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

颱風擋不住愛心 花蓮老爺救護車功成身退

颱風擋不住愛心 花蓮老爺救護車功成身退#救護車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無懼狂風、不畏暴雨、中華明星公益體育協會, 為公益救護到花東活動,由理事長許天庭率明星團隊,致贈全新救護車一部與花蓮醫院。特別關心偏遠地區的醫療問題,聽聞花東急缺救護車, 動員發起公益救護到花東活動,且獲高齡84歲的名譽理事長鄭仁治全力支持, 希望此次的善舉能發揮拋磚引玉的功效,而引起更大的迴響。花蓮醫院院長黃瑞明表示,花蓮醫院是台灣東部地區歷史悠久的醫院,近年來因為公務經費拮据,在總院執行各項勤務的車輛,包含中型巴士、X光巡迴車、救護車等,車齡都在10年以上。其中,以小型客貨改裝的救護車,更超過15年。因花蓮醫院擔負公醫任務,舉凡大量傷患、流行疾病及各類災害或演習,都不能沒有救護車支援,因此一直不敢貿然淘汰。黃瑞明說,老救護車雖然透過高頻率的維護與保養,尚堪執行勤務,但功能與規格都已明顯不足,而且隨時可能出狀況。為保障病患及運輸安全,花蓮醫院積極對外勸募救護車,明星公益體育協會聽聞此一狀況,即在今年8月中表示,願意捐贈一輛救護車,投入花東地區醫療服務。接著便緊鑼密鼓的進行各項申請工作,在許多單位共同協助下,新救護車終於在今(29)日抵達花蓮。在新的生力軍加入後,花蓮醫院的爺爺救護車將退居備勤。日前退休的救護車司機林先生摸著救護車說,過去10幾年一起奮鬥,早年還曾經遠到台東及偏遠部落進行巡迴醫療,或者在半夜飛車後送病患到台北,在暗黑的蘇花公路上,繃緊神經往前衝的感覺,現在想起來,還會起雞皮疙瘩。而在民國00年花蓮豪華戲院大火更是驚險,老先生回憶,現場到處發出嗶嗶啵啵的爆裂聲,他和同事開著救護車,在裡面來回穿梭,連跑了五、六趟,不斷將傷患從火場中送出,其中有一次,車子開過去不到五公尺,後面就聽到砰一聲!原來是三個電箱爆炸,大家臉都嚇白了,驚魂未定,直說好險!林先生最後感慨地說雖然感到有些不捨,但其實更為同事、民眾感到高興,因為終於有新的車可以開了,在救護的道路上,可以更安全、更有保障。

越過中央山脈 送愛到花蓮

越過中央山脈 送愛到花蓮#救護車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為搶救花蓮偏遠地區孤苦病患,加上署立花蓮醫院只有一部車齡15年的老爺救護車,對有緊急就醫需求的弱勢病患,增加新的救命救護車是他們的心願,鑑此,中華明星公益體育協會捐贈一輛救護車到花蓮地區。本週六(29)日,中華明星公益體育協會楊采玹邀請民眾共襄盛舉!當天除了有捐贈救護車儀式,並舉辦101年中秋節敬老園遊會,現場還有免費口腔保健、癌症篩選,她表示,能響應共同守護花蓮偏鄉民眾健康,送暖到偏遠地區,是協會最大的福氣!

