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新法上路 倒數計時三個月

菸害防制新法上路 倒數計時三個月

2008/10/20(2022/3/15 20:8更新)

98年1月11日菸害防制新法正式上路,明文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及三人以上共用之工作場所」全面禁菸,尤其「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亦全面禁菸。因此,依法動物園為園區全面禁菸之場所。但面對新法上路只剩三個月,董氏基金會卻接連接獲家長痛斥台北市動物園濫設吸菸區!

利用國慶假日跟太太帶著一歲及三歲兒子到動物園遊玩的金先先來電痛斥:「動物園入口處明明有全面禁菸標示,一入內卻設置大大的吸菸區!因為動物園濫設吸菸區,而導致眾人聚集吸菸,一入園內不久就都是臭煙味,算什麼健康城市的動物園啊?」金先生還說:「其實絕大部分的民眾都是守法的好公民!明明走幾步路就可以到園區外了,就是動物園濫設吸菸區,讓孩子在園區遊玩還要遭二手菸的侵害」!另一位蔡太太也不滿的申訴,「園區多是小孩,園內竟設有多個吸菸區,還有人乾脆在非吸菸區抽菸,也不見有任何工作人員會加以制止,害自己跟孩子一邊看動物,還要一邊吸二手菸!」

董氏基金會指出,每年遊客約四百萬人次的台北市立動物園,是孩童最愛去的地點之一,當然可視為「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未來在動物園園區吸菸者,毋須勸阻即可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下之罰鍰;若園區未明顯設置全面禁菸標示,或設置菸灰缸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甚或依舊開放吸菸區,負責人當處五萬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文化法學院院長姚思遠進一步指出,縱或合法設置吸菸區,依法吸菸區亦不得設於必經之處。

姚思遠強調,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攸關全國2,300萬民眾的權益,帶領台灣邁向無菸環境的全新里程碑;根據新法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及三人以上共用之工作場所全面禁菸」,其中,室內公共場所涵括了教育、文化、醫療、公務、交通、危險、金融、運動、教室、娛樂、消費、工作、其他等13大項,意即,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之各類場所的室內空間,除旅館、商場、餐飲店可以例外設置「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吸菸室外,皆屬全面禁菸的場所,且須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以及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目前董氏基金會已將所有新法相關規定及分類,均清楚收錄於「華文戒菸網」( www.e-quit.org )的首頁中。

Jolin拍攝「拒菸任務」 呼籲遵守新法、及時戒菸

世界衛生組織WHO呼籲,室內全面禁菸是降低吸菸率最有效的政策!七月至今,董氏基金會接到菸害申訴、戒菸諮詢、新法詢問及文宣索取竟超過360件。基金會發現,雖然丹堤、怡客等連鎖咖啡都表示「準備好了」,將全面禁菸,但卻有不少私人企業職場主管仍在會議室、樓梯間吸菸,但也有很多職場的員工,面臨即將全面禁菸的措施而想戒除菸癮。

距98年1月11日新法上路只剩三個月,董氏基金會今天起於「華文戒菸網」推出「Jolin拒菸任務」,除了由Jolin親自影片示範助人戒菸的「戒菸四招」外,還有「菸害防制,新法上路」、「吸菸的壞處與迷思」、「拒吸二手菸,室內不吸菸」、「Jolin的叮嚀」等影片,幫助癮君子戰勝菸癮,一起迎接及遵守新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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