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現在就醫有那「三禁」嗎?

你知道現在就醫有那「三禁」嗎?

2010/10/27

臺北市的醫院大多為大型、密閉式的建築物,具有高樓層化特性,而需留滯於院內之民眾,其特性大多為行動不便或無法自行避難逃生的病患,一旦火災發生將對其造成重大生命威脅及傷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民眾就醫環境之安全,自98年度開始辦理轄內39家醫院火災緊急應變督導考核,輔導醫院建立安全的環境,此外亦以「三禁」原則提醒民眾就醫時應禁菸、禁點火器具及禁電器設備之使用,使醫療環境安全更有保障。

依據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公布之統計資料98年度臺北市共發生251起火災案件,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傷,其中起火原因以電器設備96件(38.2%)為最多,其次依序為人為縱火41件(16.3%)、菸蒂32件(12.7%)、火爐烹調18件(7.2%)等,其中人為縱火以「明火」方式發生為36件(佔87.8%),顯示醫院在預防火災發生措施上應加強電器設備使用管理、點火器具之管制、落實禁菸政策、加強商店街及廚房火爐烹調使用管理等政策。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自98年度開始即首創辦理「醫院火災緊急應變督導考核」業務,聘任醫療及消防專家至醫院實地輔導,積極加強醫院火災預防及應變能力,今年度亦針對醫院火源管理機制,訂定管理原則,以維護就醫環境安全;包括

  1. 確實做好嚴禁煙火管制。
  2. 落實防火管理、定期巡檢與自主管理。
  3. 全面禁止吸菸政策。
  4. 加強用電安全及管理。
  5. 各項工程、水電維修應事前申請與評估等管理機制。

但醫院是一個複雜的開放性公共場所,除醫療人員應提高警覺外,衛生局亦提醒民眾就醫時應遵守「三禁」原則,才能更加提升醫療環境之安全,如下:

  1. 「禁菸」
    「菸害防制法」於民國98年1月23日修正實施,醫院即列為全面禁菸場所,凡在醫院內吸菸經勸阻拒不合作者,將處以新台幣一仟元至三仟元之罰鍰,另抽菸除對於身體健康的危害外,亦造成空氣、環境汙染髒亂及易引起火災之發生。
  2. 「禁火」
    醫院設置有許多維生儀器及設備,並使用高濃度氧氣或易燃化學物質,安全維護上都須禁止點火器具的使用,例如重症加護單位、高壓氧中心、呼吸照護病房、氧氣室、開刀房等,用火不慎即會釀成爆炸或火災意外事件,提醒民眾就醫時應禁止打火機、火柴、蚊香、蠟燭等物品之使用。
  3. 「禁電器」
    醫院使用許多電子設備、醫療儀器及電燈、電梯等相關電器用品,已屬高度電負載場所,故其電載重負荷量須控制穩定避免超載,民眾就醫期間應避免攜帶使用電鍋、電爐、微波爐等電器產品,超載的電流量易造成跳電、停電嚴重影響維生儀器之使用外,亦易引起電線走火火災事件的發生。

近年來醫療安全推動積極鼓勵民眾參與,醫療環境安全需要民眾共同維護,就醫時遵守「三禁」對於環境安全能加值提升,民眾安全更加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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