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樂閱讀/不忠和你想的不一樣

樂閱讀/不忠和你想的不一樣#婚姻

如果你愛一個人,就讓他自由。──史汀(Sting)你有時間嗎?可不可以再讓我們用幾個未經證實的說法刺激你一下?可以嗎?那太好了,我們馬上開始:•  忠誠是愛,不忠也是愛!• 從統計上來看,不忠和忠誠一樣正常。•  一個人同時愛上幾個人,是有可能的。• 不忠的定義紛雜,人人都不同。愛情是自由之子大部分的人都認為自己是忠誠的一方,事實上也許不盡然。在忠誠這件事上,沒人比得上變形蟲,因為牠根本沒有性。更自由開放的愛情應該是有可能的……你可能在哪裡讀過或聽說過,但沒人把它視為一種選擇。在一夫一妻制的主流文化下,任何其他形式的愛情都被判定無效,根據的是以下的理念:「自由開放的愛情已死!」唉──真的是這樣嗎?根據我們長期的觀察,要告訴你一個祕密:愛情到處閒蕩,在家家戶戶之間流動,愛情生存在大家想都想不到的地方。愛情是自由之子,一旦真的被愛情抓住,你就會感覺到了。當愛上一個人時,世上似乎沒什麼不可能的事。愛人感覺到無邊無際的自由,相信天邊只是一步之遙。這種感覺伴隨著愛人分分秒秒,愛人在另一個人的身上看到自己,因而也找到了自己的延伸。成為愛侶的「我們」,終於在經過或長或短的渴望之後,突然成為事實。愛侶的眼光讓深陷於愛情的人們飄飄然,人們從愛情中感覺到自己是誰,為什麼而存在。接著開始產生的是微微的衝動,純然想抓住剛剛展開的幸福。美好光陰為我停留呀!可是正好就是這股衝動,遲早會讓愛情魔法的汁液不再流出。愛人突然死命想抓住「契約」和安全感,因為我們的愛情樂園毫無疑問的當然得永遠花朵盛開,愛情將「我」結合擴大成「我們」,依附這個「我們」幾乎就如同依附生命一樣。認為以上說得太誇張的人,很可能還沒被劈腿過。生活中只有很少數的不幸事件,當事人認為比被劈腿更具毀滅性、更令人痛苦。伴侶的外遇往往讓當事人像掉進無底的深淵,很多人甚至再也無法治癒這道創傷。這樣的痛苦經驗往往在沒有妥善處理的情況下,就跟著進入下一段感情。被劈腿的當事人所經歷的現實毀滅,就如同一個精神病患所經歷的。世界分裂成兩半,自己就站在中間,跟著掉進無底的深淵,一頭栽進虛無。分手,沒救了,結束了!誰不想避免被劈腿?所以,人們未雨綢繆的發誓要對彼此忠誠,並且期待這協議在宣布撤銷之前都維持有效。但是,忽略了一個小小卻非常重要的事實:人們常常在自己選擇的平順之路上,遇到原本想要閃躲的命運!(本文作者/霍爾格.連特、麗莎.費雪巴赫)(摘自/愛,不需要忠誠?!/新星球出版)

