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手術後 口服抗癌藥物可延長存活率

胃癌手術後 口服抗癌藥物可延長存活率

2009/4/24

50出頭的王先生(化名)因上腹痛及解黑便來到急診,經內視鏡檢查發現竟然是胃癌,所幸身體其它部位經檢查後並無轉移跡象,經手術治療後,恢復順利。病理檢查顯示是二期胃癌,病患及家屬都詢問是否需要術後化學治療?

行政院衛生署新竹醫院外科楊銘棋醫師表示,胃癌手術包含胃的切除與淋巴清除兩大部分,其中淋巴清除部分在國內常常做得不夠徹底,標準的淋巴清除範圍包含了胃週邊(第一級)及胃週邊較大血管(第二級)的淋巴清除,台北榮民總醫院吳秋文教授於2006年發表的前膽性研究報告指出,做到第二級淋巴清除病患的五年存活率為59.5%,明顯優於只做到第一級淋巴清除者的53.6%。

至於術後是否要使用輔助性化學治療呢?楊銘棋醫師表示,2007年發表於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由日本多所醫學中心合作的前瞻性研究結果給了明確的答案,針對第二期及第三期的胃癌患者經第二級淋巴清除的胃切除手術後,一組給予口服化學藥物一年,另一組則未給予,結果三年存活率,有給口服抗癌藥物這一組是80.1%,未給予這一組則是70.1%,明顯有10%的差距。

因此,楊銘棋醫師指出,對於絕大多數可手術的胃癌而言,第二級淋巴清除的胃切除手術再加上術後的輔助抗癌藥物治療是目前標準治療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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