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核

北市持續查核油品 今日未查獲違規

北市持續查核油品 今日未查獲違規#查核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臺北市衛生局假日持續執行市售食用油品稽查,今日新增稽查100家次,未查獲標示不合格油品,已累計稽查993家次。衛生局強調,市售油品不得有攙偽、假冒或標示不實,若遭查獲違法,將加重處罰。有關興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代工之麵製品及台糖公司所生產的「台糖活力丸家海菜貢丸」(添加銅葉綠素鈉),本局持續至賣場、超商、餐飲業者等進行稽查,現場陳列架上未發現販售,今日興霖代工添加銅葉綠素鈉之麵製品下架13品項為13,923件。衛生局強調嚴查重罰、打擊不法食品,以保障民眾食品消費安全,如查證涉及攙偽、假冒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相關規定,處分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

查核「強制標示牛肉原產地」 保障消費者

查核「強制標示牛肉原產地」 保障消費者#查核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為確保民眾飲食安全維護消費者知的權利,於牛肉「強制標示」公告實施日起,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即全面查核商家或業者務必清楚標示原料原產地,以提供消費者選擇食品時更多保障。衛生局分組分區以地毯式掃街方式輔導稽查本市餐飲業、販賣業及攤販業,查核各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直接供飲食場所之牛肉及牛肉加工品,牛肉乾、牛肉麵、牛肉泡麵、牛肉調理包、牛肉罐頭等,應標示原產地。凡有供應牛肉之公共飲食埸所餐廳、攤販及現場烘焙食品,如:牛肉麵包、牛肉披薩、烤牛肉、現場調理即時食品,包括:牛肉麵、牛肉滷味、炒牛肉等即應張貼牛肉原產地來源標籤,另於有容器或包裝食品,亦輔導於包裝袋上增加標示「牛肉來自○○」或等同意義之原產地標示以符合強制標示之規定。執行強制標示各相關業者(包裝食品業者、散裝食品業者、直接供飲食場所業者)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3至15萬元不等之罰鍰,標示不實則可處4至20萬元罰鍰。嘉義市政府衛生局表示為確保飲食安全,除持續加強稽查輔導外,也呼籲消費者,標示不清者不要買、食品來源不明者不要買、食品誇大不實者不要買,有疑慮隨時詢問衛生局,衛生局將加強稽查,嚴格把關。(照片取自/嘉義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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