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案件層出不窮 竟與「精神健康」有關?

社會案件層出不窮 竟與「精神健康」有關?

2012/10/2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茂軒/採訪報導)這陣子出現在新聞報導中的負面案件,諸如藝人酒後痛毆計程車司機、富少酒駕害死人或是「27.5G」的光碟案,受到國人的重視。而精神健康基金會董事長胡海國說,這些案件其實可以用「精神醫學」的角度來解釋,簡單來說,這和「精神健康」出了問題有關。

為了喚醒國人重視「精神健康」的議題,台大醫學院精神科教授、精神健康基金會董事長胡海國與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於本(2)日舉行「心腦操練‧全面啟動國人的樂活精神」記者會,以精神醫療的專業角度,針對精神健康的損害提出解套辦法。兩位醫師說,一般民眾除了受壓力而痛苦、對社會狀況感到憂心外,也該如何找出精神健康的問題源頭,正面迎向困境並積極改革,並促使社會正視精神健康的影響與重要性,才是最重要的。

胡海國醫師舉例,像是某藝人酒後動粗,就可能是杏仁核功能較強的緣故。若她能從了解大腦開始,發覺自己的急性,就可在發脾氣的當下及早覺知,給自己時間沉澱,並在每次事件發生時,累積這種控制情緒的經驗,體驗其中自己的心情與外在的改變,就能漸漸控制好自己。像這樣的「心腦操練」方法,是胡海國醫師提出的新概念,也是他敦促社會面對困境的辦法。除了先了解自己的大腦與情緒之相連,進而保養頭腦外,簡要實行方法為「瞭解自己、瞭解環境、角色調整、努力生活、進而獲得持續愉快、幸福的體驗」。

提到酒精,酒駕案件也是全民關注的議題。對此,精神科醫師楊聰財解釋,酒精是一種中樞神經的抑制劑,容易有成癮、濫用的問題,一旦開始上癮,就會越用越多;不用就會出現自律神經失調,或戒斷的情形。因此,楊聰財醫師也提出「病犯」的概念,也就是說,因酒駕服刑的人,除了要負起法律上的刑責外,更因接受專業醫師的治療,徹底斷除酒癮;此外,像是性侵犯、家暴犯也應該遵循此概念,接受身心的矯正治療。

圖: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接受媒體訪問時,針對酒駕犯、性侵犯等提出「病犯」的概念,認為除了要接受刑責外,也該進行身心的治療。(照片/記者陳茂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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