樂閱讀/婚姻是找到另一個自己願意去廝守的人

樂閱讀/婚姻是找到另一個自己願意去廝守的人#婚姻

一個男人的告白:「為什麼男人都喜歡越晚婚越好?我想,那是因為想要降低離婚的可能性吧。」常常,單身最叫人沮喪的,並不是別人說「妳一定是眼光太高」,而是,其實妳很想結婚,但別人卻認定妳不想。「無法結婚」跟「結不了婚」兩者聽起來很像,但其實很不一樣。前者是一種自願,因為還沒有出現那個人,那個讓妳願意點頭的人,所以妳不想要結、寧缺勿濫;而後者則比較多是非自願,妳很想結婚,但身邊卻沒有一個剛好有如此打算的人。這一點,其實跟戀愛很像,妳想要的不來,而妳沒感覺的一直靠近。但是,妳怎樣都不想要婚姻變成是時間裡的減去法。為了想要結婚,所以妳可以不要求這個、可以放棄那些,妳知道這樣或許成就得了一張證書,但卻就成就不了圓滿。當然妳相信愛情會隨著時間長大,在經過歷練之後,人會越來越了解自己,然後也會更明白自己所想要的是什麼,不再堅持一些無謂。但這些應該都是出自一種生命的體悟,是一種自願,而非是不得已。雖然,這兩者有時候會叫人分不清楚,但其實也很不一樣。可如果說為了談一場愛情,妳都無法因此讓渡掉那些自己覺得重要的事的話,婚姻就更不可能了。因為、因為,婚姻應該是建構在愛情之上,這是妳的堅定。妳常覺得,戀愛是生命裡最不合常理的事情之一,不是說它會叫人喪失理智,因為每個人或多或少本來就有點癡狂。而是,大多數發生在我們生命進程裡的東西,都會隨著時間的往前推移,越來越熟練,終而成為妳的優勢。妳拿著這些自己在歲月裡學到的去炫耀,讓別人肯定妳。但只有愛情,會隨著身分證上扣掉今日的數字漸長,而越來越不容易。妳會發現在以前學到的戀愛經驗越來越難派上用場,不,應該是說,越來越沒有機會去驗證。妳的戀愛優勢,隨著年紀的增加成反比。但妳還是想忠於自己,忠於愛情。要找人嫁,或許不難,或許真的只要如他們所說,標準放低一點就可以,但愛情難的本來就是找到另一個自己願意去廝守的人。自願,是愛情的基本條件。也就因為,妳太知道愛情的艱辛,所以更要確保自己能夠有足夠的力量去全心全力呵護灌溉,而這個說的就是自己的願意。妳也問過自己許多次,次數已經多到已經比妳的約會過的對象還多,該不該繼續堅持?要不要多放棄一點?然後看到身邊跟自己同年紀的人一個個步入禮堂時,也動搖過。但跟著,妳又想起「遷就」這件事,妳認為愛情與婚姻之所以珍貴,就是他們並不是一種利益協商,妳如此看重愛情婚姻,如果違背自己所願,只為了一只證書,不正好就是最瞧不起愛情的行為。結婚,應該是用來建構自己所珍視的愛情,而不是摧毀原本的信念。妳還想捍衛這件事,而妳有多麼不肯妥協,其實也正表示了妳有多麼重視婚姻。妳也不知道自己距離幸福還要多久,但是,妳只希望自己不要放棄。因為、因為,再難的事情,只有放棄了,才是唯一的不可能。哪怕只有千分之一的機會,妳都要注視著那個可能,那個讓自己可以幸福的可能。(本文作者/肆一)(摘自/那些再與你無關的幸福/三采文化出版)

樂閱讀/對婚姻親密關係的新思維

樂閱讀/對婚姻親密關係的新思維#婚姻

在婚姻性生活和倫理的想像調色盤上,無性戀和換妻似乎是對比色。但在更深的層次上,它們屬於同樣的後浪漫色調。兩者都蔑視專一性關係,不認為那是婚姻的主要指令,或甚至相關因素。專一性關係有如婚姻的盲腸。它仍在那裡,是舊時代某些必要功能的遺跡,譬如確定父子關係,但它現在仍能發揮這些作用嗎?蒐集這一系列故事,從刻意的無性戀、乖戾的不性福、祕密的不忠、緘默的外遇默許、合乎倫理的開放婚姻,到興高采烈的換妻婚姻,我傾向於認為,我們應該停止稱非專一性關係為婚姻問題,改稱之為婚姻文化。婚內非專一性關係對21世紀而言,也許就像婚前性行為對20世紀的意義:一個從被禁止和限制,逐漸變成被容忍和愈來愈普通的行為。親密關係的象徵也許從獨佔、閉合圓環的婚戒,變成更廣佈、多重連結的網路,網路是婚姻的新型態學。我不只一次聽到,未婚的20來歲年輕人輕快地自稱「劈腿族」。根據法律原理,欺騙使契約無效。婚姻關係愈誠實,愈不可能變成「一夫一妻騙局」。伊莉莎白.艾孟思(Elizabeth Emens)教授走在法律思想尖端,挑釁地質疑,為什麼當我們已挑戰這麼多其他的婚姻基礎,性專一規則仍不受批判地屹立不搖。她的思想符合將婚姻契約看成類似其他私人契約的更大趨勢。她推測:「如果人們可以選擇專一,或其他形式的婚姻關係,而不是被力勸做出專一性關係的自動承諾,也許可以減少一些醜陋、痛苦的背叛。也許更多重視性愛、非獨佔性的人,會找到彼此。也許更容易相信你的一夫一妻制配偶,真正想要一夫一妻式關係。」艾孟思建議我們用法律去「鼓勵配偶討論和同意,雙方關係在性愛獨佔性方面的規則。」我的感想是,性自由意志論會繼續成長,終身單一性伴侶,也會繼續失去它做為長期婚姻假設的默認地位。決定締結海誓山盟的愛侶,也許在婚前必須慎重、誠懇和自覺地討論專一性關係。無庸置疑,很多人仍會選擇它,但我們不可能知道多少人,因為如艾孟思所言,我們缺乏一個社會認可的方式去討論它。或者,配偶可能決定在不同的關鍵時刻,重新檢討性愛倫理。也許他們會同意在某些情況下,他們可能忽視不忠。也許他們會在婚姻的某些階段,例如撫養稚齡子女期間等,選擇專一性關係,但未必永遠和無條件選擇它。也許他們會發現自己確定、而非假定,性愛獨佔性和肉體親密性,真的是婚姻的支柱。這個由衷、明示的確認,只會強化他們使婚姻成功的決心。在這描述的不從俗婚姻,有些東西已取代專一性關係做為婚姻的架構;否則,如任何胡亂建造的建築,它們恐怕已經倒塌了。那個替代物一再顯示是一個柏拉圖式的倫理標準,借自友情。一位無性戀妻子說:「我們希望與我們的配偶建立一種基本不同的親密關係。我們摸著石頭過河。」一位處於非專一婚姻關係的妻子有同樣看法。「婚姻牽涉很多東西,絕非只有專一性關係!在所有我們的決定中,有一個決定是像夥伴一樣過我們的生活。任何人從一個好關係得到什麼?信賴。信心。夥伴關係。」在1970年代,當激情退燒,這些夫妻可能會離婚。在1950年代和之前的婚姻共識時代,他們可能覺得別無選擇,只能留在一起。也許在我們的時代,或許是家庭價值運動本身始料未及的附帶作用,性愛不從俗或混亂的夫妻,正在抗拒浪漫主義的誘人陷阱,更努力維持婚姻。(本文作者/潘蜜拉.海格)(摘自/半幸福婚姻/天下雜誌出版)

