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

自行捕撈河豚烹食 民眾中毒急送醫

自行捕撈河豚烹食 民眾中毒急送醫#河豚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近日,食品藥物管理署接獲二起民眾誤食有毒河豚造成中毒案件,一件是撿拾棄置的漁獲自行烹煮食用,另一件是自行捕撈漁獲後烹煮食用,食用後1小時內即發生麻痺等神經性症狀,所幸就醫後已無大礙。河豚毒素不會隨高溫烹煮而失去食藥署指出,臺灣海域中常發現的河豚種類約有30餘種,有些河豚的肝臟、卵巢、精巢、皮膚及腸等具有毒性,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素,不會隨高溫烹煮而失去毒性;常見中毒症狀為唇舌發麻、手麻、腳麻、頭痛、眩暈、嘔吐,嚴重個案甚至出現呼吸麻痺、低血壓、心跳減慢等現象。目前河豚毒中毒並無解毒劑,僅能採支持療法,中毒嚴重者可能有生命危險。食藥署也提醒,河豚種類眾多,辨別不易,為確保自身飲食安全,民眾食用魚肉應慎選,避免誤食有毒河豚造成中毒。 

吃河豚易中毒 吃下1~2毫克恐喪命

吃河豚易中毒 吃下1~2毫克恐喪命#河豚

(優活健康網記者杜宇喬/綜合報導)許多饕客很愛河豚料理,但要注意的是,台灣幾乎每年都會發生有河豚毒素中毒案件,原因大多是食用者不知道自己將有毒河豚吃下肚,或吃到其他含有河豚毒素的水產(如虎河魨、藍紋章魚、貝類、織紋螺、形狀奇特的螃蟹及不知名的魚種等)而中毒。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素,到目前並無解毒劑,也不會因高溫烹煮而失去毒性,民眾必須預防河豚中毒。目前已知的有毒河豚都屬於四齒魨科,一般以肝臟及卵巢的毒性最高,其次是皮膚及腸等部位。誤食後有出現唇舌麻痺、四肢麻痺、嘔吐、失聲、漸進性肌肉麻痺、四肢抽搐、呼吸困難、血壓下降和意識消失等症狀,嚴重時會導致死亡。河豚毒素的中毒症狀大多是在吃下肚之後10~45分鐘發生,但也可能延至3小時之久。估計只需0.2毫克的河豚毒素,便可令人出現中毒症狀,只要攝入約1~2毫克就可致命。台灣產河豚的種類約有30餘種。部分河豚的肌肉雖然無毒,但其內臟部位可能有毒,在料理的時候毒素很可能會污染到魚肉。如果加工業者或烹調者缺乏對魚種的辨識能力,或沒有專業的魚體分切處理能力,就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歡迎大家到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的網站查詢河豚毒素中毒以及相關臟器毒素分布等相關資料。預防河豚毒素中毒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不要吃,更不要食用來源不明或非平常食用的魚、貝、螺等水產品。如果水產品一吃進嘴裡,就有舌頭麻痺或感到苦辣,就應立刻吐掉,並以清水漱口,直到不適現象消失為止。一旦不幸中毒,應先讓患者嘔吐,將胃內容物吐出,並立即就醫,同時也要及時告知醫療人員患者的飲食內容,以利正確診斷及治療。(資料來源:藥物食品安全週報第326期)

慎防河豚毒素中毒 去年至今五案例

慎防河豚毒素中毒 去年至今五案例#河豚

(優活健康網記者沈俐萱/綜合報導)台灣四面環海,漁產種類豐富,食品藥物管理局(簡稱食管局)日前接獲一起民眾食用不知名魚種的「魚卵」後,出現頭暈、嘴麻及四肢麻痺等中毒症狀的案例,這已經是由去年到今年4月16日止所發生的第5例個案了。 (圖為澎湖縣衛生局提供)澎湖縣衛生局鄭鴻藝局長表示,經魚種鑑定為兇兔頭魨(Lagocephalus sceleratus),兇兔頭魨是屬於四齒魨科,俗名有糯米規(基隆)、烏規或規王(高雄)、麵規(澎湖)及仙人河魨等,成魚體長可達1公尺以上。河豚的毒性有種別、部位、個體、地域和季節性的差異,海水河豚種類的卵巢、精巢及肝臟均含有高量的河豚毒素。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素,即使高溫烹調也無法破壞,若誤食中毒,目前尚無解毒劑。主要中毒症狀有嘴麻、手麻、暈眩、頭痛、嘔吐、複視、無法發聲等,潛伏期約10分鐘至數小時,嚴重者將危害生命。 近年來發生的河豚毒素中毒案件,大多是因民眾不明瞭自己吃的是有毒河豚,或吃到其他含有河豚毒素的水產品而中毒。鄭局長呼籲,切勿購買及食用不知名或來路不明的魚類等水產品,如果食用水產品後感到舌頭麻痺或苦辣,應立刻吐掉,並以清水漱口,直到不適感消失為止。若症狀未改善,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飲食內容,並保留吃剩的檢體,以利正確診斷及治療。

