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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糖尿病患的足部病變

搶救糖尿病患的足部病變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內科 北醫內科醫師群指出,糖尿病足病變的治療:依據不同的病因,要有不同的治療計劃。 《神經性足病變》特徵是暖足,足部有脈搏,溼的化膿性傷口。如果只是淺部潰瘍可以用較保守的方法,如休息、打石膏8~10個禮拜。改成矯正用軟墊的鞋子,如果是深部潰瘍要注意骨髓炎、骨折等問題。等傷口乾淨以後再作重建的手術。《缺氧性足病變》特徵是足部冰冷,乾燥性壞疸及缺氧性疼痛,一般應先作血流檢查,如果血液循環不足及皮膚含氧量不足則傷口不易癒合,在治療若沒有發炎情形則應先清創,等發炎控制以後再做血管重建。整體來說,糖尿病足病變的治療要先把所有壞死的組織切除以及控制發炎,並且確定足部有足夠的血液循環再做重建手術。重建的方法由簡單到複雜,先從補皮,局部皮瓣到顯微手術的自由皮瓣,重建的目的在於保留行動的能力。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內科 北醫內科醫師群表示,手術後之照顧也是相當重要的,一般在術後六個禮拜,最好不要負重,並且因為感覺神經異常,所以要常常檢查腳部有沒有發炎、傷口及皮膚缺損。並且要定期回到門診複檢傷口有沒有再發,一般的再發率到達40%,其再發的原因通常是外傷,或者進一步的血管病變,不適當的鞋子或是因為骨骼變形。總之,糖尿病足病變跟所有疾病一樣,及早發現及早治療就可以達到最好的效果,一旦延誤就醫,造成廣泛性的壞死或危及生命的感染,治療的結果就不好。

洗腎病患,這樣吃就對了!

洗腎病患,這樣吃就對了!

【一、足夠的熱量需要】每天每公斤體重至少35仟卡,才能使食入的蛋白質有效的利用。如果病人食慾不佳,可用含熱量高且蛋白質低的食物製成點心補充,如:糖飴、植物性油脂、及低氮澱粉(澄粉,玉米粉,太白粉,西谷米,冬粉,地瓜粉,藕粉等)。 【二、高生物價蛋白質】依每日建議蛋白質量,必須有一半以上是來自於高生物價蛋白質。) ◎一般體型、輕度活動量,1餐的建議飲食: 1碗飯 /2-3份蛋白質(魚、肉、蛋、奶類)/1份=魚、肉1兩=蛋1個=鮮奶1盒約240 cc 青菜至少1碟 /水果1個 /植物油烹調【三、每天以不超過0.5kg為原則】透析病人,可藉由每日秤量體重,來估計水分的積留,若水腫則需限水,其 量為總尿量+500~700c.c。 ◎控制水分攝取小技巧:1. 盡量少吃醃製及加工食品,味精尤其不可吃太多,不只容易口渴,也不利血壓控制。 2. 先將一天可喝的水分用固定容器裝好,並將這些水平均分配。 3. 感到口渴時用棉棒潤濕嘴唇或漱口。 4. 含硬糖果、嚼口香糖或擠一點檸檬汁於嘴中。 5. 可將一日飲用的水份,分一部份混合檸檬汁結成冰塊,口渴時含一個在口中,讓冰塊慢慢融化。 6. 擦護唇膏。  【四、低鈉】每日鈉需要量約為1.5-2.0g(4-5g鹽) 1. 含鈉量高的調味品:鹽、味精、醬油、烏醋、豆瓣醬等佐料。 2. 含鈉量高的食物:油麵、麵線、紫菜、洋芋片、罐頭水果、海苔醬、蜜 餞、沙拉醬 3. 市面上販售的低鈉醬油或薄鹽醬油,多是以鉀代鈉製成的醬油,所以要小心使用,以免反而造成鉀過高。 ◎各類調味品鈉的代換情形: 1. 1茶匙(5g)的鹽 =2湯匙醬油=5茶匙味精 2. 1g鹽  =6c.c.醬油=3g味精=5c.c.烏醋=12c.c.蕃茄醬 ◎每日攝取的鹽量依指示食用,烹調時可用白糖,白醋,酒,蔥,薑,蒜,肉桂,五香,花椒,檸檬汁等,使食物有風味,增加可口性。 【五、低磷飲食】可使腎衰竭的病情緩和。 高磷食物應酌量食用。豆腐,黃豆干,紅豆,豆類,糙米,乾蓮子,花生米,脫脂花生粉,黑芝麻,豆皮,瓜子,蛋黃,河蟹,鮑魚,紫菜,吻仔 魚,健素糖,酵母粉,雞肝,豬肝,豬腎等內臟類及巧克力,可樂等。 【六、鉀】若需配合限鉀飲食,則應在均衡飲食下,少吃含鉀高的食物,其中蔬菜 類,應先以熱水燙過後,再用油炒或油拌,可減少鉀的攝入量。 鉀高的食物:濃肉湯、雞精、人參精、咖啡、茶、運動飲料、草莓、哈密瓜、乾燥水果、堅果類、巧克力、梅子汁、蕃茄醬等。

