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性骨髓瘤(Multiple Myeloma)為台灣第三常見的血液惡性腫瘤。由於疾病特性易復發且多數無法痊癒,病友在漫長的抗癌歷程中,往往需要面對多線治療的挑戰。當藥物療效顯著且病友耐受良好時,治療是否應僅因健保的「固定給付療程上限」而被迫中斷?這已成為第一線臨床照護與健保政策迫切需要共同優化的關鍵課題。 今(30)日舉行的「2026 台美多發性骨髓瘤政策高峰對談:療效還在,治療是否該停?—治療續用或停用決策回歸臨床評估」,邀請美國 Dana-Farber Cancer Institute 教授 Paul G. Richardson、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第 19 屆理事長侯信安,以及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多發性骨髓瘤工作小組召集人卓士峯,就國際治療趨勢、台灣真實世界數據與健保制度彈性三大面向展開深度 對話。 圖/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侯信安理事長肯定健保對多發性骨髓瘤的給付革新。期盼在嚴謹的療效審查把關下,進一步優化「固定療程上限」,達成「等待更短、有效治療用得更長」的目標。(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提供) 國際治療進展顯著 早期與持續治療為預防復發關鍵 哈佛大學醫學院教授 Paul G. Richardson 長期致力於多發性骨髓瘤的臨床與創新藥物研究。他強調,醫學研究不應僅止於發表大量論文或紙上談兵,而是要「讓研究真正落地」,發展出能讓病友實質有感的創新療法,進而改善預後、讓病人生活得更好。 Richardson 教授指出,國際上對於多發性骨髓瘤的治療策略演進極為迅速,且多項跨國數據顯示,隨著新藥與組合療法的問世,多發性骨髓瘤病友的整體存活期已獲得顯著提升。依據國際最新 治療指引,新診斷病患應於初期採用最佳治療快速控制病情,並維持持續有效治療以避免復發。Richardson 教授強調,臨床選擇應依據病患的疾病風險、治療反應與耐受性進行高度「個別化」 調配,讓醫療決策回歸最新的科學實證。 圖/哈佛大學醫學院 Paul G. Richardson 教授分享多發性骨髓瘤國際治療趨勢。他強調創新療法應落地實踐,依病患風險進行個別化調配,維持持續有效治療以防復發。(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提供) 國內存活成長幅度放緩 顯示照護環境仍有優化空間 雖然國際間多發性骨髓瘤的治療成果進展顯著,但對照台灣現況,病患整體存活期的成長幅度 相較國際仍顯平緩。專家們指出,此一現象反映出國內醫療照護體系中,仍有病友未被滿足的 臨床需求。 除了新藥從核准到納入健保給付仍存在時間差之外,部分已給付藥物所設定的「固定給付療程上限(Cycle caps)」,亦可能限制了臨床醫師調配藥物與延續有效治療的彈性。 診間「期待管理」的無奈 真實世界研究揭:近三成停藥源於給付上限 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多發性骨髓瘤工作小組卓士峯召集人從第一線照護經驗切入,指出部分多發性骨髓瘤藥品設有固定給付次數上限,醫療團隊往往從療程剛開始,就必須提前對病患與家屬進行「期待管理」,說明給付規範以及達到上限後可能面臨的自費、換藥或觀察等考量,無形中增加了臨床溝通壓力與病友的心理負擔。 卓士峯召集人引述一項涵蓋台灣五家醫院、共 97 名復發或難治型多發性骨髓瘤病友的回溯性研究指出,雖然「三藥組合」能顯著降低疾病惡化或死亡風險,展現優異療效;但在現行給付規範下,三藥組的病友中,高達 29.2%(近三成)的停藥原因並非病情惡化或無法耐受藥物副作用, 而是因為達到「給付療程上限」被迫中斷。這項數據真實反映了臨床上的迫切需求,若能讓證實有效的治療組合適度延續,將能為病友爭取更好的健康權益。 圖/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多發性骨髓瘤工作小組召集人卓士峯點出,國內近三成多發性骨髓瘤病友因給付上限被迫停藥。盼政策增加彈性,讓有效治療適度延續,減輕臨床與病友負擔。(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提供) 肯定健保近年革新成果 侯信安理事長倡議「等待更短、有效治療用得更長」 「我們非常感謝,也高度肯定台灣健保近年在多發性骨髓瘤新藥導入與適應症擴大給付上的努力與成果。」中華民國血液病學會理事長侯信安在會中表示,台灣健保制度在全球向來是醫療照護的 典範,近年在血液腫瘤領域的給付進展更有目共睹,未來的政策溝通應建立在現有的良好基礎上,進一步補足病患尚未被滿足的照護需求。 侯信安理事長指出,對第一線醫療人員與病友家屬而言,最有感的實質效益在於「等待健保給付的時間能否更短?」以及「當藥物持續有效時,給付能否適度延續?」。他代表學會提出期待,希望健保在既有嚴謹的「定期療效審查」把關機制下,能進一步評估優化「固定總療程上限」;凡經 客觀評估藥物仍具療效且病患可耐受者,經審查後准予續用;若疾病惡化或無法耐受,則依審查 機制明確停藥退場。「這不是無限制用藥,而是尊重專業審查結果,讓等待更短、有效治療能用得更長。」 五大政策對話方向 共創「健康台灣」醫療平權 針對現行健保「定期療效審查」與「固定總療程上限」並存的現況,與會專家共同凝聚出五大政策對話方向: 1. 保留定期療效審查:以客觀疾病反應、穩定度與耐受性作為續用的依據。 2. 訂出清楚的退場條件:疾病惡化、療效不彰或無法耐受副作用時,即時調整或停用。 3. 期待優化固定總療程上限:避免僅因達到次數上限,而在藥物仍有效時被迫中斷治療。 4. 建立資料回饋機制:善用台灣真實世界數據(RWE)追蹤療效與停藥原因,定期評估給付規範。 5. 納入多方共同治理:邀請健保署、專業學會、臨床專家、病友代表、被保險人及雇主代表共同研擬前瞻方案。 專家們一致強調,此一倡議正切合賴總統「健康台灣」政策所重視的醫療可近性與公平性願景。 對於需要長期抗癌的多發性骨髓瘤病友而言,真正的醫療平權,是在透明、可審查的嚴謹規則下,讓真正對藥物有良好反應且耐受佳的病友獲得持續治療與延續健康的機會,共同打造具備韌性與 永續性的醫療生態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