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點增 用藥無虞

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點增 用藥無虞

2012/1/11

為因應流感疫情高峰期的用藥需求,提升民眾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可近行與及時性,衛生署自去(100)年12月1日起已擴大公費藥劑使用對象,並擴增公費藥劑配置點達2295家,目前持續增加中,民眾如有需求,可洽所在地衛生局,或撥打24小時免費防疫諮詢專線「1922」詢問。凡經醫師判定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者,無須快篩即可由醫師處方公費藥劑。(圖:疾管局提供)

衛生署10日召開「全國流感疫情防治協調會報」第六次會議,會中邀集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局長與會,就因應流感疫情各縣市應配合事項進行討論。另為即時配送藥劑,疾病管制局已依各縣市需求進行配送,並請衛生局掌握轄區合約醫療院所配置點的使用情形,統籌規劃轄內藥劑分配、管控及彈性調撥。疾管局已建立三個層次的調度配送機制,第一層次由地方衛生局負責縣市內調度,第二層次由疾管局各分局負責區域內調度,全國性調度則由疾管局調控。

自本年1月1日起疾管局已陸續配送127,190盒流感抗病毒藥劑至各縣市,迄今已使用約6萬盒,目前至各縣市合約醫療院所配置點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結存量約11萬盒,本週預計再配送12萬盒,依使用量評估,足敷各縣市一個月以上的需求,春節期間民眾用藥無虞。

公費克流感經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嚴格審查評估後給予7年效期,藥效無虞。依疾病管制局監測資料,抗流感病毒藥劑對正流行的A、B型流感病毒均有效。疾管局籲請醫師於臨床看診時,除處方流感抗病毒藥劑外,也應注意病患是否併發後續細菌性感染,如遇疑似流感併發症早期危險徵兆的患者,包含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72小時以上等,應提供適當處置或轉介至大醫院治療。

疾管局呼籲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平時應養成勤洗手及保持手部衛生、注意咳嗽禮節,維持良好呼吸道衛生、生病在家休息,以有效防治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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