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中心做完雷射手術後,贈送的美白霜竟是偽藥!

醫學中心做完雷射手術後,贈送的美白霜竟是偽藥!

2009/12/15(2022/3/15 20:2更新)

前陣子有報導指出,只要你到台中榮總作雷射手術,皮膚科會送HQ三合一美白霜,擦在臉上號稱可以讓皮膚變白,但是這產品卻被踢爆,生產廠商並沒有向衛生署申請許可證,屬於藥事法所稱的偽藥。

坊間許多診所陸續發生多起整形美容的廣告違規或醫糾事件,沒想到這股歪風,也蔓延到原本應以收治重症與教學研究為重的公立醫學中心,令人擔心底下幾個問題:

  1. 醫院如以送美白霜等贈品方式廣為宣傳以招來病人做雷射手術,恐有涉及醫療法第61條不當招攬病人之虞。希望有關單位詳加調查,以避免民眾受誤導或貪小便宜而受害。
  2. 皮膚科、兒科醫師常在診間直接給病人些藥膏,無論健保或自費或贈送,如果給的是藥品,病患也不屬急迫情形需當場使用,卻不經過藥局藥師發藥,可能違反藥事法規定。診間直接交藥給病人,往往沒有完整的藥袋標示,甚至分裝給藥,難怪給的是禁藥,民眾也難發現、查證。
  3. 醫療商品化風氣盛行,廠商私下找門診醫護合作,分送病患試用或幫廠商打廣告;醫師推薦的一般產品也會被民眾誤認為是具療效的藥品。但院方卻往往不知情或默許,形成管理漏洞。

看來許多習以為常的醫療陋習,如果一一翻出來看,有許多違法問題存在,民眾千萬要小心,別失了面子更傷了身子!

醫師推昂貴藥 不買=不孝?
醫師極力向病患子女推薦某些昂貴的自費抗癌藥、塗藥血管支架,甚至讓家屬常有不買就不孝順的感覺,常在病房上演。甚至有癌末病家咬牙自費買了標靶藥,不久後病人仍走了。

新聞突顯2個問題。一是醫界是否確實依照癌症治療準則與實證的成本效益證據,考量病況與病人經濟能力,提供合理的自費購藥建議,並以合乎情理的方式說明,讓家屬能有所選擇?

二是健保外自費的比例與金額越來越重,對弱勢家庭更不公平,健保實施後還是有家庭衛了買自費藥而借貸,值得政府與醫院檢討健保給付範圍,與如何善用醫療救助金幫助窮困病家的問題。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呼籲,醫療千萬不要走向商品化的絕路。醫院以醫師開的自費藥品金額決定醫師績效與獎金,忽略了「不傷害」、「病人利益至上」、「病人自主」的醫療倫理原則。也提醒民眾事前多做功課、尋求其他意見,仔細思考再購買!

想要了解更多民眾就醫時應注意的相關訊息,可以上醫改會網站查詢相關資訊,網址:www.thrf.org.tw

※ 本文由 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 提供

記者及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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