搶救糖尿病人,從飲時做起

搶救糖尿病人,從飲時做起

【紅燈食物】即多油﹑鹽﹑糖的食物﹐最好禁食富含精緻糖的食物和飲料:糖果﹑煉乳﹑蜂蜜﹑汽水﹑可樂﹑養樂多﹑罐頭水果﹑果醬﹑果凍﹑蜜餞﹑ 甘蔗﹑冰淇淋﹑奶昔﹑中西式甜膩糕餅點心。加糖烹調的菜式﹐如:糖醋﹑蜜汁﹑茄汁﹑醋溜…等。 富含油脂(尤其是飽和脂肪酸)的食物。 富含動物性油脂的食物:豬油﹑牛油﹑奶油﹑肥肉﹑皮脂﹑豬腸﹑蹄膀等 。任何油炸﹑油煎﹑油酥等油膩食物 。椰子油﹑棕櫚油﹑氫化奶油及所製的糕餅點心。 太鹹的食物:醃漬﹑醬菜﹑罐頭及加工食品。  【黃燈食物】應少吃或經營養師指導食用﹐並列入飲食計劃糊化過度的食物:稀飯﹑冬粉﹑粉圓﹑西谷米﹑勾芡等食物。 富含植物性油脂的食物:花生﹑腰果﹑核桃﹑瓜子等堅果類及核果類。膽固醇高的食物:內臟(腦﹑肝﹑腰子﹑心)﹑蟹黃﹑魚卵﹑蝦卵﹑魷魚明蝦﹑花枝。鹹味中西式糕餅點心及應景食品。主食類:推薦食用全穀類﹐芋頭﹑蕃薯﹑馬鈴薯等應列入主食類代換。【綠燈食物】遵照飲食計劃及食物代換表食用主食類:推薦食用全穀類﹐芋頭﹑蕃薯﹑馬鈴薯等應列入主食類代換。奶類:建議以低脂﹑脫脂奶為主。 蛋類:若血膽固醇偏高﹐每週以不超過3~4個蛋黃為原則。 魚﹑肉類:瘦肉部份遵飲食計劃食用。 豆製品:是指黃豆製品。蔬菜類:充分攝取﹐以新鮮蔬菜為主。 水果類:遵照飲食計劃食用﹐以甜味較低的水果種類作為優先選擇。 【烹調注意事項】 儘量避免使用精緻糖﹐必要時使用「代糖」調味,以低油烹調為原則﹐如:清蒸﹑水煮﹑烤﹑清燉﹑滷﹑涼拌等,避免勾芡及使用大量含糖調味料,調味不宜太鹹,以植物油烹調食物 。【外食怎麼辦?】 《宴會》 1.熟知自己每餐能吃的份量﹐並參考前面的食物選擇原則選菜。 2.用餐時間不要和平時相差半小時以上﹐如果宴會時間延得太遲﹐可先準備一份點心食用﹐避免低血糖的發生 。