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干顏色太漂亮 當心工業色素下肚!

豆干顏色太漂亮 當心工業色素下肚!

2012/8/7(2022/3/15 19:27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茂軒/綜合報導)市售黃色豆干常用來做為料理用,加上農曆七月將至,也會用於普渡、拜拜的貢品。因此,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為維護消費者飲食安全,於101年6月間,在台北市及新北市地區的傳統市場與黃昏市場等販售通路進行採樣,共計購得20件黃色大豆干。檢驗結果發現,1件樣品檢出殺菌劑過氧化氫,不符合規定;5件樣品違法添加工業色素皂黃;4件檢出過量防腐劑苯甲酸,提醒民眾購買時多加留意。

消基會指出,黃色大豆干是市面上常見的食品,這種豆干質地軟嫩且外表鮮麗,除了是拜拜常用的供品之外,許多消費者也會購買此種豆干做料理。這種大豆干鮮麗的外表並非是豆乾原色,而是添加著色劑的效果,但是為了加強鮮豔色彩或讓色素存在時間久一點,部分不肖業者違法添加工業色素,導致重金屬和其他有毒物質可能傷害人體,危害健康。 此外,豆干含有豐富的蛋白質,若是本身的製作條件或是販售環境不良就很容易臭酸、腐敗,因此業者可能會添加防腐劑或是違法添加殺菌劑,以延長保存期限。

檢驗結果發現,有1件豆干檢體出現殺菌劑過氧化氫,不符合規定。消基會指出,「過氧化氫」又稱雙氧水,常被用來作為食品的殺菌劑,若消費者長期攝取殘留過氧化氫的食物,會刺激腸胃道,甚至有致癌之虞,嚴重影響人體健康。依衛生署規定,「過氧化氫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除麵粉及其製品以外之其他食品;用量以H2O2 殘留量計:食品中不得殘留。」,若業者於食品中添加違法添加物時,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次違反者,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此外,依同法第34條規定「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8萬元以上90萬元以下罰金」。

在本次20件樣品中,有15件樣品檢出法規允許的食用黃色4號;2件樣品檢出法規允許的食用黃色5號;18件樣品檢出法規允許的食用紅色6號,但有5件樣品檢出違法添加工業色素皂黃。消基會表示,食品添加著色劑的主要目的即在於美化食品外觀,以增進食慾,但對於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或是保存並沒有任何助益。依規定,除了生鮮肉類、生鮮魚貝類、生鮮豆類、生鮮蔬菜、生鮮水果、味噌、醬油、海帶、海苔、茶等不得使用之外,其他各類食品可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本次20件樣品中,5件檢體檢出規定值以內的苯甲酸;4件檢出過量苯甲酸,不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的規定。消基會表示,食品中含有許多營養成分,在販售或保存期間可能會發生劣變或孳生微生物而造成腐敗,因此有些食品會添加防腐劑來抑制微生物生長,以延長食品的保存期限。苯甲酸、己二烯酸與去水醋酸等皆為食品常用的的防腐劑,其中苯甲酸與己二烯酸進入人體後,大部分會被代謝排出體外;而去水醋酸屬於防腐劑中毒性較強的一種,長期過量食入可能傷腎、傷肝,嚴重影響人體健康。

針對檢驗結果,消基會呼籲,即使是合法可添加的食用人工著色劑,對於一些體質較敏感的消費者,仍可能會有過敏反應,長期累積亦恐有致癌之虞。建議消費者應避免食用過多含有色素的加工食品,而有過敏體質的消費者亦應盡量避免食用外表顏色鮮麗的食物,以免引發過敏。而食用人工色素等化學添加物,可能誘發兒童出現過動情形的物質;也有相關實驗結果顯示,著色劑(食用黃色5號或是紅色40號)和防腐劑(苯甲酸鈉)的混合使用,會使沒有過動症狀的兒童也出現注意力不足的過動行為。建議兒童應盡量避免食用外表過於色澤鮮麗的食品,以免影響身體健康。

圖:消基會抽驗市售黃色豆干,發現有違法添加工業色素、殺菌劑及防腐劑之情形。(圖中非檢驗不合格豆干,照片/翻攝自衛生署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台灣常見食品營養圖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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