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熱期」適時給藥 謹記4點

「發熱期」適時給藥 謹記4點

2016/12/6
(優活健康網記者徐平/綜合報導)季節交替之際是流行性感冒的好發時期,其中幼童感冒常伴隨發燒,家長對於是否給予退燒藥常常無所適從,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民眾,當幼童出現不明發燒症狀時,應立即就醫治療,切勿自行給予退燒藥,以免延誤治療。

掌握3階段 勿自行購買退燒藥

給予退燒藥應掌握發燒3階段,於「發熱期」適時給藥,遵照醫師指示使用,切勿過量,以免導致藥品不良反應,發燒是身體健康出現警訊的一種症狀,通常是人體啟動免疫反應的表現,因此當幼童出現發燒時,應立即就醫治療,瞭解引起發燒的原因,切勿自行購買退燒藥給幼童使用。

1) 「發冷期」/

體溫中樞溫度持續上升,手腳冰冷,甚至出現發抖來產熱,此階段應以保暖為主,不建議睡冰枕,否則可能延長發冷期,讓幼童更加不舒服。

2) 「發熱期」/

全身逐漸溫熱,可能會伴隨呼吸心跳變快、倦怠等症狀,此階段應適時補充水分,若幼童發燒溫度超過38.5°C,可適時給予退燒藥,但需要注意的是,退燒藥是為減緩發燒所出現之不適感,讓幼童得以充分休息,切勿為使體溫降到正常範圍而過量使用退燒藥。

3) 「散熱期」/

開始流汗,體溫逐漸下降,活動力恢復,此階段應適時補充水分,提供飲食補充營養及熱量,適當的保暖、擦汗或替換乾爽的衣物。

出現藥物過敏6反應 即刻停藥

若幼童持續高燒超過2天、發燒最高溫度及頻率沒有減緩、退燒時仍有活動力下降或食慾不振等情形,應立即回診治療,另外,服用退燒藥時,可能會引起罕見嚴重皮膚過敏反應,因此用藥時,應注意幼童是否出現藥物過敏反應如「疹、破、痛、紅、腫、燒」等6症狀,應即刻停藥並及早就醫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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