3.注意調味方式﹐亦不宜攝取沙拉(或列入脂肪類代換)。 4.若對內容物或製備方法不了解﹐不吃比較保險 。5.堅果類﹑勾芡食物﹑油炸食品﹑魚子等食物均為宴席的主角﹐應特別注意﹐勾芡食物應先將湯汁瀝乾﹐油炸食品則應去皮。  6.宴席中供應的湯類含油鹽味精多﹐儘量避免飲用。 以新鮮水果(也應注意攝取份量)取代飯後甜點。《中式自助餐或餐館》 1.熟知自己每餐能吃的份量﹐並參考前面的食物選擇原則選菜。 2.以清蒸﹑水煮﹑烤﹑清燉﹑滷﹑涼拌等低油烹調的食物為主。 3.油炸食品應避免﹐若非吃不可則應去皮。 4.肉丸﹑肉餅﹑火腿﹑香腸等高動物油脂的加工食品不適合。 5.青菜應將湯汁瀝乾以減少油脂攝取。 6.勿以湯汁配飯﹐因含大量鹽油。 7.儘量不點炒飯﹑炒麵﹑炒米粉。 8.點清湯不點濃湯﹐並除去上層浮油。 9.餐館內的油﹑鹽﹑味精含量較高﹐可事先要求少放。 《火鍋》 1.明瞭各類食物的份量代換。 2.可以芋頭﹑玉黍蜀取代主食類﹐冬粉較不宜食用。 3.肉類以選擇脂肪低的種類為主﹐魚餃﹑蝦餃﹑蛋餃﹑魚丸﹑肉丸等因含油量較高﹐不要吃太多﹐並應視為肉類代換。 4.沾食沙茶醬等調味料勿沾太重﹐並應去除上層浮油。 5.火鍋湯應去除上層浮油再喝。 《速食店》 1.一般速食店的食物多屬高油脂﹑高熱量﹑高澱粉類食物﹐且蔬菜含量較少﹐除非必要﹐儘量少吃。 2.避免食用含糖食物(可樂﹑奶昔﹑霜淇淋﹑聖代等)﹐可向櫃台索取代糖調味。 《西餐》 1.注意食物分類與份量代換﹐烤洋芋及玉黍蜀應視為主食類﹐含油麵包(如大蒜麵包)應計入脂質份量。 2.沙拉醬應注意份量(列入脂肪類代換)﹐或使用糖尿病專用沙拉醬。3.肉類以海鮮及雞肉(低油脂肉類)作優先選擇。 4.以新鮮水果或添加代糖食物作為甜食﹐並注意食用份量 。5.儘量避免添加奶精(主要成份為油脂及多醣類)。