樂閱讀/孩子如何偷走婚姻?

樂閱讀/孩子如何偷走婚姻?#婚姻

婚姻必須繁衍後代的時代已經結束,只要採取負責的做法和奉獻的精神,我們可以選擇生孩子但不結婚,這個選擇被很多社群所接受。相反地,我們也可以結婚但不生小孩。2000年美國人口普查記錄,全美約有1億500萬家戶,其中僅5500百萬戶由已婚夫妻組成,只有2500百萬戶是有子女的小家庭。浪漫生命週期──戀愛、結婚、性交和生子,不再按法令或習俗循序漸進。自願成為單親媽媽的人,可能前後顛倒走完整個生命週期,可能用捐贈精子和人工受孕方式生下孩子,然後有一段激情的性關係,然後墜入愛河,然後在年紀較大時才結婚。我們不再受過去那種似乎被強迫做父母的傳統觀念束縛,認為所有婚姻應該多子多孫,此乃妻子應盡的義務。這種較開放的觀念,肯定解放我們,使我們在婚姻中更滿足。由於女權運動、避孕方法進步及女性身分的進展,無子或少子不再被社會判死刑,更有甚之,在選擇性親職的時代,我們對這些決定多少有一些自主權。奇怪的是,儘管生孩子的必要性已消退,對很多人來說,生兒育女現在卻感覺是唯一必須結婚和維繫婚姻的理由,因為親職是我們唯一無法誠實想像能獨力輕鬆為之的事情。克里斯是一位熟人,知道我對丈夫未經刪節、原汁原味的婚姻觀有興趣。基於這個精神,他告訴我他參加一個由十一名丈夫組成、「只限男生」的週末滑雪旅行團。那天深夜,他們聊起婚姻,不尋常地說出肺腑之言。他的團友是憂鬱但忠誠的丈夫,其中一人問,如果沒有小孩,這團有多少人仍會維持婚姻,只有兩人說會。近期研究推斷,雖然孩子是很多人結婚的理由,但也可能使婚姻不幸福,甚至將夫妻推往離婚一途。這是以育兒為中心的婚姻弔詭之處,親職既是激勵婚姻的動力,也是它表面上的崩垮原因。插句題外話,我不確定關於離婚、幸福和親職的研究,是否衡量了相干的感情因素。我認為孩子為人生和婚姻帶來某種比幸福更安慰、充實的感覺,你願意為之犧牲性命,在紛擾世界中那是唯一不變的存在,像是一種私人宗教,賦予你心碎和復原的能力。孩子並非總是令我們更快樂,但在我的經驗裡,他們使我們更有活力,依我之見,感覺更有活力勝過感覺更快樂。(本文作者/潘蜜拉.海格)(摘自/半幸福婚姻/天下雜誌出版)

婚姻是愛情墳場?我國去年離婚對數多達五萬餘對!

