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療育,幫助遲緩兒

早期療育,幫助遲緩兒

2008/1/17

發展遲緩兒童係指認知、生理、語言、溝通、心理社會發展及生理自理技能方面有異常或可能預期發展異常,而需要接受「早期療育」服務之未滿六歲之特殊兒童。有疑似以上六大領域異常之兒童,他們發展的速率或發展順序有異常及落後情形,故稱之。發展遲緩兒童與早期療育  

台東基督教醫院 王姿婷治療師表示,若兒童在六大領域發展中有明顯落後同齡兒童,我們認為他極需要「早期療育」介入。美國研究報告指出,在三歲前及早做療育的工作,其療育成效將是三歲以後的十倍。零至六歲的幼兒,其神經仍屬發展時期,及早介入可及早促進發育,對孩童之後的日常生活獨立,提昇優勢能力,降低併發症發生,減少旁人協助等,影響可謂深遠啊! 

孩童、家長支持與專業團隊合作這三要素,是推動治療合作模式缺一不可的鐵三角關係,其中又以家長支持為主要因素。家長是否如期帶孩子來治療、父母親壓力調適、整個家庭間的協調技巧、適當的社會支持和資源網路運用如何……在在影響療育品質。孩童待在家裡的時間比其他場所多,故除了專業人員的協助外,授權或角色釋放到家庭成員是目前主要的治療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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