食來路不明魚卵中毒 竟是有毒河豚的

食來路不明魚卵中毒 竟是有毒河豚的#河豚

(優活健康網記者談雍雍/綜合報導)日前,食品藥物管理局接獲一起民眾食用不知名「魚卵」後,出現頭暈、嘴麻及四肢麻痺等症狀之中毒案例,經以檢驗後確認民眾食用到屬於有毒河豚的兇兔頭魨之魚卵。(圖片翻攝自維基百科)灣四面環海,漁產種類豐富,民眾亦常自行捕撈食用,而國內近年皆有發生河豚毒素中毒案件,多因不明瞭自己吃的是有毒河豚,或吃到其他含有河豚毒素的水產品而中毒。河豚毒素具有神經性毒性,屬於動物性天然毒素,大部分河豚均具有該毒素,即使高溫烹調也無法破壞,若誤食有毒河豚而中毒,目前亦無解毒劑。河豚毒素中毒主要症狀有嘴麻、手麻、暈眩、頭痛、嘔吐、複視與無法發聲等,潛伏期約十分鐘至數小時,症狀嚴重者將危害生命安全,有關河豚毒素中毒參考資料可查詢食品藥物管理局網頁。 食品藥物管理局呼籲,切勿食用不知名或來路不明的水產品,民眾如果食用水產品後,感到舌頭麻痺或苦辣,應立刻吐掉,並以清水漱口,直到不適現象消失為止。若症狀未改善,應儘速就醫並保留食餘檢體,以利正確診斷及治療。

買魚煮湯竟河豚中毒 魚販辯稱不知是河豚

買魚煮湯竟河豚中毒 魚販辯稱不知是河豚#河豚

在市場買魚竟然買到河豚,桃園有三戶人家,日前在龜山鄉中和南路向林姓魚販購買不知名魚後,回家煮成魚湯準備補一下,沒想到喝下肚後出現嘴唇麻、四肢麻痺等症狀,緊急就醫後才發現原來是河豚中毒;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秀敏指揮刑警大隊,將魚販帶回調查,並且查扣32隻上午才批來的河豚,此外仍要釐清林姓魚販是明知河豚有毒還出售,還是不知道所購買的魚類是河豚。(圖片為河豚其中一種,翻攝自維基百科)當警察搜索到林姓魚販所持有的河豚時,林姓魚販辯稱是向台北漁產運銷公司所批來的,並且出示進貨單,表示自己以為那是無毒河豚,才敢向客人販售,還說「刺龜(河豚的台語名)是有毒,我賣的是河豚,無毒啦!」但是台北漁產運銷公司總經理陳清華卻表示,昨天看到新聞即主動查證,確認在交易量較大的批發市場沒有賣河豚,自營的台北魚市更不可能,來源不可能是台北漁產運銷公司。桃園衛生局食品衛生管理科長連恆榮強調,雖然目前政府沒有禁止販賣河豚肉,但林姓魚販未盡告知責任,已經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只要檢驗的結果出爐,確定是因為河豚所引起的食物中毒,將依情節處6萬到600萬元罰鍰;販售行為若已危害人體健康,還有刑責,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則表示,雖然林姓魚販並非故意而是過失,但是依照法律規定,可能要面對1年以下有期徒刑。衛生局呼籲販售者,販售前應告知民眾販售的魚類是否需特殊調理方式;而且不知道如何調理河豚的民眾,千萬不要購買,因為河豚的毒素能夠耐高溫,無法加熱破壞,吃了非常容易中毒。優活推薦:吃河豚風險大,恐致命 餐廳料理應以安全為優先!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0297 蕁麻疹會因食物引起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336 危險!吃蝸牛爬過的食物 染「廣東住血線蟲」婦人險喪命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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