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

北市稽查牛肉產地標示 逾千家均合格

北市稽查牛肉產地標示 逾千家均合格#牛肉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為保障民眾食的安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9月份前往台北市肉品進口商、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餐飲業等進行肉品抽驗,今日公布35件肉品乙型受體素類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行政院衛生署101年9月11日公告修正牛肌肉中萊克多巴胺之殘留容許量為10ppb,為了解肉品中乙型受體素含量,本次共抽驗市售肉品35件,包含25件牛肉、5件豬肉、2件鴨肉、3件鵝肉,檢驗項目為乙型受體素類,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臺北市政府「肉品動物用藥萊克多巴胺專案小組」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進行「品名」及「原產地」標示訪查、輔導,自101年9月12日強制標示實施後,市府聯合小組已訪查1,109家次業者,其中提供及販賣牛肉業者共1,051家次,均依規定張貼原產地標示(含現場輔導立即改正),自101年9月20日起迄9月26日止,稽查牛肉包裝食品,原產地標示共計1,087件,稽查結果均符合規定。衛生局提醒自101年9月12日起販售含牛肉之散裝食品場所、以及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之飲食場所,均須依規定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其標示方式以卡片、菜單註記、標記或標示牌等型式,採張貼、懸掛、立牌、黏貼或其他足以辨明之方式;另自101年9月20日起生產製造含牛肉的包裝食品(如牛肉乾、牛肉泡麵等),亦均須清楚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如被查獲包裝、散裝食品及直接供飲食場所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再次呼籲尚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之業者儘速標示,以免受罰。

牛肉產品標示稽查破萬次 合格率高達99%

牛肉產品標示稽查破萬次 合格率高達99%#牛肉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衛生署指出,「強制標示加強稽查計畫」全面動員各地方衛生局,針對包裝食品、散裝食品與直接供飲食場所,進行牛肉原料原產地標示稽查與輔導,截至26日上午,累計共稽查12302家次,合格12224家次,合格率達99%。其中,包裝食品稽查1300家次均符合規定;而對於未正確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或無相關證明文件者共78家,衛生局均要求業者限期改正,以提供民眾正確資訊。衛生署表示,為落實含牛或牛可食部位食品強制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各縣市政府衛生局持續至速食業、餐廳、夜市、超市、傳統市場、便利商店、攤販、大賣場、南北貨販店、食品工廠等場所,針對販售牛肉產品各產業類別,積極稽查及輔導相關業者有無依規定標示。未來如被查獲包裝、散裝食品及直接供飲食場所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處新台幣3至15萬元罰鍰,再次呼籲尚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之業者儘速標示,以免受罰。

牛肉產品未標示產地 20日起將開罰

牛肉產品未標示產地 20日起將開罰#牛肉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衛生署表示,為落實牛肉產品原產地強制標示實施,全國各縣市政府衛生局積極稽查及輔導相關業者有無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督促並宣導業者於陳列販售牛肉製品之場所應張貼明顯標示。自9月12日起截至9月18日為止,首週累計共稽查6774家,合格6707家,限期改正67家,合格率約99%,顯示業者對於牛肉原產地強制標示已經有充分之瞭解,消費者之權益可獲得相當之保障。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特別提醒食品業者,自9月20日起,所產製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之包裝食品,皆須於其外包裝上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全國各地方衛生局將持續動員至速食業、餐廳旅館、夜市、超市、傳統市場、便利商店、攤商、大賣場、南北貨販售店等針對牛肉各產業類別進行稽查輔導,並分發牛肉原產地標示貼紙供牛肉販賣業者張貼於陳列販售牛肉製品之場所。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未來被查獲包裝、散裝食品及直接供飲食場所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處3到15萬元罰鍰,再次呼籲尚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之業者儘速標示,以免受罰。

牛肉未標示原產地 當心恐挨罰

牛肉未標示原產地 當心恐挨罰#牛肉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為保障民眾的消費權益,基隆市衛生局12日全面動員稽查人力,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及「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查核轄內相關業者是否依法標示牛肉原產地,總計稽查72家,包括餐飲場所55家、超市賣場3家、南北雜貨店4家、傳統市場攤商10家,業者均已自主標示或經現場輔導後完成標示,惟有部分業者現場無法提供牛肉產地之相關證明文件,予以限期改正,為保障民眾消費權益,衛生局仍將持續進行稽查。基隆市衛生局表示,業者得利用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及菜單上標示等型式,亦可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明顯辨明方式標示店內販售(供應)牛肉之原產地供消費者參考。衛生局呼籲業者,未依衛生署公告之規定標示牛肉及牛可食部原料之原產地,屬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如業者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則屬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至20萬元罰鍰。

