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害症狀似普通過敏 6大前兆勿輕忽

藥害症狀似普通過敏 6大前兆勿輕忽

2015/12/23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思綺/綜合報導)藥物過敏的發生往往難以預期,而初期症狀與感冒或一般過敏相似,因此有不少病人忽視症狀的出現,未及時就醫或是輾轉就醫,而延誤治療黃金期,有可能引發更嚴重的皮膚不良反應。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就診民眾,注意服藥後身體反應,若有出現疑似症狀,應及早就醫處置,可降低嚴重藥害的發生。

皮膚紅疹、喉嚨痛 恐為藥物過敏症狀

藥害救濟基金會指出,藥物過敏常見六大前兆症狀,這些症狀可能在服藥後數日內發生,也可能2至3個月才出現,包括:

1) 疹/皮膚紅疹、搔癢或水泡
2) 破/口腔潰瘍
3) 痛/喉嚨痛
4) 紅/眼睛不適(紅腫、灼熱)
5) 腫/眼睛、嘴唇腫
6) 燒/發燒

服藥數週後才過敏 輾轉就醫延誤治療

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審議藥害救濟申請案件時,曾發現有病人服藥數週後,出現皮疹、發燒、喉嚨痛等疑似藥物過敏反應症狀,分別到眼科、皮膚科等不同診所就診數次,但在病人沒有告知用藥史,醫療人員警覺性也不足情況下,僅被診斷為濕疹或上呼吸道感染,未能及時停藥,導致藥物不良反應惡化,直至全身水泡、黏膜嚴重潰爛才被診斷出可能是藥物過敏。

因此,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民眾,用藥期間應注意服藥後身體反應,若出現一個以上的可疑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用藥史。基金會也建議醫療人員,若遇病人出現疑似皮膚不良反應之症狀,應提高警覺病人是否服用可能造成嚴重過敏反應的藥品,及早給予適當處置;在處方降尿酸藥、抗癲癇藥等較高風險的藥品時,亦可讓病人適時瞭解藥物過敏可能症狀,並把握回診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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