維護病患權益 北市查核救護車契約

維護病患權益 北市查核救護車契約#救護車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茂軒/綜合報導)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召開聯合記者會,發布現行臺北市12家急救責任醫院與救護車營業機構間契約之查核結果,內容大致符合簽約之參考規範。同時,消保官也提醒民眾,如有必要使用民間救護車時,應索取收據,並要求業者載明收費細項、總額、收費者名稱及聯絡方式,以確保自身權益。法規會兼代主任委員蔡立文表示,臺北市醫療資源豐富,轄內各醫療院所除自備救護車外,目前尚有12家具緊急傷病患收治能力之急救責任醫院與救護車營業機構簽訂契約,主要負責病患轉院、到院或離院之勤務。但因目前法令並未規範醫療機構與救護車營業機構間契約之內容,為免各醫院簽訂之契約有規範標準不一或未盡周延之情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94年即訂定「臺北市急救責任醫院與救護車營業機構簽約之參考規範」,100年為因應緊急醫療相關法令修正及實務之需求,重行檢視修正上開參考規範,提請臺北市政府緊急醫療救護諮詢委員會決議通過後,於101年1月起提供本市急救責任醫院與救護車營業機構參考遵循。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護管理處秘書吳秀娥表示,目前醫院之契約內容就合約機構之派車時間、車輛及人員保險、救護人員資格、健康情形證明、收費標準及權責劃分等事項均有規範,衛生局此次修訂更進一步將車輛保險或人員健檢等項目之細節(例如時間限制、車輛清潔頻率、保險種類及人員健檢項目等)明定在參考規範中,更增訂了「備援協議」。此協議是指當合約業者於合約規定時間內無法派車時,醫院可向其他業者請求協助,及時提供緊急傷病患所需之醫療服務,確保病患權益。未來也會加強督促急救責任醫院與救護車營業機構將修正項目列為契約修訂之範圍。此外,為有效落實此規範,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將於101年度臺北市急救責任醫院督導考核項目中增加「救護車營業機構委託契約」乙項,考評時將以參考規範內容為依據進行檢視,若發現醫院契約內容有闕漏,除了輔導其改善外,未來亦將作為醫院考核評分之依據。蔡立文進一步表示,依照救護車使用情形,消費關係可區分為將救護車營業機構視為醫院之履行輔助人或者將救護車營業機構視為運送契約之相對人。前者,如醫院轉診之情形,運送過程中如因救護車營業機構之故意或過失致病患權益受損,醫院應負責;後者,如醫院代為通知救護車之情形,民眾亦得因參考規範要求急救醫院與救護車營業機構簽約,而以利益第三人之地位受到簽約內容之保障,民眾權益可獲得確保。臺北市政府消保官張雅雯表示,對於救護車之費用收取,臺北市訂有「臺北市救護車設置機關(構)救護車收費基準」,明訂各項收費項目及收費上限,如有違反基準超收費用時,依緊急醫療救護法可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未依限退還超收費用,可廢止救護車之設置許可。民眾如有必要使用救護車時,應索取收據,並要求業者載明收費細項、總額、收費者名稱及聯絡方式,以確保自身權益。民眾如對於緊急醫療有相關建議或疑問,可撥打市民熱線1999詢問,將由專人說明及處理。 圖: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召開記者會,發布現行臺北市12家急救責任醫院與救護車營業機構間契約之查核結果,以維護病患權益。(照片/優活資料照片,記者陳茂軒攝)

買三秒膠竟手黏櫃台 消防隊出動救援

買三秒膠竟手黏櫃台 消防隊出動救援#救護車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茂軒/綜合報導)台北市一名年約40歲的婦人,昨(25)日至便利商店購買三秒膠,竟意外將手黏在便利商店櫃檯上,婦人醫時慌張要求店員找醫生來協助,最後是勞駕消防隊派遣救護車到現場。救護人員以紗布沾去光水漫漫擦拭,終於將婦人的手和櫃台分開,這名婦人毫髮無傷。消防局則是提醒民眾,在使用快速黏著劑時,過程一定要小心僅慎,萬一不慎被黏住時,只要利用去光水和紗布或棉花,就可以慢慢的將膠水去除。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指出,119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是在7月25日上午1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出,在信義區某便利商店有位民眾被膠水黏住的服務案件,立即派遣救護人車前往救助。當消防救護人員抵達現場後發現,店內有一位年約40歲的女性,因購買三秒膠後不慎將手黏在便利商店櫃檯,現場情緒非常激動,要求醫生到場處理。經救護人員耐心的溝通、安撫後,由救護人員以去光水及紗布使其手指在不受傷害情形下,慢慢的脫離膠水的沾黏,最後順利脫困。消防局提醒民眾,在使用快速黏著劑時,過程一定要小心僅慎,萬一不慎被黏住時,只要利用去光水和紗布或棉花,就可以慢慢的將膠水去除。