永久性紋身務必三思,以免日後加倍痛苦

永久性紋身務必三思,以免日後加倍痛苦

紋身可以說是最古老的身體藝術,而且是跨越種族及地域。在西方,紋身經歷了尊貴、卑賤、效忠、抗議、叛逆等不同時期,近十年來則成為極為普及的裝飾。也許仍有些標榜自我,但追隨流行的層面居多。據估計,光在美國就有上千萬人有紋身。臺灣流行向來不落人後,紋身也有逐漸增多的現象,然而傳統上紋身在東方被視為罪犯、幫派的象徵,因此在門診常見到因一時好奇,或是在軍中或學校,受到同儕壓力接受紋身,之後後悔,或在家長「脅迫」下,而尋求去除紋身。此外,臺灣特有的紋眉、紋眼線的風氣,也造就不少日後要求洗眉、洗眼線的患者。紋身的目的,原本即在留下永恆的記錄,因此要去除紋身,也格外的麻煩。◆去除紋身的方法?在雷射發明前,切除或是燒灼是較常使用的方式。◆切除:切除的確是最有效的方式,但多數的紋身往往範圍廣泛,若不是分批切除,就是要另外由大腿或其它部位取皮來補,再不然就是以組織擴張術,將紋身周圍皮膚以水袋慢慢撐大,再以這多出來的皮膚覆蓋傷口。然而不論何種方式的切除,都難免造成疤痕◆補皮:其中補皮算是最快的處理方式,然而除了原本紋身處疤痕外,又在取皮處造成新的疤痕,往往患者難以接受。至於其他手術方式,則耗時數月。◆燒灼:燒灼是另一種常用的方式,事實上許多患者在就醫前就已嘗試用香、煙頭,或是燙髮液自行處理,而紋身師傅也常以單寧酸、硝酸、石碳酸或其他化學物質以再紋身的方式,讓這些燒灼液進入而破壞皮膚。另外則有人採用冷凍治療方式,或磨皮方式。◆搓洗皮膚:還有一種古老方式則是以鹽巴搓洗皮膚至發紅、出血,而後靜待紋身染料隨皮膚發炎滲出液排出。這些不同方式的處理,雖可有一定的效果,但成效及副作用常難以有效控制,因此醫療上並不常使用。◆雷射:雷射去除紋身,可以說是目前唯一在醫療上普遍採用的治療方式。雷射治療的原理是藉雷射光將皮膚內的色素顆粒震碎,一方面較小的色素顆粒呈色較不明顯,再一方面這些色素顆粒可由體內淋巴循環而排除。雷射除紋身雖然可說是最佳的處理紋身的方式,但仍有潛在的問題。首先雷射強調的是專一性破壞,換言之,不同顏色的紋身常需要不同的雷射來處理,傳統紋身多半是藍黑色,但在專業紋身則使用各式各樣的色彩。現有的紅寶石、石榴雷射對藍黑色紋身處理效果最佳,而染料雷射則在處理紅色及黃色的紋身,至於綠色紋身則要靠紫翠玉雷射。價格昂貴是雷射的另一大缺點,一片巴掌大的紋身,一次花上2、3萬元是很正常的收費,至於要達到廣告上一樣的效果,除了靠些運氣外,最主要還市要多次治療。至於需要幾次的治療,則要看紋身的濃度、深度、時間、顏色而定。最近的一篇報導則粗略估計專業紋身一般要6~12次治療,而每次間隔至少也要6~8週,至於一般的紋眉、紋眼線、紋唇線,則需1~4次的治療。因此除了有錢外,還要有足夠的耐性。許多醫療糾紛,即肇因於醫師未及早告知患者需多次的治療,而由於雷射治療多半以點計算,術前往往低估紋身的範圍,而導致收費常比預估為高。此外雷射雖是目前去除紋身最佳方式,但仍有未盡理想之處。首先即使經多次處理,常仍隱約可見原先的圖樣,尤其當患者在接受雷射治療前已用其它方法處理,造成疤痕,即使再用雷射處理,效果也常打折扣。此外雷射處理過的部位,仍常有皮膚質地及紋理的改變,及短暫的變黑及變白現象,要作到完全不著痕跡並不可能。紋身與在身體穿洞,都是屬於侵入性的小手術,同樣有著感染、過敏的問題,雖然曾有醫界同仁主張將其視為醫療行為加以管制,但並未成功。紋身與身體穿洞相比,其實如果作好消毒工作,真正的風險並不算高,問題在部份從事紋身的人員,對基本的消毒常識也十分缺乏,但如果紋身真要在醫療院所才能執行,一時之間恐怕也會成為醫療奇觀。不過紋身在醫療上的確偶有使用的價值,例如乳暈重建,或是遮掩白斑,而以目前美容醫學以顧客為導向,儘量提供顧客所需要的服務的趨勢,說不定不久真會有診所提供紋身的服務。到那時消費者不再擔心被不潔的針頭感染,但費用恐怕也將水漲船高。追求流行,本是人之天性,但既是流行,就有退流行的一日。目前市面上有許多暫時紋身,或稱紋身貼紙可供選擇,至於永久性紋身,還是三思而後行。

藥妝品和化妝品究竟如何區分?

藥妝品和化妝品究竟如何區分?

