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

樂閱讀/死亡的權利?最後一哩路

樂閱讀/死亡的權利?最後一哩路#安樂死

我最要好的朋友,也是我高中的同學—阿琛,他人生的最後一哩路是我陪著走完的。阿琛過世的前兩年,被醫院診斷出罹患了肝癌,接著便開始一連串的折磨:腫瘤動脈栓塞就做了三次,還有口服的標靶化療藥物;在臨終前還接受了放射治療,處理因為癌細胞轉移至骨頭的疼痛;他更被醫師不知插了幾次管,引流身上因為腫瘤而聚積的體液。每一次的治療,讓我看了都於心不忍,但覺得他真的不想死。因為即使他知道,治療都只為了爭取一些微不足道的時間,他也能夠坦然接受而不皺一下眉頭,喊一聲苦。尤其在他全身被癌細胞吞噬,骨頭疼痛難耐時,我詢問他是否要注射嗎啡止痛,他總是搖頭拒絕。我永遠都記得他的回答:「嗎啡打多了會上癮!」即使有安寧照顧的醫護人員來關懷阿琛,迂迴或正面提醒他:「你將不久於人世」這件事,但是我相信,他始終沒有辦法接受,選擇用盡全身的氣力,和肝癌奮戰到最後一分一秒。或許阿琛太年輕了,即使他知道一點成功的希望也沒有,仍然沒有放棄,在自己的最後一哩路上,作戰到氣力放盡,才由別人宣告失敗,畫下了一個辛苦的句點。相對於阿琛的情況,有人對於人生的最後一哩路,反而是不同的態度,即使知道自己並非像癌症末期病患那麼沒有希望,仍選擇另一種截然不同的方式來面對。二○○八年十二月十日,英國天空電視臺大膽播出向來備受爭議的「安樂死」影片,這是一部重病患者接受安樂死過程的紀錄片。影片的主角是一名居住在英國北約克郡的五十九歲退休教授愛華特,由於罹患罕見重症運動神經元疾病,發病五個月後急速惡化,須靠呼吸器協助、吞嚥功能也漸損。愛華特不願忍受必須面對全身癱瘓、喪失語言能力的殘酷事實,不願成為活死人的他,於是決定自費約十四萬臺幣,前往瑞士安樂死公司請求協助自殺,他的愛妻瑪莉不忍心丈夫受病痛折磨,也支持他面對、正視死亡的決心。做好心理準備的夫妻倆,在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當天,愛華特先深情的與結褵三十七年的妻子告別,不捨的他還多次對瑪莉說:「我愛妳、我好愛妳。」瑪莉也給他深深的吻別。在醫師的協助下,愛華特用特製的吸管喝下一杯飲料,在他喝的同時,牙齒啟動了吸管上的計時器,四十五分鐘後維生器就自動關閉,而他也有尊嚴的離開人世。紀錄片是由加拿大籍的奧斯卡得主札瑞斯基執導,在取得安樂死公司的同意後,將愛華特接受安樂死的前後過程拍攝成《死亡的權利?》(Right to Die?)紀錄片。影片中,愛華特述說了自己的感受、選擇安樂死的原因以及堅持在離世前一刻不願讓兒女在場的理由。愛華特的遺孀瑪莉女士也表示,紀錄片是對丈夫一生的「最好獻禮」,他們毫不後悔做這樣的決定,去拍下這樣的紀錄片。儘管愛華特希望透過這部影片,打破人們對死亡的禁忌,但播出後,由於「安樂死」在英國尚屬違法,立刻引發「反安樂死」的人士抗議。反對安樂死的人士表示,這無異是在推廣協助自殺,最後,播放的過程還遭到英國電視監管機構的介入。愛華特的情形和阿琛不同,儘管在醫療體系和醫護人員眼裡,那些能夠救助他的呼吸器、鼻胃管是「有效醫療」,但是愛華特視之為洪水猛獸,是他沒有辦法承受的痛苦,所以在取得妻子的支持後,他坦然選擇了死亡的決定,主動請求別人終結自己的生命。每位病患走完人生最後一哩路的過程與結果都不盡相同。我對於人要如何走完人生這最後一哩路沒有標準答案,我想說的是,尊重病人的自主權才是我們應該努力的目標。至於「尊重」是什麼,我想引用德國心理分析學家佛洛姆(Erich Fromm)的說法,他說:「尊重並不是懼怕和畏懼,它是指一種能力:他人是什麼樣子,我就照他的樣子來認識他,認知他獨特的個性。尊重的意義是我關懷另一個人,讓他依照他自己的本然去生長、去發展。因此,尊重意謂著我對他人沒有侵占剝奪的欲望。」(本文作者/蘇上豪)(摘自/開膛史/時報出版) 

