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費

沒錢付醫藥費、健保費怎辦?快看「醫療救助金」懶人包

沒錢付醫藥費、健保費怎辦?快看「醫療救助金」懶人包#健保費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自去年以來,台灣受到疫情影響,很多民眾面臨經濟的困頓,自民國100年起,政府制定了《縣(市)醫療補助辦法》,由各縣市依據自身狀況去針對符合條件的民眾提供醫療的補助金,幫助民眾渡過難關。哪些人符合補助資格?哪些醫療費用有包含在補助範圍內呢?根據補助辦法裡面規定,目前政府的醫療補助金,主要補助項目是因疾病、傷害事故就醫所產生健保的部分負擔醫療費用或健保給付未涵蓋之醫療費用。然而有一點要注意,辦法裡有明定以下項目並不包含在醫療補助的範圍內,小編整理如下表。如何取得補助?辦法裡有說明,醫療補助以現金給付為原則,申請醫療費用補助時,應檢附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之自付費用收據正本,及醫師診斷確有醫療必要之證明文件,於出院或就醫後3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經核轉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後核發。除了政府的補助以外,是否還有其他醫療補助來源?除了上述的醫療補助金與醫院看護補助外,另外還有健保短期經濟困難民眾協助措施難、健保愛心專戶與財團法人醫院社福金這兩種取得補助的管道,以下一一說明。《健保短期經濟困難民眾協助措施》《財團法人醫院社福金》​根據醫療法第46條規定事項,財團法人醫院、公立醫院都需要撥款一定比例的費用,作為社會福利之用,以下整理有提供醫院社福金的的醫療機構名單與相關聯繫窗口。 參考資料1.縣(市)醫療補助辦法2.醫療財團法人醫院辦理醫療法第46條規定事項之聯絡窗口資訊3.短期經濟困難民眾協助措施一覽表(本文獲家天使授權轉載,原文為:經濟困難付不起醫藥費或健保費,是否可以申請醫療救助金?|家天使-找看護第一品牌)

基本工資未調整 健保費先跳級?!

基本工資未調整 健保費先跳級?!#健保費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健保局16日指出,關於基本工資調升,但勞、健保級距均未同步調整,導致勞健保費最低級距都直接跳升為現行第二級的19,200元。健保局說明如下:依健保法第18條規定,受僱者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計算之;同法第19條規定,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下限應與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布之基本工資相同;基本工資調整時,該下限亦調整之。另依第21條規定,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除已達本保險最高一級者外,不得低於其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及參加其他社會保險之投保薪資;如有本保險投保金額較低之情形,投保單位應同時通知保險人予以調整,保險人亦得逕予調整。健保局表示,依上開規定,受僱者係以其薪資所得對照投保金額分級表為其健保投保金額,因此,在同一級距者,皆以該級距之上限申報其投保金額,故在基本工資調整前,薪資所得只要在18,781元至19,200元者,即以19,200元為其健保投保金額。另查年滿16歲以上受僱於一定雇主全時工作之被保險人,自102年4月1日起,其勞保月投保薪資係以19,200元申報,依規定健保投保金額不得低於勞保投保薪資,因此勞保月投保薪資變動時,健保投保金額也隨之更動。

二代健保新制提醒 元旦上路!

二代健保新制提醒 元旦上路!#健保費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劉麥文/綜合報導)飽受爭議的二代健保將在102年1月1日上路,衛生署提醒民眾留意健保新措施。像是一般保險費費率從5.17%調降為4.91%,另6項特定所得將按費率2%計收補充保險費。個人之所得有下列6項單次所得金額達5千元以上,而未超過1千萬元部分,均應扣繳補充保費;一、由所屬投保單位發給,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以上的獎金。二、非所屬投保單位發給的兼差所得。三、沒納入投保金額的執行業務收入。四、持有股票受分配的現金股利、股票股利。五、利息所得。六、租金收入。雇主每個月發放的薪水總數,超過其雇用的所有員工,當月健保投保金額累加以後的總數時,就其所超過的部分,也要計繳2%補充保險費。返國投保等待期由4個月延長為6個月。長期出國致戶籍已被遷出國外的民眾,返國時應先洽戶政單位恢復戶籍,以恢復戶籍當天回溯2年的期間內,曾有參加健保紀錄,則恢復戶籍當天立即可參加健保;如果該期間沒有參加健保紀錄,就要再等6個月才符合健保資格。另外,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辦理出國停保的民眾,於返國復保後應投保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民眾接受居家照護的部分負擔,由醫療費用的10%調降為5%。於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接受門診、急診或居家照護服務,可以減免20%部分負擔;102年醫療資源缺乏地區之施行區域共計有45個鄉、鎮、市、區。民眾就醫因故未帶健保卡的補卡期限,由7日延長為10日。民眾欠費除非經健保局查證與輔導後,確認具有繳納能力,但卻故意拒不繳納,才會遭到鎖卡。面對新的一年,除了二代健保上路,還有其他像證所稅等新制也開始實施,民眾雖怨聲連連,但還是得遵守新規定,以免保不了荷包還得受罰。