化妝品的定位近年來有了很大的轉變,不再只是傳統的「希望之泉」,販售希望,而開始走向功能性、治療性。這種轉變,雖然與一般政府立法或皮膚科醫師認為化妝品不該改變皮膚構造、功能,不能為人體所吸收,且只能預防,而不能治療疾病,有很大的出入,但卻是不得不承認的事實。平心而論,任何搽在皮膚表面的物質,不管吸不吸收,都可能改變皮膚的功能,藥品與化妝品之區隔,其實並不容易,而就歷史上來看,保養性化妝品其實一直都是與外用藥品相提並論的,一直到文藝復興時期,才逐漸分家。而今日再度的結合,也並不意外,而這類產品,就稱為藥妝品。藥妝品一詞,直接翻譯自英文Cosmeceutical,結合化妝品及藥品二字而得,意思是具有藥性的化妝品,此字雖於1963年即出現,但真正廣為使用是到1993年後,因果酸類產品之風行,才由美國Kigman教授再次倡用,但至今仍未被官方正式採用。不過在我國,仿效日本的「醫藥品外部」分類,倒是早有「含藥化妝品」之存在。至於一般所含藥妝品,其實不限於法規上的含藥化妝品,也包括了一些具特殊加成分或特殊訴求的產品。與傳統含藥化妝品不同的是除了傳統通路外,常以藥局、診所或醫院為銷售據點。而這些專業形象所提供的保障,也提供了吸引消費者的因素。藥妝品在專業人員使用上,其實有時接近藥品的,而目前法規上對這些功能性產品管制,除了少數以成分濃度外,主要是管制其功能訴求。但由於這類產品並不在媒體上大量曝光,其銷售也不靠一般媒體,因此較不易引起有關單位的重視,以廠商而言,省去了大筆的廣告費用,而以專業的醫師來看,也增加了治療上的選擇性,又不須擔心被健保核扣費用,似乎是互蒙其利。而以消費者而言,信任醫師、藥師,自然是比信任廣告效果來得實在些,也或許是因為有這樣的優勢,所以雖然在一般化妝品專櫃銷售功能性化妝品,有逐漸式微的現象,反而是彩妝類產品再度受重視,但在藥局、診所,這類產品卻逐漸風行。然而這類產品也並非全然安全的,與藥品不同,多數這類產品並無客觀的臨床報告,而即使負責把關的醫師或藥師,有時也難以掌其商品特性。再以公平性而言,廠商未投注相同的研究成分,即宣稱與藥品相當之效果,也有所不當。因此就消費者而言,使用這類產品時,也應多詢問相關的資料,才能用得安全、用得有效。

您真的需要保濕乳液嗎?

您真的需要保濕乳液嗎?

許多歐美國家,保濕可以說是日常皮膚保養的一部份。除了使用較油膩的「肥」皂外,洗完澡搽些保濕產品,也幾乎是例行工作。然而這些產品一旦飄洋過海來到台灣,似乎水土不服,銷售情形並不好。因此一些歐美廠商,最初看好台灣保濕產品並未飽和,而信心滿滿的要來搶佔市場,最終卻只是抱怨台灣經銷商辦事不力,而草草結束,或是只能慘澹經營。 保濕乳液在台灣究竟出了什麼問題?清潔、保濕、防曬雖然並稱三大基礎保養,然而保濕卻是其中爭議較大的。廠商的宣稱策略是皮膚乾燥,會導致老化加速,因此要持續保濕。姑且不論皮膚乾燥是老化的原因或是結果,但是過度的保濕對皮膚恐怕只會造成負擔。 一般的保濕產品使用的目的是改善皮膚乾燥及使皮膚觸感光滑,然而皮膚外層原本即是相對的乾燥。在周圍環境特別乾燥的大陸型氣候,或是因皮膚炎及先天性保水功能不足的情形下,保濕產品的使用的確有益於皮膚健康。這時不僅用保濕乳液,甚至可能要用到乳霜、油膏,甚至直接在洗後塗抹凡士林、礦物油。然而如果皮膚並未乾燥,不要說是乳液,甚至使用保濕露、化妝水都是多餘的。不要說是青春痘,甚至連痱子也會出現! 老化的皮膚常是乾燥的,尤其冬天一到,更是可能發癢或形成皮膚炎。保濕劑的使用,其實可以大大減輕這種種的不適,尤其添加尿素、乳酸等成分的保濕劑。然而因這些保濕產品,常被定位在預防老化,因此真正的消費者,反而是青壯年,甚至是青少年。不論是防曬乳、隔離霜、保濕霜,或是滋養霜,都可能只是一些油質的成分。在原本油質分泌並不少的臉上,再層層塗抹些油脂,其實並不見得是件好事,而真正需要塗抹的老人,反而是被當成是濕疹,或自行購買皮膚藥膏,只見皮膚愈搽愈薄,甚至搽到容易瘀血,進而產生藥物依賴! 常有人笑稱女性「愛美不怕流鼻水」,目前的情況是更多的女性,為了怕老,而忍受在臉上塗上層層保濕,甚至相信愈有質感(愈油膩)、愈貴的產品,有愈好的效果。其實保持清潔、無負擔,隔絕有害皮膚的因素,就是最好的保養。 至於保濕產品,請根據自己的皮膚情形、外界環境(如冷、乾、空調)來選擇,並不是每個人都需要的。

擦防曬到底會不會致癌?

