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大人提供菸品給孩童,依法可處5萬元罰款

不可不知!大人提供菸品給孩童,依法可處5萬元罰款

2010/8/18(2022/3/15 18:54更新)

近日民眾一再向基金會檢舉,在某知名網站又發現有人提供菸品予看似未滿1歲的幼兒,還以看表演的心態取樂,甚至將影片歸類為家庭親情,而無獨有偶,還有另一段眾人圍觀一位約8、9歲國小學童吸菸的影片。董氏基金會痛心呼籲,菸害防制法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皆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請政府務必依法調查處理,莫讓此事一再發生,傷害無辜孩童。

董氏基金會終身義工孫越表示,臺灣推動菸害防制工作已近30年,大家都有基本的菸害概念,如此成熟的社會居然會有大人提供菸品予孩童,還以鼓勵小孩吸菸取樂,甚至將影片po上網與大家分享,這無疑是殘害國家棟梁。事實上,菸品一但點燃會產生4,000種化學物質,其中250種對人體有害,更有60種的致癌物,而除了二手菸害,還有殘留在室內長達三個月以上的的「三手菸」害。讓孩子遠離菸害都來不及了,怎麼還會發生鼓勵及取樂如此離譜的事,請政府一定要依法積極介入,勿讓此事再度重演。

董氏基金會顧問律師、文化大學法學院林信和教授說明,依照「菸害防制法」第13條的規定,任何人不得提供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依同法第29條規定,違者可處新台幣1萬元~5萬元罰鍰。同時「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6條也明文規定,任何人均不得供應菸品予兒童及少年。不論是哪一部法令,保護兒童及少年的健康是一致的,而不論是衛生主管機關或是社會主管機關也一定會配合執法。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除此也希望大家一起發揮愛心,共同舉發此種令人髮指的行為。

參考違法影片資料:

  1. 「抽菸」
    http://www.wretch.cc/video/Sun4yoyo&func=single&vid=6572547&o=time_d&p=1
  2. 「偷學大人抽菸」
    http://www.wretch.cc/video/n0936861601&func=single&vid=6457866&o=time_d&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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