婚姻是愛情墳場?我國去年離婚對數多達五萬餘對!#婚姻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場,只要相愛的戀人,步入了夫妻生活,恐怕會為了日子的柴品油鹽醬醋茶等生活瑣事,而鬧到離婚。根據內政部對於去(101)年的統計,我國離婚對數共5萬5835對,等於光是去年就有十萬餘男女鬧到翻臉導致婚姻破碎,平均每天有152對簽下對誰都感到沉重的離婚協議書,進而讓台灣每年都多了好幾座愛情墳場。離婚對數年增率 十五年來平均百分之二內政部所公佈的資料顯示,從近15年的離婚對數觀察,86至92年呈逐年快速遞增,平均每年離婚4萬8234對,92年達歷年最高峰,91至95年平均每年有6萬多對,不過近5年來又回降到5萬多對。但即使近五年來離婚對數從六萬餘對,降到五萬餘對,可是從歷年數據來看,近15年來平均年增率為2.44%。婚齡30年以上的離婚者增幅最大為9.26%,25至29年者增加幅度次之5.22%。結婚十年內離婚風險最高!另外,統計指出,101年平均每日離婚對數有152.55對,5萬多對離婚者中,以結婚未滿5年者1萬6027對占最多,5至9年者1萬4692居次,也就是說,婚齡未滿10年的離婚者占55%,其餘隨結婚年數增加而遞減,因此,看到此內政部所公佈的統計,你真的準備好步入婚姻生活了嗎?

樂閱讀/誰容易不知不覺成為第三者?

樂閱讀/誰容易不知不覺成為第三者?#婚姻

在我十多年看診的經驗裡,極少數的第三者最後能被扶正。婚外情裡的小三不敢與朋友們談論這段感情,得到的情感支持遠低於元配,倍感孤立,更加依賴外遇男人,最後身心俱疲。她們放不下的,不見得是那個男人,而是自己過度付出的情感。她們多半具有「競爭型」人格,別人有的,她也一定要有,總要在競爭過程中獲得成就感,喜歡「贏」的感覺。哪些人容易成為小三:• 自戀的邊緣性人格/少部份擁有邊緣性人格的女人,可說是天生的小三。她們相當自戀,總希望自己是舞台上的焦點,平常人際關係不穩定,於是在感情世界中找尋肯定與成就感。• 沒有自信又缺父愛/在成長過程中,對自己沒有信心,且缺乏父親關懷的女生,長大後也容易成為小三。一來自己不懂得拒絕,二來缺乏自信。一旦遇到有人追求,即使對方已是有婦之夫,她也會義無反顧地投入,享受贏的快感。由於從小較缺乏關愛,長大有能力後,她會積極追求尋自己想要的關注。• 迷戀職場中的權力/部份初至職場的小女生對於職場的權力、地位會有些迷戀,如果主管前輩是已婚成熟的男性,在指導的過程中就可能跨越正常關係,不自覺地成為小三。(本文作者/蕭美君)(摘自/兩個人很美好,一個人也自在/天下雜誌出版)

樂閱讀/正確的觀點是婚姻幸福的基礎

樂閱讀/正確的觀點是婚姻幸福的基礎#婚姻

婚姻問題千頭萬緒,講不清、理還亂。然而,婚姻是否幸福快樂,跟雙方有沒有正確的婚姻觀有絕對的關係,因為婚姻觀影響夫妻兩人建立與維繫婚姻的基本做人態度、相處之道。正如箴言第四章第廿三節所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保守自己的心是要讓心保存善良與正確的觀念,不要讓不義的邪念入侵。就像這樣,婚姻是否能產生美好的果效,全看結婚的人是否有正確的婚姻觀,這應該是非常正確的看法。最新式的電器用品,都要詳細閱讀所附的說明書,照表操作才不會把機器弄壞。如果用了不同廠牌的說明書,很可能無法操作,因為操作觀點是不一樣的。電腦是現代人引以為傲的創造,能讓我們得心應手地做許多事情,功能之多、效率之快……真的是引人入勝。可是,如果你不照規矩來操作,或指令下錯了,很可能就無法達成目的,甚至還會當機、中毒,讓使用者不勝懊惱呢!然而,婚姻關係要比操作電腦更難。因為電腦是機器,只需要照章行事就行,而人是活的,婚姻關係更是千變萬化的。悲哀的,今天我們從哪裡獲得婚姻觀呢?說得難聽一點,是從電影或小說、雜誌來的,學到的是所謂的「好萊塢觀點」。這些觀點裡有些確實是出自很嚴謹的學術觀點,但是無可否認的,不少是虛浮的、粗製濫造的、只為賺錢的、偏見的、甚至是幻想的,代表著一個人或一群人的理念或欲望而已,對婚姻不見得有真正的幫助,反而可能灌輸了一些錯誤的觀念、幫了倒忙呢!可是,其影響卻是無遠弗屆的。(本文作者/彭德修)(摘自/找回幸福的婚姻/啟示出版)