健保局:正常繳費會員就醫仍受保障

健保局:正常繳費會員就醫仍受保障#健保費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繳不繳健保費的就醫保障差很大!健保局今(30)日表示,會員正常繳納保費,就醫無障礙。為保障職業工會會員的權益,健保局將積欠健保費逾二個月,經催繳仍未繳清欠費的職業工會,列為異常工會,除函請轄區之勞工主管機關協助督促改善外,並向媒體公布各該工會名單,及函知工會會員隨時注意所屬工會運作情形。健保局公布2家欠繳健保費的異常職業工會,為高雄縣作物栽培職業工會及大高雄集中市場零售攤販職業工會,2家工會共計欠費金額約30萬元,保險對象人數201 人。健保局指出,高屏業務組已多次對該2家工會進行輔導及催繳,惟仍有欠費未繳清及延宕繳納健保費情形,並已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行政執行。不過,健保局主動發函繳納異常之工會,請其提供會員繳費名單,所屬會員只要正常繳納,就醫權益一定不會受到影響。但為保障工會會員權益,再次提醒,工會會員應保存代扣或繳交健保費的收據,即使所屬工會未將繳費名單提供健保局,只要出示該項繳費收據,就醫權益仍受保障。健保局呼籲,民眾若有經濟困難無力一次繳納健保費情形,可申請健保相關協助措施,如:紓困貸款、分期繳納或愛心轉介等,健保局將會協助解決繳費及就醫問題。                                                                                                 

12月健保費繳款單 昨起提前寄發

12月健保費繳款單 昨起提前寄發#健保費

健保局表示,為避免民眾擔心過年後才收到健保費繳款單,來不及做繳費的安排,100年12月的健保費繳款單,將提前於農曆春節假期前寄發,請各投保單位及民眾留意收件,並請及時繳納保險費。健保局指出,依健保法規定,該局應按月繕具繳款單,於次月底前寄發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繳納。因此,投保單位及民眾約於每月20日起,會接到上個月的健保費繳款單。但由於今年農曆除夕暨春節年假自101年1月21日起至1月29日止,長達9天,年假期間郵局暫停受理一般信件郵遞作業,因此100年12月的健保費繳款單將提早於1月16日開始寄發,以便能在年假前寄達各投保單位及民眾,方便民眾繳費安排。100年12月保險費繳款期限為101年1月31日,但還有15天的寬限期,健保局提醒投保單位及民眾,不要忘記在寬限期限內繳納健保費。健保局並呼籲,如果到2月初還沒收到繳款單,請投保單位或民眾洽健保局各分區業務組申請補發,另可多加利用健保局的「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平台」,自行下載列印電子繳款單,屆時再持單就近至金融機構、郵局、自動櫃員機或便利超商繳納即可。

遭爆用死人A健保費 北市聯醫稱舊個案:已修改通報流程

遭爆用死人A健保費 北市聯醫稱舊個案:已修改通報流程#健保費

針對媒體踢爆,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涉嫌利用「死人A健保費」,聯合醫院表示,媒體的指控是94年到97年的舊個案,其中情節較重大的案件該院在內控作業中主動移送的個案,已經針對個案全盤檢討後,已修改死亡通報流程,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時,會同步通報衛生署戶政資料,避免出現類似的空窗期。至於媒體報導指出,有某些病患因入監服刑或出國而由家人代為領藥,聯醫表示,確有部份民眾有類似要求,看診醫師礙於人情壓力,多給予病患家屬變通,此確有違健保規定,但非涉及A健保的行為,且在其他醫院也多有所聞,不過,聯醫檢討後,擬出改善措施,且三令五申主治醫師不得再因方便病患而未親自診治病人,日後確有緊急需要,將請病患家人填具代領切結書。對於遭爆利用「死人拿來A健保」,聯醫表示,經查這些案例發生在94年、95年期間,當時院方開立死亡證明後,因電腦與戶政通報未連線而出現認定時間的空窗期,經查核,聯醫確實不慎違規申報費用為1萬6662點,經健保局罰扣醫療費用約18萬元,並非外傳4千萬元。

健保費與自付額飆漲 民眾就醫小心變成冤大頭

健保費與自付額飆漲 民眾就醫小心變成冤大頭#健保費

民眾常抱怨健保費漲了好幾次,健保支出總額每年也有3%的成長,為何自掏腰包的名目還是越來越多?!醫改會劉梅君執行長表示,醫改會常接獲民眾申訴,以健保身分就醫時,被巧立名目額外收費,例如轉床費、磨粉費、提前看診費。但事實上,健保給付的病床費和藥事服務費,已分別涵蓋轉床和磨粉分包的雜支。至於提前看診費則是損及病人權益,衛生署已於2010年函示縣市衛生局,禁止轄內醫療機構收取。因此,全國沒有一個縣市允許收取這三項費用。各縣市衛生局也明確表示,如果發現醫療院所收取,將以違反醫療法22條「醫療院所不得擅立收費項目收費」之規定處罰。令醫改會擔心的是,轉床費雖已由衛生署明令禁收,也不在各縣市收費標準內,還是有民眾上網路搜尋發現,某些醫院仍公開訂定轉床費,可見縣市衛生局未能積極掌握醫療院所實際的收費狀況。法律保障民眾取得收據、明細,以及合理付費的權益。因此,醫改會特別提醒,在各地收費亂象還沒有被妥善管理之前,民眾更要張大眼睛核對收據、學會自保三撇步,拒當冤大頭。如果發現醫院擅自收取,可向衛生局、健保局檢舉,最高可處醫療院所25萬元,或按所收取之費用處五倍罰鍰。拒當冤大頭,民眾自保三撇步:學會查詢各縣市允許收費的項目與標準,避免被巧立名目收費。可上醫改會網站查詢「各縣市收費標準」的網路連結路徑。看懂收據、仔細核對,並可要求醫院提供完整明細。有問題可向健保局、衛生局、消保官,提出申訴檢舉。■ 健保局:0800-030598。■ 消保官:電話直撥1950。■ 衛生局:請洽詢醫院所在縣市衛生局的醫政科。■ 醫療院所漏開自費收據可能涉及逃漏稅,也可向國稅局檢舉。延伸閱讀「相關說明」:http://www.uho.com.tw/health.asp?aid=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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