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衛師公會肯定外送食安訓練政策 建議精進為「能力導向」並願協力
食藥署日前預告「外送員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相關草案,規定新進外送員執業前須完成至少一小時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在職人員每年並須接受相同時數訓練。台北市公共衛生師公會今(六)日表示,食藥署主動正視新興產業風險、率先將外送食安納入體制化治理,展現與時俱進的積極管理思維,公會高度肯定;並期盼在此良好基礎上,透過適當配套讓訓練成效更為扎實,建議制度設計可從「算時數」逐步深化為「驗能力」,並就公版標準化教材、情境式測驗與人臉辨識核銷、分級稽核與第三方抽查等面向提出三項精進建議,亦樂於提供公共衛生專業,與政府協力推動。
公衛師公會理事長翁瑞宏指出,外送平台已成為民眾日常飲食的核心通路,食安風險也從傳統的餐飲製作端,延伸到供應鏈「最後一哩路」的配送交付過程;溫度控制、冷熱熟食分裝、包裝完整與配送時效,都會影響食品衛生品質。他表示,食安管理正由單點式監管走向全鏈條風險治理,食藥署能主動正視此一新興風險並率先納管,方向非常值得肯定;食藥署預估本辦法影響全臺約十萬名外送員,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統計則已逾十四萬,「規模相當可觀,正因如此,更值得把這套訓練做得扎實到位。」
公衛師公會理事蔡秉兼說明,草案以一小時訓練為基準、開放平台或認可機構辦理,兼顧覆蓋率與產業彈性,是務實可行的設計。建議,未來若能進一步補強三個環節,將更能確保訓練品質:
- 平台自辦的品質一致性:宜留意訓練內容是否貼近外送情境,避免逕行沿用一般食品從業人員教材。
- 零工經濟的特性:產業流動率與兼職比例較高,宜適度強化身分核驗,使線上學習更為落實。
- 量化監理與外部稽核:可逐步建立跨平台一致的稽核與查核標準,讓政策執行更具公信力。
公會並分享國際經驗,作為制度精進的參考。近年食安治理已將風險視野延伸至配送交付,重心多放在「平台問責」與「可被稽核的客觀紀錄」。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與食品保護會議(CFP)已就直接面對消費者與第三方外送發布專門食安指引,加州並以立法明定即食食品運送的溫控要求;英國則採「依角色風險分級」的訓練架構,監理重心落在食品衛生評級(FHRS)的公開揭露與 HACCP 紀錄。公會分析,國際呈現監理對象由「個別從業者」延伸至「平台責任」、要求方式由「完訓即可」走向「留存可稽核紀錄」、並與「風險分級」及「資訊透明」結合等方向。公會樂見台灣此次直接以法規強制完訓,制度密度在國際間已屬前段,期盼在此良好基礎上持續精進,讓良法發揮更大效益。
據此,公會提出三項精進建議,供主管機關參酌:
- 建立公版標準化教材,並針對外送情境量身訂作課程內容(溫度控制、冷熱熟食分裝、交付時限、包裝完整性辨識),協助平台辦訓更具一致性。
- 可逐步於平台 App 導入「隨機情境式測驗」與「定期人臉辨識核銷」,確保訓練確由外送員本人完成,並提升其對突發食安風險的辨識與處理能力。
- 研議分級稽核與第三方抽查機制,並結合消費者線上回報資料,作為動態調整稽核頻率與跨平台管理的參考依據。
理事長翁瑞宏強調,外送食安是平台、外送員與政府共同構成的風險治理共同體。「食藥署跨出的這一步非常關鍵,也展現了主管機關的用心;公會樂於以公共衛生專業全力協力,與政府一起把訓練從『算時數』深化為『驗能力』,共同守護全民的公共健康。」公會表示,後續將持續提供專業意見,與主管機關攜手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