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覺

老婦疑釘子戶搞鬼 「假性幻覺」作祟

老婦疑釘子戶搞鬼 「假性幻覺」作祟#幻覺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近來都更案引起社會廣大的關注,楊聰才身心診所精神科門診最近收治一名因為都更案造成精神疾病的案例,老婦因樓上釘子戶反對都更,並會於半夜製造怪聲;老婦不堪其擾造成精神上產生極大壓力;甚至出現幻覺。台北市一名60多歲、神經質性格的老婦,住在一棟老舊社區30多年,為了讓2名子女有更好的生活品質,老婦曾經多次想要搬家,但因房價過高而打消念頭。前陣子剛好有建商提出都市更新計畫,讓老婦感到很興奮,為讓社區有更好的生活環境,老婦整天熱心協助跟社區鄰居溝通,希望都更案能順利進行。無奈樓上鄰居剛好就是「釘子戶」,得知老婦行為後,不但看到老婦便怒目相向,到了晚上三不五時便在樓上製造各種怪聲音,不是半夜磨地板,就是凌晨二、三點猛沖馬桶,搞得老婦整夜難眠。楊聰財院長表示,該名老婦在一個月前由家人陪同前來就醫,外型看起來相當憔悴,兩眼無神而且容易被驚嚇。老婦家人向醫師表示,二個月來老婦出現嚴重焦慮、容易坐立不安,到了晚上耳朵便嗡嗡作響,因而失眠;曾就診耳鼻喉科,被醫師告知耳朵並無異常。老婦向家人表示這一定是樓上的「釘子戶」在搞鬼,讓她出現幻覺,也常常聽到老婦說擔心樓上鄰居會去四處造謠,說她跟建商一定有掛勾的壞話,最後都不敢出門。楊聰財醫師說,經診斷老婦罹患了急性壓力反應合併「假性幻覺」,假性幻覺經常出現在有神經質性格、遭遇嚴重壓力及自律神經十分敏感的患者身上,因為當碰到生活壓力事件時,此類個案極易產生焦慮症狀和壓力感,導致應該協助身體各器官穩定運作的自律神經失調,當耳朵部位的交感神經在特定時間,因為十分緊張焦慮過度活動時,便會如同上述老婦,產生嗡嗡作響的「假性幻覺」。這與一般因為腦內特定神經傳導物質運作失調產生的「真性幻覺」有所不同,真性幻覺會不定時出現,不會只出現在有焦慮情緒以及壓力感時。在服用減輕焦慮、幫助睡眠的藥物及搭配心理治療後,家人決定將老婦暫時安置在親戚家中休養。楊聰財醫師提醒,若民眾處於高度壓力氛圍當中,出現睡眠障礙或情緒起伏過大,應儘速尋求醫師協助,以免影響日常生活品質。

為什麼醫院不強制他住院?

為什麼醫院不強制他住院?#幻覺

在現代工商社會的發展中,人與人的互動日益複雜而密切,保障人身自由的同時,必須兼顧維護社會公共安全。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社區精神科主治醫師陳柏妤表示,精神病病患因為其疾病症狀(例如:幻覺、妄想),會影響其個人現實感及判斷力,在急性發作期可能出現傷害自己或攻擊他人的危險情形或傾向,由於病人本身經常缺乏病識感,又同時是需要被幫助及治療的人,因此每個現代國家都把強制治療的議題歸在法律體系內。陳柏妤指出,我國在精神衛生法中明定「強制住院」的相關辦法。精神衛生法41條規定「嚴重病人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經專科醫師診斷有全日住院治療之必要者……前項嚴重病人拒絕接受全日住院治療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精神醫療機構予以緊急安置,並交由二位以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前項強制鑑定結果,仍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經詢問嚴重病人意見,仍拒絕接受或無法表達時,應……向審查會申請許可強制住院」。因此「強制住院」必須符合五個要件:嚴重病人。傷害他人或自己或有傷害之虞。二位以上指定專科醫師進行強制鑑定有全日住院治療必要。拒絕接受住院。審查會許可。陳柏妤說,並非每一位被強制送醫的病人都符合強制住院要件;並解釋,首先病人必須被判定符合精神衛生法定義的「嚴重病人」。意指病人「呈現出與現實脫節之怪異思想及奇特行為,致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經專科醫師診斷認定者」。在精神醫學上通常指「精神病」狀態導致的現實感受損,病人經常表現出幻覺、妄想、不合邏輯思考或怪異行為等症狀。因此「嚴重病人」專指的是一種特殊疾病狀態及法律狀態,而非單指病情嚴重度。陳柏妤進一步表示,精神病病患經常被誤解成他們是可怕的犯罪分子,過去研究顯示,精神病患犯罪率比起一般人差不多,而且犯的通常是微罪(例如占據他人物品、闖入私人領域等)。過去媒體報導方式卻經常強化社會對精神病患的污名化與歧視,造成犯罪與精神病的不當固著連結。反觀有些犯罪者由於人格問題、衝動控制差或合併藥酒癮的使用,反而自認或被認定為精神病病患,造成「犯罪不送警察局先送精神科」的奇異現象,實非家庭社會之福。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為保障病患人權,自從民國96年新制精神衛生法重新修訂後,強制住院需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會許可,有別於過去只需兩位專科醫師鑑定,經常出現裁判兼球員的爭議。因此,別再要求「醫院」把病患強制住院。延伸閱讀「案例分享」:http://www.uho.com.tw/sick.asp?aid=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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