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救濟是「社會安全」 非賠償醫事責任

生育救濟是「社會安全」 非賠償醫事責任

2011/7/28

行政院衛生署想推動「生育事故救濟計畫」,外界質疑這是政府在遇到生育事故的時候,拿納稅人的錢來彌補醫療疏失,醫改會表示,此計畫是遇醫療糾紛時「花錢了事」,醫療品質會更低落,對此衛生署醫事處表示,目前救濟金只支付非醫事責任部分,這算是一種社會安全機制,不會是全民買單。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難產、生育意外等事故很容易釀成醫療糾紛,對簿公堂沒有贏家,對醫病雙方都不利,有些意外並不是醫療行為所造成,例如「羊水栓塞」造成孕婦死亡,每年都有案例,是無法預期的風險,有鑑於此,衛生署希望能對孕婦或新生兒因生產中導致死亡或重殘個案,不論是否有醫療疏失,都可獲救濟金來彌補,「如果是醫師、醫院的疏失造成生產意外,一樣要依照正常程序走司法途徑。」

生育事故救濟計畫預計於2012年1月1日實施,全國提供生產服務的醫療院所、助產所,必須經過衛生署評鑑後才能加入此計畫,估計全台有1000多家。根據醫學統計,發生羊水栓塞的產婦死亡率高達86%,新生兒死亡率也達60%。「羊水栓塞」是指大量羊水進入孕婦的血液中,造成栓塞現象,並大量消耗凝血因子,導致凝血能力消失,致使產婦發生休克及大量出血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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