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營養照護不能只靠宣導 各界呼籲完善專屬營養與長照支持制度

高齡營養照護不能只靠宣導 各界呼籲完善專屬營養與長照支持制度

2026/5/27

臺灣人口老化速度居世界前列,僅8年即由「高齡社會」進入「超高齡社會」,推估至2070年高齡人口占比將達46.5%。目前高齡者平均不健康餘命約8年,造成健保支出與長照財政壓力。現行法規僅針對嬰兒與孕婦設有特殊營養品規範,高齡族群尚未被納入。本會與專業團體倡議,應比照嬰幼兒、孕婦專屬營養品立法模式,於《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檢討修正時增列「高齡專屬營養品」相關條文,以因應時勢及高齡長者所需。

本會所提議題,得到立法院林楚茵委員高度重視,邀集衛環委員會召委林月琴委員、王正旭委員共同發聲召開公聽會,並請衛生福利部莊人祥常務次長及國健署、食藥署等相關單位代表於立法院群賢樓會議室共同為此議題與本會提案代表等共聚討論。

議題內容聚焦在:1. 建立高齡者營養照護的明確政策目標,將延長健康餘命與維持日常生活功能列為核心成果。2. 要求衛生福利部整合醫療、長照及社區場域,訂定高齡者營養篩檢、風險分級、轉介及追蹤機制。3. 檢討現行飲食指南、長照服務與健保給付,補上高齡者在蛋白質攝取、改質飲食、吞嚥安全、備餐困難及營養不良早期介入的制度缺口。4. 釐清所謂「輔助生理功能性營養調理」的定位,避免形成權責不清的新名詞。若要發展相關服務,應由主管機關先定義服務內容、資格條件、監督責任及與營養師制度的關係。5. 以試辦計畫方式先行驗證,讓社區據點、長照機構、居家服務與醫療院所能建立共同流程,再評估是否進一步入法或納入給付。

而綜合倡議建議將高齡營養照護的政策目標,從「宣導吃得健康」改為「維持功能能力、減少不健康年數、延後失能發生」。短期目標:建立一致的營養風險篩檢與轉介流程,讓社區、基層醫療與長照服務能及早發現高風險個案。中期目標:讓高風險高齡者取得個別化營養照護計畫,並能在出院後、返家後或進入長照服務後持續追蹤。長期目標:將營養照護納入健康台灣與長照政策的核心工具,降低營養不良、跌倒、衰弱、反覆住院及照護依賴。

與會政府代表、醫界、產業界及立法部門討論後一致呼籲,應於《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五年檢討修正時,增列「高齡專屬營養品」規範,建立完整制度,高齡者營養照護不應只被視為一般健康宣導,而應是健康台灣、長照政策與醫療照護銜接的重要基礎。確保高齡族群獲得安全、科學、專屬的營養照護。此舉不僅能延長國人健康餘命,亦能減輕健保與長照財政壓力,落實「健康台灣」政策,為超高齡社會奠定永續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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