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

電子菸無法助戒菸 可能使菸癮更嚴重

電子菸無法助戒菸 可能使菸癮更嚴重#電子菸

(優活健康網記者劉麥文/綜合報導)董氏基金會指出,近七成的吸菸者內心想戒菸,加上適逢新年新希望的戒菸黃金期,民眾對於電子菸的詢問與關切,事實上都是渴望戒菸的表現。不過董氏基金會提醒,世界衛生組織早在2008年就發表聲明,電子菸沒有經過嚴格科學測試,其中含有數種化學添加物,其壞處除了仍會將尼古丁吸入肺部,還混合多種化學物質,毒性也可能很高。台北榮總家庭醫學部賴志冠醫師指出,電子菸乍看下與普通菸品並無兩樣,還會冒出熱煙,其組成包括鋰電池、霧化器與可更換的液態尼古丁內匣三部分。內容多含有不等劑量的尼古丁,因此具有成癮性,目前無任何醫學證據顯示能夠幫助戒菸,且可能含有其他有害物質。更糟的是,若抱持「可以安心使用」的錯誤心理,不但花了大錢,可能讓菸癮更加嚴重,以後要戒更難。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說,目前巴西、加拿大、新加坡等國家都禁止販售、廣告及進口;而美國、紐西蘭等視電子菸為「藥物」,需FDA核准才可以販售。姚思遠進一步指出,台灣衛生部門查察電子菸處理方法為,該物品如「含尼古丁」則為藥事法所稱「藥物」,可依「藥事法」處理;如產品「不含尼古丁」,即非為藥事法所稱之「藥物」,應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如其宣稱具「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醫療效能詞句。又如果該產品「不含尼古丁」也「未宣稱有戒菸療效」,但「外型類似紙菸」,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違反者依規定,可對製造、輸入業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回收;對販賣業者,可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賴志冠建議,想戒菸的民眾要尋求有效的戒菸管道,避免誤信偏方而耽誤戒菸時機,請拿著健保卡至醫療院所接受「尼古丁依賴治療」,由專業醫護人員協助戒菸,或撥打免費「0800-63-63-63戒菸專線」,再進一步的上「董氏基金會-華文戒菸網」了解菸害及各種戒菸方法。

電子菸無助戒菸? 世界衛生組織:菸癮更加重

電子菸無助戒菸? 世界衛生組織:菸癮更加重#電子菸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謝劭廷/綜合報導)新年新氣象,許多癮君子都想乘過年的機會來戒菸,但有些戒菸偏方不但不能達到效果,反而還會造成身體危害。國民健康局指出電子菸,依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電子菸內含有尼古丁及添加有機溶劑或其他化學添加劑,使用該產品時,所含之化學成分會逸散於鄰近之區域,恐將妨害自身及週遭人員之健康。世界衛生組織警告,沒有證據可證明電子菸能幫助戒菸,該產品未經嚴格科學測試,包括臨床試驗、安全性評估等,迴避藥物安全性的監測和管理的機制,安全性完全沒有保障,使用後更有可能使菸癮加重,請吸菸者切勿輕易嘗試。國民健康局呼籲,電子菸不能幫助戒菸,對自己或身邊的人也可能造成身體的傷害,民眾千萬不要輕易使用;業者販賣該產品已明顯違法,各縣市衛生局將加強稽查,也請業者不要觸法。民眾若有戒菸意願,101年衛生署推出二代戒菸服務,目前有超過2200家合約醫療院所及社區藥局提供戒菸藥物治療,戒菸藥品是由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比照健保,每次藥費不超過200元,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山地暨離島地區全免,降低戒菸者經濟障礙。部分醫療院所或社區藥局更結合了戒菸衛教人員,提供有意願接受戒菸服務者,專業的支持及關懷。

電子菸能助戒菸?WHO:無證據證明

電子菸能助戒菸?WHO:無證據證明#電子菸

(優活健康網記者廖詠琦/綜合報導)近日有媒體報導美國電子菸熱賣,不少民眾關心電子菸哪裡買?對此,董氏基金會提醒,世界衛生組織(WHO)早在2008年就發表聲明,電子菸沒有經過嚴格科學測試,其中含有數種化學添加物,其壞處除了仍會將尼古丁吸入肺部,還混合多種化學物質,毒性也可能很高。因此WHO對電子菸的使用者公開提出警告:「沒有證據證明電子菸是安全且可以幫助戒菸!」台北榮總家庭醫學部賴志冠醫師指出,電子菸乍看下與普通菸品並無兩樣,還會冒出熱煙,其組成包括鋰電池、霧化器與可更換的液態尼古丁內匣三部分。內容多含有不等劑量的尼古丁,因此具有成癮性,目前亦無任何醫學證據顯示能夠幫助戒菸,且可能含有其他有害物質。更糟的是,若抱持「可以安心使用」的錯誤心理,不但花了大錢,可能讓菸癮更加嚴重,以後要戒更難。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說,目前巴西、加拿大、新加坡等國家都禁止販售、廣告及進口;而美國、紐西蘭等視電子菸為「藥物」,需FDA核准才可以販售。姚思遠進一步指出,臺灣衛生部門查察電子菸處理方法為該物品如「含尼古丁」則為藥事法所稱「藥物」,可依「藥事法」處理;如產品「不含尼古丁」,即非為藥事法所稱之「藥物」,應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如其宣稱具「幫助戒菸」、「減少菸癮」或「減輕戒斷症狀效果」等醫療效能詞句,即構成違反藥事法第69條及第91條第2項之規定;又如該產品「不含尼古丁」也「未宣稱有戒菸療效」,但「外型類似紙菸」,依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違反者,依同法第30條規定,對製造、輸入業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回收;對販賣業者,處新台幣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鍰。董氏基金會指出,近七成的吸菸者內心想戒菸,加上適逢新年新希望的戒菸黃金期,民眾對於電子菸的詢問與關切,事實上都是渴望戒菸的表現。賴志冠建議,想戒菸的民眾要尋求有效的戒菸管道,避免誤信偏方而耽誤戒菸時機,請拿著健保卡至醫療院所接受「尼古丁依賴治療」,由專業醫護人員協助戒菸。                                                    

藥該何時吃?正確的服藥時間是何時?

