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抽驗電蚊拍 八成標示不合格

消基會抽驗電蚊拍 八成標示不合格

2012/8/30(2022/3/15 19:25更新)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茂軒/綜合報導)夏天是蚊蟲容易孳生的季節,民眾若擔心化學藥劑對身體的危害,電蚊拍理所當然成為防蚊的首選工具。根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101年4月間購買10件市售電蚊拍樣品進行檢測,結果發現八成樣品標示不符合規定,但安全性檢測則是全數合格。

消基會指出,目前充電式電蚊拍非屬應施強制性檢驗商品範圍,但為瞭解市售商品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消基會合作,於101年4月間購買10件樣品進行檢測。本次購買的電蚊拍共10件,於台中、彰化地區電器賣場隨機購樣,其中有6件產自中國大陸、4件產自台灣。

消基會表示,本次購樣檢驗是依據「電器商品標示基準」及國家標準CNS 376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第一部:通則」進行標示檢查及安全性檢測,其中安全性檢測項目包括溫升試驗、洩漏電流及絕緣耐電壓、異常操作試驗及構造檢查等四項。結果發現,八成樣品標示不符合規定,樣品至少有一項應標示資訊未標示,不符合情形為未依規定標示商品名稱、型號、額定頻率、額定消耗功率或輸入電流、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及生產國別或地區等。

對此,標檢局將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追蹤處理,通知生產、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但本次購買的10件樣品,安全性檢測部分均符合國家標準CNS 3765的規範。

針對檢驗結果,標檢局與消基會呼籲業者應確保商品的品質及安全性,並應依規定作商品標示,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此外,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充電式電蚊拍時,應檢視各項標示是否清楚,勿隨意購買來路不明或標示不清的商品。使用前應確實依說明書內容使用,尤其應注意說明書所列之警告、注意事項。

避免在充斥易燃氣體或液體之場所使用電蚊拍,並避免在廚房油煙較多或較潮濕的地方使用,亦不適用於穀倉、畜倉及具粉塵之類似場所。電蚊拍之電擊網面電壓高達2000伏特以上,使用時應謹慎小心;不應放置於幼兒容易觸及的地方,或任由兒童、年長者或行動不便者單獨使用,以免發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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