擦防曬到底會不會致癌?

每當談到皮膚保養或是防癌抗老,規則使用防曬劑是必然到的話題,即使在冬季也不例外。然而最近英國則有報導一種防曬成份PBSA可導致細胞染色體突變,而有致癌的可能。防曬劑是否真會致癌?PBSA是2-phenylbenzimidazole-5-sulphonic acid的縮寫,在臺灣的防曬品內並不多見。防曬劑致癌的疑慮,事實上由來已久,最早是擔心防曬劑內有亞硝酸胺,1995年瑞典又有使用防曬劑者婦女產生惡性黑色素瘤反而是不使用者3.7倍的報告,但未何儘管防曬劑致癌的傳聞不斷,醫療界卻從未中斷對防曬劑之鼓吹?原因很簡單,至目前為止,有關防曬劑防癌抗老的證據,遠遠多過其負面之報導。在試管內發現的危機與真正在人體的作用有一大段距離,更何況防曬劑的設計是停留在皮膚上,真正吸收比例甚小,而亞硝酸胺在防曬劑內是污染物,而非應有成份。至於產生惡性黑色素瘤比例增加,目前一般歸因為使用防曬劑不確實,或早年之防曬劑效果不彰。此外,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原本會使用防曬劑者,往往就是容易曬傷,產生皮膚癌及惡性黑色素瘤者。尤其長波紫外線防曬的觀念是到近年來才被重視,早年之防曬劑並未考慮到長波紫外線防曬,而現今研究則指出雖然中波紫外線是造成惡性黑色素瘤的主因,但中、長波紫外線協調作用,效果更強。過份依賴及相信防曬劑,若因而在陽光下停留更久,反而對皮膚產生更大傷害!今日的防曬劑雖然防曬效果明顯改善,各種高防曬係數(SPF)的商品輕易可見,然而塗抹量不足,或有些部位往往遺漏未擦到,或是未能依需要補充,都可能使防曬效果大打折扣。而在長波紫外線防護上,目前最普遍使用的成份avobenzone﹝又名Parsol 1789﹞其實並不穩定,在日曬不久後有很高比例會產生結構改變,而失去防曬效果,尤有甚者,反而可能使另一種目前最常用的防曬成份Parsol MCX連帶受影響。且長波紫外線防護的效果,目前並無公定的測定標準,不論消費者或醫師,都難以單憑外包裝說明,而作推薦或選購。除此之外,有些人雖然避開了正午的太陽,但若同樣是曬傷,當下午太陽斜射時曬傷,反而會接受更多長波紫外線,這是因為一般曬傷是由中波紫外線所引起,其中長波紫外線的影響只佔20%,但當太陽斜射時,陽光中會含有更高比例的長波紫外線。對防曬劑期望太高,可以說是一般人共同的問題,也是醫療界過份強調使用防曬劑的結果。▲正確的防曬觀念應該是以減少任何不必要的日曬為先,其次使用衣物、帽子,乃至加裝防紫外線玻璃窗,再過來才是使用防曬劑。目前市面上已輕易可以買到添加防曬成份的陽傘及衣服,其防曬效果可輕易超過市面上最好的防曬劑,而即使是一般衣服,只要織得夠密,防曬效果也不差。防曬劑自1928年正式問市以來,最初只被定位在防止曬傷,但隨後的研究則指出防曬劑的角色不僅於此。雖然70餘年來,防曬劑已大有改良,但仍有更多尤待改良處。真的想靠光擦防曬劑達到防老、抗癌的目的,而不在其其它方面同時加以配合,這樣的期待恐怕太高了些!