藥該何時吃?正確的服藥時間是何時?#電子菸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看完病後,拿到一包包的藥物,通常藥師都各訴民眾,三餐飯後食用,不過也不免讓許多民眾質疑,為什麼吃藥一定在飯後?那麼藥,該在什麼時候吃效果最好?根據衛生署衛教週報指出,影響吃藥時間的因素很多,有時是為了讓藥品能順利及時的從腸胃道吸收、讓藥品足量進入血液,避免在經過肝臟時被破壞太多、減少藥品對腸胃的傷害或是為了錯開會互相影響的其他藥品等。許多人會將吃藥時間和日常作息關聯,例如飯前、飯後或睡前等。但是,正確的飯後是指肚子裡有食物,相當於「隨餐服藥」;正確的飯前是指肚子是空的,相當於「空腹服藥」。所以,隨餐服藥的時間點可以是用餐開始到一小時內,空腹服藥的時間應該是餐前兩小時。有些藥品,可能會指定確實的用藥時間,例如飯前3 0分鐘,包括止吐藥、降三酸甘油脂藥或是抗腸胃痙攣劑等;某些藥品最好隨食物服用,例如消化酵素與減肥藥羅氏纖;胃藥(制酸劑)則是飯後一小時內吃效果最持久。有些藥品最好搭配全脂牛奶或脂肪性食物一起服用吸收會更好,例如魚肝油、維他命A、D、E與多數抗黴菌藥。但是牛奶中的鈣質,則是某些藥品必須避開的,例如四環素與某些常用瀉劑。但是,如果藥品真的會讓病人覺得腸胃很不舒服,只好改成隨食物一起服用。另外具有催眠或鎮靜作用的藥品通常建議睡前服用。需要瞭解藥品生效快慢作為服藥時間參考的包括安眠藥、暈車暈船藥等。有些藥品具有興奮作用,反而應當在下午以前把當日的藥吃完,以免干擾睡眠。每天吃一次的利尿劑,應該避開夜晚吃藥。如果是為了降血壓,因為一天當中血壓最高的時間在黃昏,所以可以在下午吃藥。新近發明的降膽固醇藥能夠抑制製造膽固醇的酵素,因為這個酵素夜晚活動力特別強,所以晚上服藥效果最好。人體胃酸分泌最多的時間是深夜到清晨,因此治療消化性潰瘍的胃酸分泌抑制藥,適合在睡前服用。以上這些例子說明服藥時間的設計通常有科學依據,因此最好遵從醫師、藥師指示用藥,如果有疑問或有困難,可以再進一步瞭解是否有其他替代建議。(資料來源:衛生署衛教週報180期)

癮君子救星?電子菸攤販玩何把戲?

癮君子救星?電子菸攤販玩何把戲?#電子菸

「電子菸」目前為行政院衛生署核屬藥品管理,未經核准不得販賣相關產品。臺北市衛生局日前於士林夜市查獲一攤商販售「Health e-cigarette」電子菸,該產品經檢驗結果檢出含有尼古丁成分,業者並宣稱具有戒菸效能,且未領有藥品許可證,違反藥事法,衛生局罰處攤商新臺幣3萬元整。2009年1月11日起,菸害防制法新規定上路,分別針對擴大禁菸場所、禁止菸品廣告促銷贊助、加強菸品販售管理及調漲菸品健康福利捐有所規範。隨著戒菸意識的提高,市面上出現形形色色,宣稱可以減少菸癮、幫助戒菸的「電子菸」類產品。依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規範,「含尼古丁(Nicotine)非燃燒之霧化吸入劑,作為戒菸輔助劑者,應以人用藥品列管」。依據藥事法相關規定,非藥商不得販售藥品,且藥品應事先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取得藥品許可證後,才能製造或輸入。北市衛生局於今年9月全面掃蕩本市各大夜市,於士林夜市查獲一攤販販售「Health e-cigarette」電子菸類產品,其外觀與一般菸品相似,並宣稱「癮君子的救星」、現場立牌標示「電子香菸 真的有煙喔」,該產品經檢驗結果檢出含有尼古丁成分,並宣稱具有戒菸效能,判定應以人用藥品管理,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規定處該攤商3萬元。目前衛生署並未核准電子菸類產品作為戒菸使用,民眾切勿購買該類產品,同時呼籲業者應加強自律,不可販售該類產品,若違反規定經衛生局查獲,將依藥事法處辦。若民眾有戒菸需求,衛生局已提供戒菸班、戒菸門診、戒菸專線、社區藥局戒菸諮詢站等多項便利戒菸服務,希望吸菸的朋友能多加利用,也希望不吸菸的朋友,能多鼓勵仍在吸菸的親友及早戒菸,遠離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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