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結石之就醫須知

膽結石之就醫須知

2006/1/1

一、醫生指示,按時在門診追蹤、檢查。

二、依醫護人員指示,按時服用藥物。

三、保持傷口清潔、乾燥,以避免感染。

四、手術後六週內勿提四公斤以上重物,以避免傷口裂開或形成疝氣。

五、飲食注意事項:

1. 採低油飲食。

2. 應避免的食物:油炸食物如油煎餅、油條、油酥點心、炸雞。肥肉、蹄膀、豬皮、雞皮、鴨皮。巧克力糖、硬殼果類。內臟類、海產類(魚除外)。

3. 禁用油炸、油煎,多利用蒸煮、燉、烤、紅燒及涼拌。

4. 每日應攝取水份2000-3000 CC。

六、若有右上腹痛、噁心、嘔吐、發燒等,請馬上回院複診。

(由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外科 北醫外科醫師群 提供)

記者及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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