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類食品須出示檢驗證明 6月起違者開罰

8類食品須出示檢驗證明 6月起違者開罰

2013/5/29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毒澱粉持續延燒全台!為保障民眾食的安全,今日上午,臺中市衛生局及法制局共同前往豐原區廟東夜市,輔導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8類食品業者主動出示檢驗證明,因從6月1日起,未張貼證明的業者將處新台幣3萬到15萬元罰鍰。

上午的輔導結果發現,已經有部分肉圓業者自行張貼「順丁烯二酸」的檢驗證明報告在店前,但仍有販售粉粿、粉圓、黑輪等業者,尚未張貼出檢驗結果報告,局長黃美娜也拿出檢驗結果範例一一向店家說明。

販售肉圓業者表示:毒澱粉事件爆發後,為了讓消費者放心,自行張貼在店門口的檢驗証明,上頭有清楚附上合格檢驗證明、檢驗產品名稱、申請廠商及送樣日期、測試日期等,反到讓不少消費放心許多;販售黑輪的業者則表示:目前雖未張貼檢驗證明在店家前,但已積極跟上游廠商要求提供檢驗證明文件。

衛生局局長黃美娜表示:目前共稽查146家,抽驗102件,已有58件檢驗報告出爐,為了讓民眾清楚了解「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相關資訊,已在網站上成立專區,提供相關問答集,及相關自行送驗的檢驗室名單等,讓民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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