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活健康網記者張桂榕/綜合報導)全國中小學將於2月25日開學,為防治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在校園擴散,教育部20日針對各級學校公布停課標準,1個班級只有有1個確診,就得停課14天, 1所學校若有2名以上師生確診,就得全校停課。在家先量體溫 發燒、咳嗽應請假並就醫教育部昨亦發函各縣市政府及中小學校,提醒開學防疫之標準作業流程,區分為「上學前」和「進校後」兩段式防疫。呼籲家長在家先幫孩子量體溫,如有耳溫38度(含)以上,或額溫37.5度(含)以上(須再量耳溫一次),即視為發燒;有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症狀,就應向學校請假不上學,儘速就醫、在家休息,可不必到校且不列缺課紀錄。。第二段防疫是學生進入學校後,教師應隨時注意學生健康狀況,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症狀,如有症狀,應請學生立即戴上口罩,暫時安置於單獨空間,或與他人至少間隔1公尺以上,安排專人陪同直到離校。以下為教育部之完整公告: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一)1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二)1校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停課。(三)1鄉鎮市區有3分之1學校全校停課,該鄉鎮市區停課。(四)前述(一)至(三)之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五)各直轄市或縣市、各區或全國之停課,將依國內疫情狀況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措施為實施依據。(六)高級中等學校如有選修或跑班之課程,得比照第2點第1款大專校院停課標準辦理。 二、大專校院學校停課標準除報經教育部專案核准外,依以下原則辦理:(一)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師生所修/授課程均停課。(二)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區)停課。(三)前述(一)至(二)之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四)醫事類專業科系依「醫、牙、護理、藥學及醫事檢驗復健相關科系學生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作業原則」(教育部109年2月10日臺教高(五)字第1090016538號函)辦理。其他校外實習課依教育部109年2月11日臺教技通字第 1090019309號函辦理。(五)學校遇停課情形,得縮減上課週數,採1學分18小時彈性修課,於週間或線上課程等補課方式辦理,惟仍應兼顧教學品質及學習效果。 當校園出現確診病例而實施停課時,得視疫情調查結果評估決定實際停課措施(如停課天數、對象)。 學校應依上述原則,訂定學校停課補課及復課措施,併同應變計畫報教育部審查。三、當學校教職員工生或工作人員為確定病例時,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四、學校停課決定,應立即通報教育主管機關及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五、短期補習班及幼兒園等,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辦理。六、本停課標準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隨時調整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