牛肉產品標示稽查 近9成9合格

牛肉產品標示稽查 近9成9合格#牛肉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衛生署表示,為落實牛肉產品原產地強制標示之實施,全國各縣市政府衛生局積極稽查及輔導相關業者有無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督促並宣導業者於陳列販售牛肉製品之場所應張貼明顯標示牛肉原產地。根據昨(12)日共計稽查1676家,合格1654家,限期改正22家(其中1家為散裝食品,其餘均為供飲食場所),合格率約99%,顯見業者對於相關之法規已經有充分之瞭解,消費者之權益可獲得相當之保障。衛生署表示,有關散裝食品及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規定,自今日生效,未來各地方衛生局將持續動員至速食業、餐廳旅館、夜市、超市、傳統市場、便利商店、攤商、大賣場、南北貨販售店等針對牛肉各產業類別(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直接供飲食場所)做地毯式稽查輔導並分發牛肉原產地標示貼紙供牛肉販賣業者張貼於陳列販售牛肉製品之場所。未來被查獲散裝食品及直接供飲食場所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處3到15萬元罰鍰,因此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呼籲尚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之業者,應儘速標示,以免受罰。

查核「強制標示牛肉原產地」 保障消費者

查核「強制標示牛肉原產地」 保障消費者#牛肉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為確保民眾飲食安全維護消費者知的權利,於牛肉「強制標示」公告實施日起,嘉義市政府衛生局即全面查核商家或業者務必清楚標示原料原產地,以提供消費者選擇食品時更多保障。衛生局分組分區以地毯式掃街方式輔導稽查本市餐飲業、販賣業及攤販業,查核各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直接供飲食場所之牛肉及牛肉加工品,牛肉乾、牛肉麵、牛肉泡麵、牛肉調理包、牛肉罐頭等,應標示原產地。凡有供應牛肉之公共飲食埸所餐廳、攤販及現場烘焙食品,如:牛肉麵包、牛肉披薩、烤牛肉、現場調理即時食品,包括:牛肉麵、牛肉滷味、炒牛肉等即應張貼牛肉原產地來源標籤,另於有容器或包裝食品,亦輔導於包裝袋上增加標示「牛肉來自○○」或等同意義之原產地標示以符合強制標示之規定。執行強制標示各相關業者(包裝食品業者、散裝食品業者、直接供飲食場所業者)未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3至15萬元不等之罰鍰,標示不實則可處4至20萬元罰鍰。嘉義市政府衛生局表示為確保飲食安全,除持續加強稽查輔導外,也呼籲消費者,標示不清者不要買、食品來源不明者不要買、食品誇大不實者不要買,有疑慮隨時詢問衛生局,衛生局將加強稽查,嚴格把關。(照片取自/嘉義市衛生局)

落實牛肉產品標示 衛生署大規模稽查

落實牛肉產品標示 衛生署大規模稽查#牛肉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衛生署於本(12)日啟動「強制標示加強稽查計畫」,各縣市衛生局將針對包裝、散裝食品,以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展開為期2個月的地毯式稽查,以落實牛肉原料原產地標示。衛生署長邱文達上午率領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與同仁,會同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消費者保護官,前往南門市場、餐廳及大賣場等場所,視察牛肉原料原產地標示之落實情形,經過約1個多小時的訪視,業者之標示情形良好。衛生署指出,為落實強制標示規定之執行,並提供消費者正確資訊,食品藥物管理局及各縣市衛生局於法規生效日起,針對公告之產業類別(包裝食品、散裝食品、直接供飲食場所),展開三階段地毯式稽查。本次「強制標示加強稽查計畫」之稽查重點為「是否明確標示原產地」及「現場即時輔導補正」,必要時可請業者提供相關佐證證明,確認標示之原產地是否屬實。依據衛生署9月6日公告,明令規定所有含牛肉或牛可食部位之食品或販賣場所,都需要明顯標示「食品原料原產地(國)」,供消費者清楚容易辨認。如業者未按規定標示,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第17條之1,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若涉及原產地資訊標示不實,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至20萬元罰鍰。衛生署表示,食品藥物管理局將督導並掌握稽查行動,每日彙整各縣市衛生局回報之結果,了解業者落實強制標示之情形,並且定期公布於網站上,以達資訊透明公開,使民眾安心。此外,牛肉產地標示相關公告及問與答資訊,民眾及業者亦可於網站中查詢,或打諮詢專線(02)2787-8200洽詢。

牛肉產品標示產地 民眾選購有依據

牛肉產品標示產地 民眾選購有依據#牛肉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茂軒/綜合報導)行政院衛生署本(6)日公告「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等三項規定。也就是說,自9月12日起,攤商販售含牛肉之散裝食品場所及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之飲食場所,均須依規定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此外,自9月20日起,生產製造含牛肉的包裝食品,亦須清楚標示牛肉原料來自於哪個國家。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日前已召開跨部會會議及業者說明會,說明強制標示牛肉原產地之政策規劃,地方政府衛生局亦持續進行業者、社區宣導,並自法規實施日起,將全面動員各縣市衛生局人力,針對包裝、散裝食品,以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三階段完成地毯式稽查。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為確保食品安全無虞、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提供民眾最明確之資訊,讓民眾可以依個人需求自行選擇,衛生署持續加強邊境與及市售牛肉產品之稽查抽驗,確保民眾飲食健康及選擇的權利。此外,牛肉產地標示相關公告及問與答資訊,亦公告於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首頁,民眾及業者可上網查詢,或打諮詢服務專線(02)2787-8200洽詢。

Men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