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衰竭及肝癌的救星

肝衰竭及肝癌的救星

2008/1/8

目前治療肝癌仍以手術切除為主,能夠切除腫瘤之患者有四成機會治癒,但仍有六成患者會再復發。在台灣之肝癌患者多同時患有病毒性肝炎及肝硬化,以致無法接受手術切除治療。但肝臟移植是目前救治肝臟衰竭病人及部分肝癌患者最可行的方法,也幾乎是唯一的方法。

肝臟移植之發展在歐美已是成熟而例行之治療方法,在台灣之發展也有近30年之歷史。從早期實驗性手術發展迄今已臻成熟。根據中央健保局的存活率統計顯示,台灣肝臟移植三個月、一年及三年存活率,依序是91%、85%、82%,與美國的水準相當。

肝臟移植之時機與適應症為何?簡而言之就是任何原因造成之肝硬化合併反覆發作之併發症如嚴重腹水、食道靜脈曲張破裂出血、漸進性黃膽及肝昏迷等肝衰竭現象時,猛爆性肝炎及小型肝癌(單一腫瘤小於5公分,或多發性腫瘤之腫瘤數不超過4個且總和不大於6.5公分)無法手術切除時。

新店耕莘醫院一般外科 陳梓泓醫師指出當患者有上述狀況時,宜至合格肝臟移植醫院,由肝臟移植合格外科醫師進行評估,如經評估後認定適合接受移植治療時,醫師會將患者資料送健保局審核以獲得健保給付,並於登錄中心登錄以等待適合之捐贈肝臟或由五等親內之親屬捐贈部分肝臟進行肝臟分割移植。

整個肝臟移植手術過程主要分兩大部分,一是自捐贈者身上摘取肝臟並加以整修,二是摘除受贈者身上之病肝及植入新肝,整個過程約需6至10小時。手術成功率雖高,但並不意味著是一項簡單而危險性低的手術;由於接受此項手術的患者多為肝臟衰竭病人,本身身體狀況便已不佳,再加上手術及麻醉時間長,術中及術後可能發生之各種狀況對患者皆是一大考驗,危險性自是較一般手術高出許多。

手術後,一旦過了危險期,患者的肝功能將逐漸恢復至正常狀況,除了須長期追蹤及服用抗排斥藥物並注意避免感染外,患者能擁有近乎正常人的生活。美國統計肝移植成功的患者中,有近75%患者能再度獨立生活,不再需要仰賴家人照顧,且其中近半數甚至能回到工作崗位貢獻心力,重新找回人生的價值。

由於受到傳統文化的影響,國內器官捐贈的風氣並不普遍,大部分肝臟衰竭的病人無法等到肝臟移植的機會。如何增加肝臟移植的機會,一直是一個急待解決的問題。近年來器官捐贈的觀念在各方努力推廣下已漸漸能為大眾接受,93年中衛生署核准14家醫院成立「器捐勸募中心」(OPO),此外,衛生署也提供捐贈家屬喪葬補助費,都是希望能增加捐贈器官數量,相信於不久的未來,肝臟移植這項手術必能造福更多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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