消防節系列/四大最瞎叫救護車的理由

消防節系列/四大最瞎叫救護車的理由#救護車

今天是「119消防節」,這次打火弟兄化身影片製作人,剪接了一部影片,除了介紹消防隊平常的工作之外,其中最特別的部分是─你或許不知道的四種「最瞎」叫救護車的理由!救護車,在我們的觀念裡,一旦家人身體不適,或在路上看到一場車禍,本能反應就是電話撥打119叫救護車,但在所有的通報案件裡,幾乎有一半的情況根本不緊急,救護資源形同濫用!幾乎有一半的救護勤務,根本不緊急!所謂的不緊急,代表呼叫救護車的人所發生的事件,根本沒有立即的生命危險,甚至在短期之內病情也不會惡化。換句話說,明明可以自行就醫,但卻硬要叫救護車,無意間讓救護車變成「有警示燈的計程車」,但重點是這樣的資源還是免費的,連計程車也不如,救護專業被嚴重踐踏!在影片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名喝得醉醺醺的男子,一看到救護車來就熟門熟路的走上去躺下,看樣子應該是「熟客」,這種叫救護車的理由─瞎!其他像是手腳擦傷、手被針刺,如果沒有大量的出血,或是嚴重的疼痛,甚至如果還能自己走路,那有叫救護車的必要嗎?這種叫救護車的理由─好瞎!當救護人員開救護車一路疾駛到報案地點,卻看見「患者」拿好回診單,或是整理好大包小包的行李要去醫院住院,這樣還叫救護車,豈不是對救護人員太不尊重了?這種把救護車當成「小黃」的觀念,真令人不敢恭維。因此,這個理由堪稱史上無敵瞎!如果還是不懂什麼情況才適合叫救護車,那麼請看以下的案例。一名男子某日早晨在早餐店用餐,突然一陣胸痛接著倒地不起,店員趕忙呼叫119。救護人員到達現場,發現該名男子沒有呼吸心跳,是一個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的患者,趕快著手進行心肺復甦術(CPR),按照專業給予適當的強心藥劑,並在治療黃金期間內送醫,成功就回一條生命。又或者是一個車禍現場,患者卡在變形的車頭內,因大量失血已接近休克的狀態,救護人員到達現場趕緊打上點滴、並固定頸椎或疑似骨折處,降低患者受到二次傷害的風險。那麼,如果以上兩個案例發生的時候,又碰巧案例裡的患者剛好是你我的家人,你卻發現在呼叫救護車後很久很久才趕到現場,但救護人員告訴你說:抱歉,離你最近的救護車剛剛去載一個酒醉路倒的人去醫院,你不會生氣嗎?因此,消防人員們藉由這部影片呼籲,珍貴的救護資源是留給需要的人,如果因為個人一時的方便,可能會因此剝奪掉真正有需要的人使用的權力,更嚴中的話是會奪去一條寶貴的生命!※圖為影片中提到四種救護資源被濫用的報案原因,取自Youtube,原影片網址為http://youtu.be/TNRnKl_gqSc,若影片被原上傳者移除,敬請見諒!

把救護車當小黃 婦人半年叫百餘次

把救護車當小黃 婦人半年叫百餘次#救護車

救護車是急救的時候,用來載送緊急病人,這應該是一般人都知道的事情,但是卻有人把救護車當成免費計程車來使用,不但皮膚癢要叫救護車,心情不好也要叫救護車,甚至高雄市有一位婦人在半年內,狂叫160多次救護車,讓消防人員直呼受不了。為了遏止這種濫用資源的情況,台北市消防局從明年7月開始,如果非緊急狀況叫救護車,需要收1800元以上的費用。根據台北市消防局資料顯示,到今年12月19日為止,救護次數達13萬2千多次,較去年同期增加近一成,其中送醫次數為9萬多人次,較去年同期增加9%,顯見救護量逐年攀升,但是也同時也凸顯很多人濫用救護車,反而耽誤需要使用救護車的民眾。為此台北市消防局在明年開始,針對濫用救護車的民眾,將會收取1800元以上的費用。除了救護車會收費之外,台北市消防局也表示,目前消防局正與各重度級醫學中心合作推動急性腦中風、心血管疾病及重大創傷等3大急重症處置及分級送醫機制,種種軟硬體之充實及建構,均有賴大家繼續鼎力支持,也希望市民可以珍惜社會資源,不要濫用社會成本。

