繼續和對方一起當小孩的爸爸與媽媽,讓小朋友能繼續同時享有爸爸與媽媽的愛,不因為你們離婚而改變。★從小就該了解的法律觀念監護權這實際上並不是一個法律名詞,在概念上,正確法律名稱叫做「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的行使與負擔」,監護權的爭取並沒有輸贏問題。目前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同住的一方單獨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另外一種是由雙方共同行使與負擔小朋友的權利與義務,但是同住的人對於行使小朋友的部分權利與義務事項,如:銀行開戶、遷移戶口、辦理護照、醫療決定等等有單獨決定的權利。★爸爸媽媽可以怎麼做……決定離婚時,請和孩子討論日後如何與非同住的父母繼續保持聯繫,不要因為大人間的不和諧,影響了孩子與父母的相處。父母本身也要先適當地穩定情緒,再與孩子討論,可以讓孩子的心情能夠平穩一些,若有餘裕也留點時間聽聽孩子的心情和想法。當然,除非其中一方有嚴重的問題,諸如家暴、吸毒等等問題,為了保護孩子,也就不必再討論要跟著誰了。★給是學生的你如果身邊有同學正在經歷父母離婚,請多多安慰陪伴,也許可以和他分享這篇文章以及以下的幾個重點。如果自己的爸媽正在辦理離婚,也可以寫下你的心情或想法,抒發一下。爸爸媽媽離婚不是孩子的錯誤,是大人之間的協議。 父母離婚的過程中,有任何心情或是情緒需要抒發,可以找朋友傾訴。 即便不住在一起,爸爸還是爸爸,媽媽還是媽媽,不會改變。 如果希望可以和不同住的爸爸或媽媽見面,也可以適當表達自己的想法。爸爸媽媽對子女的愛,不會因為離婚而改變。(本文摘自/7歲開始打造法律素養:父母與老師都需要的法律教養書/四塊玉文創)

放手前試著再愛一次 有效溝通三原則

放手前試著再愛一次 有效溝通三原則#離婚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如果我要盡可能做個最有效溝通的離婚律師,我非得懂我的聽眾不可。這個人是誰?她在這次的互動中有什麼目的?她此刻對我的真正需求是什麼?這是三個最明確且不同的問題,它們的答案則幫助我得以成功傳達意思,所以讓我們分別來檢視這三個問題—問題1)這個人是誰:換句話說,她呈現出的她是誰?她想當誰?在我的觀點中,「想當」是最重要的部分。她想要我認為她是誰?她想要這個世界把她看作是誰?和人談話時,我們往往太過直率地對「他們是誰」而非「他們想當的那個人」說話。你想說服某人?那就要對他或她嚮往、想像自己是的那個人說話,不要對真正的他或她說話。我二十歲的兒子跟大多數二十歲的人一樣,大多時間眼睛都長在他的屁股上(我跟他說書裡有寫到他,不過沒有說清楚是怎麼寫的)。他是個很好的年輕人,但也就是個年輕人,有年輕的不耐煩和衝動,在許多情況下都因為沒有經驗,缺乏迫切需要的參考架構。當我有重要的事要說服他時,我會省下能量,不要把焦點放在他欠缺經驗和智慧的這方面(否則很快就會撞上年輕的憤怒和拒絕相信那堵牆),而是聚焦在他想當的那個人身上。他就跟大多數二十歲的人一樣,想當個成熟、聰明、可信賴,甚至是精明老練的人。當我對那些特質說話,不論那些特質實際上是否真的、完整地存在於他身上(目前還沒有,但以後會有的,他很棒),我就能得到一些進展。我相信在還不該給予高評價的地方給予高評價不是什麼問題。問題2)他/她在這次的互動中有什麼目的:是希望能說服我嗎?還是需要來自於我的某件有形物品?要我同意某些行動方針嗎?期望我回絕以便能改變主意?還是期望我回絕,好能更大力鞏固自己的決心?當你能盡早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便能越快了解雙方互動的真正本質,進而決定最好的進行方針。例如:我的姊妹常打電話給我,悶悶不樂地細說她人生中各個層面可能發生的最糟情境(我也告訴過她,這本書會寫到她,只是不提是怎麼寫的)。多年下來,我已很清楚事情只會有兩個走向——我可以不同意她,指出她有多麼悲觀,努力說服她事情有可能比她推測得好很多,而她對我這種作法的反應是更激烈地爭論我錯了,甚至認定事情一定會變得很糟*;相反地,我也可以認同她對所有可能出錯的事情都會出錯的觀點,而她對我這樣做的反應是說我太厭世,然後說所有的事情也不是一定就有不好的結果。我逐漸了解,我的姊妹在壓力大時,需要用一種發洩式的方式找人爭論,幫助她專注在她真實或想像的問題細節上。一旦知道這是她在互動中的目標,我就懂得如何與她談話了。問題3)她此刻對我的「真正」需求是什麼:這個問題在某些方面是最切題的,而且有很多的言外之意,但你若是對其他兩個問題了解得不夠清楚,就不可能回答得了這個問題(簡而言之,這是前一個問題的更深入版本)。人的思維是概括籠統的,但生活處處是細節。不管哪天我們都有需要或想要完成的一套特定工作,旁人多數時候只是扮演協助的角色。藉由對自己與他人在某個時刻中真正需要的是什麼毫不留情地坦承相待,能讓我們更有效地滿足那些需求。(本文摘自/放手前,試著再愛一次/方言文化)

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