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蟲夏草

業者不能再打混!「冬蟲夏草菌絲體」須標明

業者不能再打混!「冬蟲夏草菌絲體」須標明#冬蟲夏草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為了避免業者把冬蟲夏草菌絲體,當作昂貴的冬蟲夏草來賣,讓消費者傻傻分不清楚,食品藥物管理署就祭出規定,自本月2月9日,業者若要販賣冬蟲夏草菌絲體的有關產品,都須標示以下內容,防止誤導消費者:1)於明顯易見處加註「本產品非中藥材冬蟲夏草之製品」之醒語。2)應明確標示菌株之中文名稱及拉丁學名。3)其標示或廣告,應完整標示為「冬蟲夏草菌絲體」七個字,不得僅標示「冬蟲夏草」,且該七個字之字體,應大小一致。另食品品名標示為「冬蟲夏草菌絲體」時,其使用之菌株須為中華被毛孢(Hirsutella sinensis),或分離自冬蟲夏草之蟲草相關菌株。食品業者使用中華被毛孢菌種為原料時,應備妥菌株之鑑定證明;至於使用中華被毛孢以外菌株為食品原料時,應將相關文件送食品藥物管理署備查。2月9日生效 業者要好好標示食藥署指出,上述公告已於103年2月9日生效,業者如產製含冬蟲夏草菌絲體之產品,應依規定標示醒語、菌株名稱及「冬蟲夏草菌絲體」之字樣,並儘速依上述公告規定提供相關資料,送食品藥物管理署備查。如未依規定標示,將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依同法第四十七條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違規產品依同法第五十二條應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

楊志良圖利台糖公司?特偵組:無事證

楊志良圖利台糖公司?特偵組:無事證#冬蟲夏草

冬蟲夏草一般普遍認為可以補精氣、提升免疫力等,是中國的珍貴藥材之一,價格自然也不斐,近來卻被週刊踢爆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涉嫌放任台糖公司以不實的「冬蟲夏草菌絲體」混淆民眾購買,衛生署日前決議,只有「Hirsutella sinensis」菌種的食品才能標示為「冬蟲夏草菌絲體」,但楊志良被指控延緩公告,昨日全案終結,並無具體事證指出楊志良攔阻公告時間。但冬蟲夏草無性世代之菌種名是不是「Hirsutella sinensis」學界尚有爭論。(圖為冬蟲夏草,翻攝自維基百科。)據衛生署99年衛教內容表示,傳統的中藥材冬蟲夏草是指冬蟲夏草菌寄生在蝙蝠蛾幼蟲體內所生成的子芽與幼蟲屍體複合物,但是此類菌蟲複合體目前發現有數十種,利用生物科技鑑定,確定Hirsutella sinensis為冬蟲夏草無性世代菌種名,只要不是Hirsutella sinensis菌絲體製成需加註「本產品非中藥材冬蟲夏草製品」,衛署預計2013年底將正式實行。未來標示不實者,可勒令下架,違者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罰3萬至15萬元不等。冬蟲夏草菌絲體與冬蟲夏草不盡相同,秀傳醫院衛教文章指出,冬蟲夏草有滋陰補腎的功效,香港大學甚至有研究發現其具有抗癌物質Adenosine,對病後體虛、陽痿、久咳不癒都有相當的療效。而冬蟲夏草菌絲體的菌種(Hirsutella sinensis),衛署目前則認可其具有抗疲勞、護肝、調節免疫的功效。但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購買前應冷靜思考是否對健康有幫助,才能真正照顧健康。

冬蟲夏草保健食品標示不清 北市衛生局近日內將全面清查

冬蟲夏草保健食品標示不清 北市衛生局近日內將全面清查#冬蟲夏草

被中國人視為「藥中之王」的冬蟲夏草不僅被認為是珍貴滋補藥材,1公斤要價更動輒新台幣100萬、200萬元,不過市面上卻經常傳出充斥魚目混珠的冬蟲夏草相關產品,甚至許多標榜含有冬蟲夏草的保健食品並不含有效成分,北市衛生局表示,以生物科技培養製造者必須標示「冬蟲夏草菌絲體」,否則最高將可罰20萬元。「冬蟲夏草」是蝙蝠蛾科昆蟲的幼蟲感染冬蟲夏草菌後,在冬季潛入土中,死亡後蟲體上形成菌核,即所謂的冬蟲,隔年春天,蟲體頭部長出有柄、棒狀褐色的子實體稱為夏草,一般而言,天然冬蟲夏草僅在中國西南方、尼泊爾、不丹與印度東北少量產出。至於天然冬蟲夏草上則含有多種菌種,目前實驗室以生物科技製造冬蟲夏草上的菌種,其中,「中華被毛孢」才是真正的冬蟲夏草菌絲體。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官員表示,行政院衛生署規定,使用生物科技製造冬蟲夏草菌絲體作為食品原料,必須備有原料來源證明、詳細加工製程、規格標準等相關文件備查,且必須以相同大小字體標示「冬蟲夏草菌絲體」而非「冬蟲夏草」。至於如果因為商品標示不清造成消費者混淆,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第1項,可罰4萬到20萬元,若產品宣稱療效,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第2項,可罰20萬到100萬元,台北市衛生局近日內將全面清查市面上相關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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