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不實食用油 最高罰鍰20萬

標示不實食用油 最高罰鍰20萬

2013/11/3(2022/3/15 16:47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靜梅/綜合報導)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繼1日啟動「油安行動」查獲6項包裝食用油品涉標示不實,昨(2)日再查獲6項,下架121件。累計查獲標示不實油品達12項,共下架312件。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涉標示不實的6項包裝食用油品,分別為自然鄉頂級香油、香之鄉芝麻香油、十全辣椒油、主婦精純多酚健康調合油、主婦義式多酚健康調合油及維義陽光廚房低多元健康調和油。稽查人員現場立即要求販售場所下架回收、停止販售。

此外,本局同時針對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6項涉標示不實的油品銷售通路展開稽查,包括2家美廉社及5家全聯福利中心等7家業者已完成下架,合計508件油品待退貨中。

衛生局呼籲,油品品名應與本質相符,如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依同法第45條,可處4萬元-2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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