雄性禿治療五大要點

雄性禿治療五大要點

1. 所有治療健保都不給付,且停用效果就會逐漸消失,因此治療前要考慮長期治療的費用是否可以負擔。2. 藥物治療越早使用效果較佳,目前口服finasteride藥療效及安全性已有5年資料,外用minoxidil則有兩年資料,光療則有26周資料。3. 手術療法不嫌晚,雖有立即效果,但缺乏3年以上長期滿意度追蹤,且因掉髮會隨時間惡化,因此一定時間後仍可能需再次植髮。由於掉髮惡化程度無法預期,因此植髮應避免過度,以免日後無髮可植或太不自然。4. 除口服finasteride及外用minoxidil外,其餘治療研究較少,或實驗規模及時間較短,因此不建議作為第一線治療,除非已無其它選擇。5. 基因檢測或毛髮微量元素分析於診斷上價值未被承認。

敏感性皮膚保養有學問

敏感性皮膚保養有學問

「我好不容易找到一種可以用的牌子保養,雖然貴得有點捨不得,但至少不會發紅刺痛,但最近不知道為甚麼,連擦這種牌子也會刺激,醫生你能不能建議我現在該擦些甚麼來保養?」「擦這個也癢,擦那個也癢」,敏感性皮膚的話題,近來似乎成為一股潮流,而「敏感性皮膚專用」的化妝品,也在市場上應運而生,甚至仿彿非要用這類化妝品,才能襯托出皮膚之嬌貴。然而對於甚麼是敏感性皮膚,則是眾說紛紜。一般所指敏感性皮膚,往往是指在使用化妝品,或季節變換時,臉上出現不適現象,包括刺痛、灼熱、緊繃、發紅、脫皮或發癢。醫學上有人乾脆把此種情形稱為「化妝品耐受不良徵候群」,而一般人則把敏感性皮膚歸於化妝品過敏。其實敏感性皮膚的成因,並非來自化妝品過敏,而主要是因皮膚受損。受損的原因,可以是先天性皮膚抵抗力較弱、後天性日曬或藥物傷害,或是因疾病而形成,如潮紅性體質、濕疹等。而化妝品內,常或多或少有些刺激性質存在。原本這些物質應該被阻隔在皮膚之外,然而因為皮膚保護功能受損,這些外來物質便得以長驅直入,而引起種種皮膚不適。一般來說,化妝品中的香精、人工色素、酒精、化學性防曬劑、防腐劑,及一些酸性物﹝如果酸、水楊酸、維生素C﹞、界面活性劑,較可能造成刺激。而除了皮膚受損外,少數敏感性皮膚是因表皮內神經過於敏感或免疫發炎反應過強所致。一般使用化妝品的人,碰到皮膚敏感的問題,常常最初的反應是換一種更好﹝更貴?﹞的化妝品,希望能克服不適,這其中最大的誤解是敏感性皮膚專用化妝品,目的是在減少刺激,而非治療敏感。因此消費者應該作的是先將所有使用中的化妝品拋開,尤其是色彩鮮艷及含有超過十種成份者,並找出皮膚敏感的原因,加以治療。皮膚敏感,常是皮膚受傷的早期警訊,換一種更低刺激的產品,如同是掩耳盜鈴,粉飾太平。一般人習慣自行到藥房買藥塗抹,而此類皮膚敏感常被當成濕疹,而給予類固醇。類固醇在臨床使用上,雖可以減輕神經性發炎而使接觸時的刺痛及發癢現象改善,但對潛在的皮膚受損現象不僅無益,長期反而有害,並不適宜。唯有正視皮膚存在的問題,加以治癒,才是正途。較安全的敏感性皮膚外用製劑──1.防腐劑:paraben 2.潤滑劑:凡士林、矽靈(dimethicone、cyclomethicone) 3.保濕劑:甘油 4.界面活性劑:isothionate、sulfosuccinate、betaine、 acylglutamate、sarcosinate 5.防曬劑:二氧化鈦、氧化鋅 6.香料:玫瑰水 7.抗敏成份:蘆薈、尿囊素、洋甘菊、bisabolol、硝酸鍶 8.劑型:油劑、水溶液、PEG、粉劑、軟眼線筆 9.彩妝:眼影/眼線(黑色)、shadow (earth tone) 10.產品特性:成份單純(<10種)、含抗氧化物、避免已知刺激物