荷蘭安樂死合法化 推到府安樂死服務

荷蘭安樂死合法化 推到府安樂死服務#安樂死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編譯) 2002年4月荷蘭首開安樂死合法化的先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承認安樂死合法的國家,據了解每年約有3100人接受安樂死,從3月1日起,荷蘭推出了一項新服務,支持安樂死的組織「死亡自主權」(NVVE)旗下有6個安樂死移動醫療小組,提供到府幫符合安樂死條件的患者,在家中結束生命,「死亡自主權」(NVVE)表示,目前已接到70為病患來電申請,估計每年大約會接到1千人申請。 「死亡自主權」(NVVE)組織下,6個安樂死移動醫療小組中,每個小組配有一名專業醫生和一名護士,從3月1日起,將進行全國巡迴,為合乎安樂死法律規定,但遭到主治醫師拒絕為其執行安樂死的病患,提供到府安樂死的服務。 雖然在荷蘭,安樂死是合法的,不過安樂死的執行,卻是非常嚴格的,病患在決定安樂死時,必須頭腦、神智清楚,且無止境面臨無法忍受的痛苦,須由病人、醫師、專家、律師都同意病情為不治之症,才會批准可以接受安樂死服務。 「死亡自主權」(NVVE)發言人Walburg de Jong表示,若病患符合資格,加上他們的醫師拒絕協助的話,行動醫療團隊將為病人執行到府安樂死服務,目前「死亡自主權」(NVVE)有超過十三萬名會員,約一百五十名志工,會員年費僅17.5歐元(約新台幣690元),民眾捐款給「死亡自主權」(NVVE)還可以抵稅,但在台灣,安樂死屬於違法行為,依刑法第275條「加工自殺罪」規定,只要協助他人安樂死等同於殺人,可處1年到7年有期徒刑。

安樂死就是解脫? 應讓流浪狗死得更有尊嚴

安樂死就是解脫? 應讓流浪狗死得更有尊嚴#安樂死

日前新北市議員陳儀君與動保團體一同前往新北市中和區動物之家,瞭解新北市對流浪動物安樂死的處理程序後,舉行記者會說明,根據考察流程後表示,狗兒在安樂死前,收容所沒有明確的理由,甚至連名單都欠缺,整個流程混亂,且缺乏第三公正單位監督。陳儀君發現作法雖較過去進步,但仍有許多不人道的地方,建議市府農業局進行改善,她建議市府能建立標準作業流程,加強生命教育訓練。根據新北市農業局統計表示,今年一至九月,流浪動物收容總數量為9421隻,安樂死的數量為5067 隻,超過整體的二分之一,平均每天安樂死約18隻動物。此外對於安樂死情況,攝影師杜韻飛強調,動保議題是生命道德的議題,希望新北市政府能率先將相關的影像與文字納入生命道德的教材,且希望收容所在執行動物安樂死上的態度能更有同理心,「讓牠們死得更有尊嚴」。市府農業局則承諾,會檢討安樂死的執行細膩度,會盡力改善,也會協助學術單位到動物之家,了解流浪動物收容的狀況,至於監督單位仍要商確;農業局表示,已籌組由狗明cherry領軍的「動物保護校園宣達團」,下月就有15場校園活動,明年還有200場,加強學生愛護動物的觀念,且農業局明年會持續推動各動物之家認養犬隻的政策,提供免費植入晶片、狂犬病預防注射及絕育補助。●別以為狗狗只想著玩 牠們也會憂鬱的http://www.uho.com.tw/pets.asp?aid=12063●養寵物務必洗手 當心貓狗的蛔蟲吃進人肚內!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1822●狗醫生輔助治療自閉兒 協助遲緩兒童復健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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