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承擔醫院生育過失?婦團批:婦女保障何在?

政府承擔醫院生育過失?婦團批:婦女保障何在?

2011/7/30

衛生署近日提出「生育事故救濟計劃」,計畫內容竟是獎勵醫院用和解處理生產醫療糾紛,等於拿人民納稅錢補助救濟金!民進黨立法委員黃淑英痛批計畫內容荒唐。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接受優活訪問表示,此計畫的立意不妥,對婦女沒有保障。對於各界批評,衛生署說會再召開專家會議討論。

衛生署提「生育事故救濟計畫」,希望減少生育醫療糾紛,但計畫內容卻遭痛批。蔡宛芬說,看到此計畫內容後,發現是當生育過程為醫院過失時,醫院如果決定與家屬和解,就會拿和解書向衛生署申請救濟金,對此做法我們很質疑。她指出,這樣的做法,會演變成醫療院所的過失或責任,是由政府幫忙承擔,而產婦的生產風險則自己來承擔,對婦女一點保障都沒有。

蔡宛芬說,我們希望當醫院有疏失時,政府可以代位求償、當產婦的後盾,不要讓家屬獨自對抗醫院;況且如果醫院認為是屬於生產的自然風險,堅持不願和解,產婦及其家屬就只能「自認倒楣」,或是透過訴訟得到賠償,等於求助無門。

黃淑英表示,生育事故救濟的討論與已有8年之久,台灣女人連線等婦女團體歷經多年努力、共同提出「生產風險補償條例」,但這次竟讓此政策倉促上路,顯然是選舉考量。

對於外界批評,衛生署表示目前計劃的內容,只是初步的構想,並非確定的草案,預計近日會召開專家會議,凝聚各界意見,才會擬定出實際計劃。蔡宛芬說,如果衛生署有意願,婦女團體願意持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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