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 列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新型冠狀病毒 列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2012/9/27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為因應日前中東出現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本(27)日召開專家諮詢會議表示,依目前疾病流行資訊評估,現階段疫情對我國的風險屬「低度風險」,並決定將此疾病定名為「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並公告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相關的疾病通報條件、通報定義、疾病分類、檢體採檢送驗方法,以及該疾病之醫院感染管制建議等,將陸續在疾管局全球資訊網頁供各界參閱。

疾管局表示,專家會議結論有:秉持「務實從嚴」原則,贊成衛生署將「新型冠狀病毒呼吸道重症」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討論病例定義,醫師發現疑似病例應於24小時通報衛生單位;確認疾管局檢驗方法妥適可行;確認疾管局醫院感染管制措施之文件妥適可行。疾管局將依會議結論持續進行列入法定傳染病之相關作為,提昇檢疫作為,並持續加強國際疫情蒐集,視國外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應變作為。相關資訊可參閱疾管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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