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細胞癌標靶治療 回頭使用延長存活期

腎細胞癌標靶治療 回頭使用延長存活期

2012/5/8(2022/3/15 18:33更新)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根據最新2008年台灣癌症登記資料顯示,該年新增近九百位腎細胞癌患者,雖腎細胞癌在台灣癌症發生率並非前十名,但因復發機率大且過去缺乏有效藥物的情況下,晚期腎細胞癌患者的存活時間非常有限。不過,現在此癌的標靶藥物當第一線與第二線標靶藥物陸續使用失敗後,若轉回使用第一線標靶藥物,仍可有效延長病患的存活期。

台中榮民總醫院泌尿外科李建儀醫師說,腎細胞癌主要的治療方式為開刀手術,而一旦腎細胞癌患者出現轉移的現象,大抵患者不超過2年的存活時間;因此這是一個相當棘手難治的惡性腫瘤,對於放射性及化學治療幾乎沒有效果。近兩年由於分子醫學的進步,針對亮細胞腎癌有新型的標靶藥物紓癌特,目前已通過健保給付使用在晚期腎細胞癌第一線口服藥物,此外當腫瘤復發後亦可使用在第二線的標靶藥物治療。

腎細胞癌於治療藥物的選擇與種類少,無法像一些常見癌症一樣,在藥物使用失敗後可以一直換藥。但李建儀醫師解釋,使用第一線紓癌特失敗復發的癌細胞,在使用不同作用機轉的第二線藥物後會被殺死,或是對第二線產生抗藥性的癌細胞,會有類似失憶的狀況,只記得對第二線藥物產生抗藥性忘記第一次使用的紓癌特,因此當第二線藥物使用失敗後,再回頭使用紓癌特仍具有治療效果。所以患者可藉由多重藥物治療延長存活時間達二十六個月以上。甚至自己曾診治過一位罹患腎細胞癌的婦人,透過多重藥物交替治療,成功爭取將近四年的存活時間,滿足了她期望陪同孩子長大的願望。

若為晚期轉移腎細胞癌的高危險群,則可以使用mTOR抑制劑,目前用於第一線治療的特癌適已經健保給付使用,對於預後不佳的高危險群,或其它藥物治療反應不佳的病患而言,是另一種治療選擇。此藥目前衛生署核准用於高危險群的晚期轉移腎細胞癌,包含亮細胞腎癌及非亮細胞腎癌的病患。醫師提醒,腎細胞癌雖然發生比例不高,但近年來仍有持續上升的趨勢,且患者的年齡層在下降,因此民眾應有定期健檢的習慣,可幫助早期檢查出腎細胞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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