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醫病對簿公堂 衛署推動生育救濟計畫

避免醫病對簿公堂 衛署推動生育救濟計畫

2011/7/26

行政院衛生署明年打算試辦「生育事故救濟計畫」,對在生產過程中導致孕婦或新生兒死亡或重殘的個案,提供最高200萬元救濟金,希望減少醫療糾紛。對於衛生署的此項計畫,醫療改革基金會指出,整體的檢討機制不足,去提升整體醫療環境才是最重要。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難產、血崩等生育事故很容易導致醫療糾紛,對簿公堂沒有贏家。

衛生署擬推動「生育事故救濟計畫」立法,對孕婦或新生兒因生產中導致死亡或重殘個案,不考慮有無醫療疏失,死亡或重殘的產婦最高可獲200萬元救濟金,死嬰或死胎最高有30萬元救濟金,近日會將草案送行政院核定、今年完成立法,希望明年初開辦。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指出,難產、生育意外等事故很容易釀成醫療糾紛,對簿公堂沒有贏家,對醫病雙方都不利,衛生署草擬「生育事故救濟計畫」,提供非訟解決之道;衛生署希望藉此計畫改善少子化問題並減少醫療糾紛。

衛生署推動「生育事故救濟計畫」,而申請生育事故救濟金的前提,是醫病雙方必須先撤告和解。不過光靠救濟金200萬,就真能減少醫療糾紛並讓婦女敢生育嗎?

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發組副組長表示,衛生署此項計畫似乎是當發生醫療糾紛時,只是「花錢了事」,政策流於表面,並沒有一個完整的檢討機制與配套,要去提升整體醫療品質才是最重要。

醫改會研發組副組長說,政府應該研擬或討論相關政策,如何去減少醫療糾紛、疏失,以及降低醫療風險,讓人民安心,而不是純粹以救濟金了事的心態,這對減少醫療糾紛事件以及鼓勵生育都沒有助力;當發生糾紛時,應該去檢討醫院、醫師有沒有責任,去一個詳細的檢討,健全醫療制度,才是減少醫療爭議的根本。

醫改會表示,衛生署這種類似「花錢解決問題」的心態,沒有一個嚴謹的檢討機制在,恐怕會產生一個現象,就是原本醫院都會謹慎小心去避免醫療糾紛,但此救濟計畫出來後,可能會讓醫院認為反正出了事「政府會買單」,心態上恐怕會有所鬆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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