認識防曬係數,了解正確防曬原則

認識防曬係數,了解正確防曬原則

在所有化妝品中,防曬劑是目前唯一效能具有定量化保證的產品,因為理論上所有防曬劑在出廠前,都應經過客觀的效能測定,將其功能指數化,也就是常看見的SPF ( Sun Protection Factor),一般稱為防曬係數。聽過SPF的人也許很多,但真正了解SPF的人事實上不多,因為坊間充滿了太多錯誤的訊息,如一般專家常建議的將SPF數值乘上10~20,就等於此一防曬劑的保護時間,如SPF 15的產品,在150~300分鐘後需要重新補擦,就是一個明顯的錯誤,而事實上,將SPF視為防曬係數,就是錯誤的開始。SPF的觀念是德國人 Rodolf Schulze 在二次世界大戰間提出,純粹只在測定防曬劑防止皮膚曬傷﹝曬紅﹞能力,而在1977年國際化粧品大會中建議個國統一測試方法,目前許多歐洲國家、美國、日本、澳洲、南非,都有政府頒布之測定方法,大原則雖然一致,但在使用光源,防曬劑塗抹厚度上,仍小有差異,這也是為何在一些歐洲產品上,有時會同時標示兩種SPF的原因。目前世界各國仍在對測試方法協商當中,以利商品全球化之推廣,但因涉及本位主義,短期內恐怕仍無法真正統一。SPF代表什麼?簡單來說,SPF是指在塗抹防曬劑後,在人工或天然光源照射下,皮膚產生發紅現象所需時間,與不擦防曬劑時所需時間之比值,就是所謂的防曬係數。舉例來說,如果原本不擦防曬劑時20分會產生皮膚發紅,塗抹某防曬劑後需2小時才發紅,此防曬劑SPF即為6 (120/20=6)。不過值得特別注意的是防曬劑的作用原理,是藉吸收或反射、折射,來達到減少紫外線進入皮膚,所以SPF所真正代表的是近似過濾紫外線的能力,而非防曬或保護皮膚能力。一般人常視SPF為延長曬傷之能力,而誤以為只要定時重新補充塗抹,即可防止紫外線對皮膚的傷害,其實即使在塗抹防曬劑時,紫外線仍持續而累積的進入皮膚,而在產生一般人所觀察到的曬傷現象前,皮膚在功能及微細結構上,早已產生許多傷害!紫外線依據其波長及生物效應,一般分成長波UVA、中波UVB及短波UVC,而在引起皮膚發紅或曬傷上,主要是由中波紫外線所引起,因此SPF主要所代表的還是對中波紫外線的過濾及防護力。因為不同波長對皮膚的傷害也不同,長波紫外線也許在皮膚曬傷及皮膚癌形成上,不及中波紫外線重要,但仍具有加強輔助中波紫外線之效果。此外長波紫外線由於穿透性較強及作用機轉不同,在皮膚老化、色素形成及過敏反應上,佔有重要地位。在歐美推廣防曬劑其實主要是為了防癌,據統計美國每年死於皮膚癌者高達9000人,然而在東方國家,其實皮膚癌,尤其惡性黑色素瘤,相對稀少。因此我們雖然相信SPF的重要性,但SPF並非唯一考量。化妝品界其實也已注意到長波紫外線之重要,也使用類似SPF測定的原則,而開始標定PA、PFA、IPD、PPD等指數來代表防曬劑對長波紫外線之防護效力,但除日本及澳洲因為有公認測定法外,這些數值常不具公證效力。當然,根據最近消基會的報告,即使是SPF也不一定正確。自去年夏天起,繼英、美、德、法、加、澳洲、瑞士、瑞典等國,我國也加入紫外線指數﹝UVI﹞播報行列,然而知道紫外線指數其實只測定中波紫外線的人恐怕不多,而長波紫外線之強弱並不像中波紫外線那麼容易受到雲層影響。相同的, SPF也只代表防曬傷係數,而非全面之防曬指標。雖然 SPF 及UVI 並不完美,但仍具重要參考價值。不過如果您關心的不只是曬傷及皮膚癌,那麼長波紫外線之防護也該列入考慮。不過在目前長波紫外線之測定法尚未統一前,一般消費者只能粗略的根據高SPF、物理性防曬、及特別標示之長波紫外線﹝UVA﹞隔離,來作為選購防曬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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