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食

孩子都不愛吃青菜!「超級小英雄」來解救

孩子都不愛吃青菜!「超級小英雄」來解救#挑食

(優活健康網新聞部/綜合報導)我家小孩今年五歲,很不喜歡吃青菜,每次要他吃就哭,好怕她營養不良,有什麼方法可以誘導孩子乖乖吃青菜呢?你家的小孩也是只愛吃肉不愛吃青菜?而且苦的不吃、醜的不吃、沒看過的不吃?根據統計,「在台灣,每三個小孩就有一個偏食!」每當餐桌上出現了孩子不愛吃的食物,孩子與家長隨即展開一場拉鋸戰,爸媽要不好言相勸,要不便是失去耐心,對著孩子厲聲命令,逼的孩子勉強下嚥,搞得父母不悅、孩子委屈,美好的用餐氣氛都被弄僵了。兒童職能治療師張旭鎧說,我們希望孩子能夠吃青菜,主要就是希望孩子能從蔬菜中獲得需要的營養素,因此我們可以改變青菜的外觀,或者與其他食物混合,讓孩子忽略青菜的存在,進而得到營養。如果孩子針對某些青菜排斥,不妨換成其他有相同營養的青菜,以免強迫孩子吃某項青菜而造成親子間的障礙,甚至造成孩子逃避正餐!張旭鎧並表示,利用同儕的力量,可以幫助孩子學習與成長,可以試試幫孩子辦個蔬菜派對,當孩子看到其他朋友吃青菜時,孩子嘗試吃青菜的意願也會提高喔!相信很多父母都有這些親子教育問題,現在就由「超級小英雄」這個由專家設計的全腦開發節目來替您解答,全台唯一結合感統力、專注力、品格、情緒,提倡親子共學觀念的節目,將於每周日上午10點在超視頻道與您見面。家長們搞不定家中的小寶貝一直傷腦筋嗎?!歡迎爸爸媽媽有任何兒教問題,或想報名參加錄影,都可以上超視官網與優活健康「留言詢問」http://superhero.uho.com.tw/,還有機會在節目中的狀況劇演出,由專家親自為您解答。

精美畫冊寓教於樂 讓孩子不再挑食

精美畫冊寓教於樂 讓孩子不再挑食#挑食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一本專為幼兒小朋友設計的「小猴子的健康派對」彩色遊戲畫冊(見圖,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即日起將免費贈送!這本由新北市衛生局編印的精美畫冊,故事由猴子的生日派對說起,內容有牛伯伯、兔媽媽及豬博士等有趣的動物角色,鋪陳出新北市及臺灣各地名產及其營養成分,寓教於樂的闡明在地飲食既能健康,又能達到節能減碳保護地球的效果!    衛生局指出,幼兒時期建立的飲食習慣會影響一生的健康效益,因此將均衡飲食的觀念,藉由生動有趣的方式編印成一系列的「小猴子的食物大戰」貼紙書及「不偏食的小猴子」有聲書,就是為了要寓教於樂。今年推出的「小猴子的健康派對」則以建立正確的在地飲食習慣為主軸,藉由彩色畫冊的各種可愛動物,介紹新北市各區及臺灣各地的在地食材、蔬果名產,希望讓小朋友更健康、更有活力。在這本30頁的彩色畫冊中,故事藉由猴媽媽即將幫小猴子舉辦生日派對拉開序幕,透過牛伯伯、兔媽媽及小兔子所攜帶的生日禮物,再經由豬博士的「知識補給站」介紹三芝茭白筍、金山甘藷、瑞芳山藥、坪林茶葉、烏來香菇、林口西瓜及八里文旦等新北市各區食材名產及其營養成分,並延伸到臺灣四季的蔬果,饒富教育意義。較為特殊的是,在這本畫冊中,藉由鼓勵小猴子多多攝取在地食物,進而導入吃在地食物可以不用經過長途運輸及過多的包裝,可達到節能減碳的效果,新鮮、營養、健康又能保護地球。衛生局表示,「小猴子的健康派對」共計印刷4萬本,除免費提供市內幼稚園、托兒所及社區保母系統外,並贈送公立圖書館供民眾借閱,以及置放於29區衛生所供民眾免費索取,1人索取1本,送完為止。

養生非一日之功 健康食品不可亂吃

養生非一日之功 健康食品不可亂吃#挑食

隨著經濟發展,生活品質提昇,現在人也越來越重視養生和保健,在以「健康」或是「改善」為訴求的消費市場下,許多覬覦這塊大餅的業者,紛紛推出各式強調不同功效的健康食品。琳瑯滿目的商品訴求,也反映出現今社會的健康問題。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藥劑科藥師林敬庭表示,基於對營養的重視,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吃維生素等營養保健品,有的人甚至一天會吃上十多種。但是在2010年6月的一篇新聞報導,著實是對平常愛補、無病強身的民眾,投下了一顆震撼彈。林敬庭指出此事件主要為,基隆市一位50多歲的女直銷商,每天吃自家賣的各種不同保健食品,一吃就是數年,某天突然爆發藥物性肝炎不幸身亡。對此,醫生認為可能是因為她吃了過多保健食品,部分保健食品間造成「交互作用」有關。自此事件過後也讓民眾在健康食品的正確使用上投注更多關心,認真的想了解何謂保健食品?在各式各樣的眾多保健產品,以及數以千萬計的廠商中,選擇適合自己的維生素、微量元素、酵素…等產品。民眾總希望,在眾多動人廣告中,挑選優良產品、避免黑心產品。林敬庭說,國外談到健康食品,大家都知道是「食品」的一種。但在台灣,「健康食品」四個字不能隨便用,必須經過衛生署認證,取得「健康食品」標章。其他在合法範圍內,未取得認證的商品,則稱為「保健食品」,在這邊提供民眾辨認優質健康食品的方法:除了選擇有小綠人標章「健康食品認證」的健康食品外,還須依照「健康食品管理法」,食品符合下列規定即屬於「健康食品」:具有保健功效。 標示或廣告具有保健功效食品。另提醒民眾,目前「衛署食字號」已取消,自94年4月1日起,所有食品廣告均不得引述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不列食字號不代表檢驗不合格。林敬庭指出,「健康食品管理法」於88年8月3日施行後,「健康食品」乙詞已成為法律名詞,食品(包括坊間所稱保健食品)未取得衛生署健康食品查驗登記許可證,宣稱為「健康食品」或具健康食品保健功效,則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移送法辦,坊間口頭所說的「保健食品」,其實就是一般食品,僅能做為營養補充而已,兩者是不相同。而健康食品主要功能為補充日常生活中不足的營養,但是過量仍有可能會造成難以挽回的嚴重副作用。林敬庭再次強調,健康食品是因應現代人生活步調緊湊、精緻飲食,從而產生的營養補給品,屬於食品,而非藥品,所以健康食品可以達到「食療」的效果,但不能期望有「藥物」的療效。延伸閱讀「如何做聰明消費者」:http://www.uho.com.tw/health.asp?aid=10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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