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反省

總愛貼人標籤?自省跳脫評斷思維

總愛貼人標籤?自省跳脫評斷思維#自我反省

(優活健康網記者林奐妤/編輯整理)基督教的耶穌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請不要對這句話有誤解,耶穌並不是在否定任何國家的司法制度。日常容易論斷人、貼人標籤在國家的司法制度裡,首先有法官和被告。接著出現告發被告之罪的檢察官和為被告辯護的律師。法官在充分聽取檢察官和律師的意見後宣告裁決。其實,過去的審判裡並沒有檢察官和律師,法官在聽完被告的說法和解釋後就會下判決。而不讓被告辯解就下判決的狀況,雖不能說沒有,但基本上這是不可能做到的。耶穌口中的「你們不要論斷人!」是說,不可以不聽對方的解釋,也就是不可以未審先判。我們好像經常這麼做呢!常常聽到「那個人很壞」、「老是在遲到」、「隨意毀約」這樣的話,這些都是在貼人標籤。我們可以換個比較粗糙的講法來解釋耶穌的「你們不要論斷人!」──不要對別人有任何關切。不論負面或正面 都不要輕易論斷人我們若對別人做出「他是個好人」的評價,這也是一種判定。對人論斷時,通常是判那個人有罪,也就是負面的判定。但是,「他是個很優秀的人」、「他是好人」這種判斷,就是正面的判定。所以不論是負面或正面,不可以對任何人下判定,就是「你們不要論斷人!」的意思。看起來有點道理了吧!讓我舉個實例。〈約翰福音〉中有一幕,一個犯下通姦罪的女性被帶到耶穌面前。根據猶太律法,通姦罪處投石之刑。律法學者為了試探耶穌,便詢問是否對此女施以投石之刑。耶穌回答:「你們之中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丟她。」認為別人有罪 不妨先自省結果,沒有任何人對此女投擲石塊。耶穌又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我以前曾經和天主教的神父針對這件事討論。神父主張,「耶穌赦免了這個犯下通姦罪的女性」,而我卻不這麼認為,我覺得耶穌只是不論斷此女。因為不下判斷,所以不知道是否有罪。赦免這個說法,則是有罪推論。直到現在,我還是相信─耶穌沒有審判人。能夠審判人的只有神。所以我們千萬不可評斷任何人,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對他人漠不關心。只要有了關心,我們就會論斷他人,認為某人有罪。而認為某人有罪的我們,真的是無罪且潔白無瑕的嗎?(本文摘自/別再為難自己/商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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