樂閱讀/互相挖井 才能成為知己

樂閱讀/互相挖井 才能成為知己#婚姻

時常有人面對相戀已久,或者結縭半載的另一半說:「你不了解我。」這個分手理由看似推託,卻隱藏著一個事實:「我也不了解你。」希望被了解,是每個人內心最大的渴望。感情中有許多成分,偏偏「了解」與「被了解」最為困難,它沒有標準、無從衡量;一個親密愛人可以在一夕之間變得陌生,一個陌生人也可能只因一個眼神就讓妳感覺彷彿已結識他多年。一個美麗的女明星,在電視上說著與丈夫離婚的心路歷程:她與丈夫結婚數十年,偶然發現丈夫有外遇,卻又不甘心就此放手。有一日,丈夫與她在餐廳吃完飯,回程的途中,開著車的丈夫突然笑嘻嘻地對她說:「妳看,我新做的假牙。」那一刻她才發現,丈夫不只裝上潔白整齊的假牙,還把灰白的頭髮染黑了。丈夫的改變已經不是第一天,然而她卻從未發覺。女明星說:「我不怨他不了解我了,因為那時突然發現,我也不了解他,並且也無力去了解。」然後,她簽字離婚,讓兩人自由。我們常常因為「感覺被了解」而衝動地愛上一個人,卻忘記真正跟一個人相處,是需要持續不斷地碰觸與交流。日本著名的心理學家河合隼雄說:「如果問為什麼要結婚做夫婦呢?為了受苦,為了『挖井』……夫婦如果想要理解對方的話,不能光靠理性互相交談,而是得挖掘彼此的『井』。」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口深不可測的井,有時候連我們都不曉得自己的井底藏著什麼。只是憑著一己之力挖掘,會遺漏很多看不見的寶藏;如果願意讓他人挖掘心中的井,我們才有機會從對方眼中,看見過去從沒發現的自己。其實不只是婚姻,各種人際關係的建立,也像是在挖井。當我們真心與一個人交流的時候,也等於把心中的井口打開,允許對方挖自己的井。與他人的關係愈緊密,愈能深入對方心中的井。有多少夫妻相敬如冰地過完一生,他們的婚姻中沒有激情、沒有爭吵、沒有眼淚,更沒有擁抱。他們從未了解過對方,但或許也是因為如此,他們才能夠共度一輩子。愛一個人,必然會想要了解他;但是了解一個人之後,卻未必還能繼續愛他。這就是挖井的艱辛之處,在挖掘的過程中,你無法預料即將看見的是滿天燦亮星斗或是腐敗糾結的枯木;你無法保證無論看到什麼景象,都能愛對方如昔,相對地,對方也是。每往下一層的了解,都是一次冒險。挖掘是辛苦的,愈往下深入,周遭愈黑暗愈危險,但是如果不試著去挖掘,永遠只能停留在表面,無法取得更深層的理解與包容,人跟人之間,便不能擁有深刻的認識。要愛一朵美麗的玫瑰太容易了,然而要一併愛她的刺、愛她底層糾結醜陋的根,談何容易。要真正地愛人與被愛,必得真正地了解對方與自己,而挖井就是一種方式。挖井可能會讓我們感到痛苦,但是唯有如此,才能看見真正愛我們的人。我們活在世上,身邊的人來來去去,可是總有幾個朋友,在見過我們崩潰、哭喊、失控之後,仍然沒有遠走。通常那樣子的人,可以陪伴我們很久很久。因為真正的了解,可以包容生命的美麗與醜陋。挖井不是單方面的,必須彼此都願意打開井口,才有可能進入對方的內心深層。人不是堅硬的土地,不能用尖銳的鑿子進行挖掘,最好的方式是打開耳朵,然後溫柔傾聽彼此內在的聲音。許多絮語其實都隱藏在日常生活之中,只要用心,就可以聽見。願意理解別人,才有機會了解自己。當你認為一個人不了解自己的時候,代表著你也不了解他,甚至是,從來不想真正地了解他。(本文作者/楊心宥、陳默安)(摘自/面對陰影,你才能找到光的方向/人本自然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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