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河捕撈漁獲含「砷」? 衛生署:最高罰150萬

淡水河捕撈漁獲含「砷」? 衛生署:最高罰150萬

2011/5/23(2022/3/15 19:53更新)

外傳有漁民在淡水河道捕撈漁獲後,就將其運往台北漁產運銷公司(中央市場),不過相關漁獲卻被檢驗出含有一級致癌物「砷」,台北漁產公司魚類批發市場總經理陳清華表示,漁產公司會對上游魚貨來源進行把關,至於所謂「砷」等重金屬的檢驗,只能依賴台北市衛生局在每個月進行1、2次的抽檢,他也強調,以往抽驗都沒有驗出含有重金屬。

台灣平面媒體「蘋果日報」報導指稱,有漁民在本月4日開漁船沿著淡水河到重陽橋下後撒出流刺網,從重陽橋一路到大稻埕碼頭的過程中,也是沿途捕魚,捕撈了吳郭魚、烏魚等魚類,而該船在折返八里碼頭後,就把漁獲倒進箱子,一直到隔日凌晨將漁獲載往中央市場批售。

報導稱,記者曾經詢問該漁船的漁民,漁民說這些漁獲是要做成魚飼料,不過最後卻載往中央市場販售,記者也向購入這批魚的盤商買了6條吳郭魚和烏魚,送檢後發現,吳郭魚含砷量達每公斤0.921毫克,烏魚含砷量每公斤更有1.04毫克。

對此,陳清華指出,台北漁產運銷公司魚貨將近100多種,該公司每天會抽驗7.5%魚貨供應,不過因為採取快速檢驗,因此只能針對養殖添加物或外觀進行查驗,至於是否含有重金屬,只能依賴台北市衛生局每個月1、2次的抽檢把關,不過他強調,以往抽驗都沒有驗出含重金屬。

陳清華說,台北漁產運銷公司會弄清楚魚貨來源,並擴大衛生局抽驗比例,因為台北市本身沒有漁民、漁船,因此公司協請淡水區漁會進行漁貨跟漁船船期管理;新北市農業局表示,未來會擇期到淡水河捕魚送驗,衛生署官員則說,如果水產品或食品危害消費者健康,依法可以處罰6萬至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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