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精神疾病的籓籬

走出精神疾病的籓籬

2007/12/7

精神疾病的「去污名化」

目前精神疾病醫療的觀念,是透過積極的藥物治療,達到症狀緩解然後促進功能復健,使個案能夠回歸社會。大部分的個案急性發病治療穩定後,尚需相當時間的精神復健與維持性治療,所以如何強化延續性的治療照護,促進個案生活適應、預防病情復發、功能復健訓練等,是精神醫療現階段的一大課題。

1950年代「抗精神病藥物」的發明,到1960年代「去機構化」社區精神醫療的變革,都是精神醫療的重要里程碑;從藥物治療到協助慢性精神病患回歸社區,所發展的社區精神復健方案:社區復健中心、庇護工廠、康復之家、居家治療、日間留院等模式,都在於延續患者出院後的醫療照護。

然而,精神疾病被「污名化」的影響,個案及家屬面對治療的態度,可能延遲或不願就醫,都干擾到治療順從性及復健訓練的安排。另一方面社會對於精神病個案的排斥、對社區精神醫療照護機構設立的抗拒,也都是必須積極改善的問題。

「去污名化」應從促進病患、家屬以及民眾對於精神疾病的瞭解做起,減少過去錯誤歧視的觀念,教育宣導現代正確的疾病治療,鼓勵注重自身心理衛生,落實「早期發現、早期治療」的預防醫學作為。罹患精神疾病承受的身心煎熬、功能退化障礙,是生理、心理、社會多方面的影響,民眾或許很難深刻體會,但是請給予更多的包容與尊重,讓他們可以接受更友善而連續性的醫療照護,解開生理、心理、社會重重的枷鎖吧!

精神疾病的工作復健

當精神疾病獲得適當治療,急性期的症狀大部分緩解或消除之後,通常會發展進入慢性化的階段,這時候病友卻仍然有相當程度的生活功能障礙,所以提供積極而持續性的精神復健,是精神疾病治療上既重要而且需要的,工作訓練更是兼具多樣正面效果的復健概念。

從精神醫學的角度來討論「工作」的定義如下:「工作」是一種有目的性的活動,同時具備架構時間、培養判斷力、保有努力成果和社會重要性等四項功能。擁有「工作」通常象徵著就業、角色、技能和消費能力的完整發揮,這些因素也和身心健康與疾病產生都有相當的關連。

罹患精神疾病的病友即使治療順利,回歸社會就業仍然可能面臨幾個現實的問題;諸如目前社會失業率增加、工作型態改變、職場環境可能的歧視等等;因此有部分的人主張復健治療只需日常基本功能訓練、學習社交技巧和適當安排休閒娛樂、解決污名化的問題等,卻相對不重視工作訓練。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復健治療所謂「工作」的意義並非只是讓病友重回社會就業,能夠工作也代表完整的社會功能,醫療的目標在於改善疾病症狀、恢復身心健康,同時也注重工作本身的價值與意義,這也是精神復健強調工作訓練的原因呢!

臨床上,精神復健也把工作訓練當作社會刺激的媒介,專業醫療團隊給予個別化的評估設計,讓病友可以透過工作訓練,學習技能並且改善社交關係、表現恰當的社會行為,「工作復健」除了提供就業準備的訓練計畫,更是回歸社會、適應社會整合性的重要過程。

精神衛生法施行細則提到:「精神復健機構,係指提供有關病人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社交技巧及日常生活處理能力之復健治療,以協助病人逐漸適應家庭及社會生活之機構」本院日間照護中心的設立,也是據以發展形成的復健治療模式,提供精神病友連續性的照護與復健訓練。

從工作復健的觀點來看,日間照護中心除了提供醫療照顧和白天生活監護,也兼具培養工作能力、回歸社會、獨立就業的功能,透過積極的院內外相關單位協調合作,讓復健治療計畫確實的整合,近幾年發展出社區庇護性工作坊的特色,讓病友在完整的職能治療、產業治療之中,逐漸訓練獨立生活與社交技巧,培養工作態度與能力訓練輔導,順利的適應社會並且有機會外出工作,這些都是精神復健治療相當重要的階段,也是我們繼續努力的目標!

記者及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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