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食品標示規定 元旦過後更嚴格

基改食品標示規定 元旦過後更嚴格

2015/12/31(2022/3/15 18:5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思綺/綜合報導)食品安全問題一再催毀人民信心,讓常吃外食的民眾吃得心慌慌;國內基改食品標示,將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較目前規定嚴格及明確。新北市衛生局針對轄內業者進行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輔導查核,另抽驗55件豆製品檢測基因改造成分定性分析,計4件疑超出法規3%的規定,現場輔導業者應確認原料來源如實標示,以符合法令規範。

只要添加基改原料 包裝就要標示

衛生局說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各項105年1月1日食品規範新制即將上路,其中,凡食品只要使用任何基改食品原料或添加物,都要強制標示「含基因改造」,不侷限於修正前規定中的黃豆及玉米基改原料,以及重量是否達到產品總重5%的比例,才需要標示基因改造食品。

為輔導業者合乎新規法令,衛生局派員至轄內140家業者進行「食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標示」輔導查核,含完整包裝食品168件及散裝食品119件共287件,不合格97件;另抽驗55件豆製品檢測基因改造成分之定性分析。

未完整標示可處罰鍰

衛生局指出,自105年1月1日起,不論包裝食品、食品添加物、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之食品,只要含有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食品業者皆應依規定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等字樣,若未完整標示或標示不實,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除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未完整標示處以3萬至300萬元或標示不實為4萬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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