救護車未消毒、裝備不足!病患恐感染

救護車未消毒、裝備不足!病患恐感染#救護車

為加強救護車服務品質與管理,衛生署結合內政部消防署與縣市衛生局,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於11月30日對北、中、高屏三地區對救護車展開抽檢業務,結果竟發現有消防車沒有依規定定期消毒,且車上裝備也不足;衛生署醫事處表示,救護車未定期消毒與清潔,恐造成下一個上車的患者遭感染。本次稽查採不預警方式進行,針對民間救護車機構進行實地訪視、也到醫院急診門口採救護車動態抽檢,檢查重點包括救護車的各種裝備、清潔消毒、出勤狀況、救護紀錄、人員資格及救護車內明顯處有否張貼收費標準等項目。總計抽檢10個單位,包括4家民間救護車機構、4家醫院及2家消防局分隊,抽檢結果大部分皆符合相關規定,但仍有不合格部分,如新北市的救護技術員未隨身攜帶救護技術員合格證、救護紀錄表內容填列不完整、救護車部分裝備不足。屏東縣一家醫院的救護車則是沒有定期救護車清潔與消毒紀錄、救護車部分裝備不足等缺失。衛生署已要求新北市與屏東縣衛生局督促不合格單位限期改善,並擇期複檢,未來稽查小組將不定時、不預警進行不同縣市的抽檢,以提升救護車服務品質,也保障病人和家屬的送醫品質。優活聚焦:●謎樣的「子癲前症」 差點要了彭佳慧的命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922&HN_Yr=0&HN_Mon=0●醫院學校聯手打擊「胖虎」 讓學童變「大雄」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921&HN_Yr=0&HN_Mon=0●家族基因!男得癌,家人也「中獎」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908&HN_Yr=0&HN_Mon=0

影音/民眾診所裡病況惡化 119竟拒載

影音/民眾診所裡病況惡化 119竟拒載#救護車

台中市烏日有民眾日前到診所就醫,突然間心律不整,最快的民間救護車必需要40分鐘才能抵達,診所轉向119求助,沒想到被拒載。議員質疑是「八掌溪翻版」,台中市消防局一方面否認有拒載的情形,卻又強調必需嚴守醫院間,轉診不得請求119救護車的規定;但這樣的說法連衛生局也看不下去。議事堂內,議員舉著標語,批評台中市119救護車,拒載緊急病患。台中市烏日一位市民,上週五到診所看醫生,突然心跳高達一百七十下,醫師第一時間先要求民間救護車協助載送,對方告知要40分鐘,情況緊急,轉向消防局119求助,卻遭到拒絕。議員批評,難道非要患者躺在診所外一百公尺,119救護車才肯救人?議員拿著法令質問消防局官員,按照「緊急醫療救護法」,重大傷病患,119不應該拒載。官員解釋台中市不曾拒載,卻又強調消防局必需嚴守法律的界線。這樣的回答,連台中市衛生局長也看不下去,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強調醫院轉診是不能叫119,但是緊急狀況例外。患者最後是等了40分鐘,由民間救護車轉送大醫院,保住一命。不過,這樣的情形已經不是第一起,也不是只發生在台中市,衛生局方面表示,會和消防局及體系內醫療院所加強溝通,避免類似情形再發生。※新聞內容由公視新聞提供「我們是永遠的夥伴」 松本秀樹感性獨白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870&HN_Yr=0&HN_Mon=0侵襲多個器官!紅斑性狼瘡會致死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842&HN_Yr=0&HN_Mon=0有中風嗎?看「笑笑殭屍會說話」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843&HN_Yr=0&HN_Mo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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