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捐新制上路 外甥遺愛人間舅受惠

器捐新制上路 外甥遺愛人間舅受惠

2014/12/23

(優活健康網記者張瓊之/綜合報導)透過先進的醫療技術,讓一個即將消逝的生命,擁有選擇的權利,將愛延續下去,受惠給每個需要幫助的人!日前,在台東有一名糖尿病患者陳先生,2年前因腎功能衰退開始洗腎,並且完成器官移植申請登錄,但隨著時間流逝,仍苦等不到捐贈者,再加上忍不住一周三次洗腎的痛苦,使得他一度想要放棄。

直到今年9月衛福部公告器官捐贈者,親屬受贈排序可提前的新制後,因為外甥是器官捐贈者,在完成相關資料登錄後,他接受了外甥的捐贈,從等待器捐排名的2千多名,躍升為第一名,而目前陳先生已完成腎臟移植,此外,也是器捐新制後首位獲得腎臟捐贈的親屬。

器捐新制上路 三等親、配偶皆可捐贈

花蓮慈院器官捐贈移植中心主任李明哲表示,器官來源不足是各國共同面臨的困境,在台灣光是一年就超過6000位病患在等待腎臟移植,但一年卻只有不到300位病患能接受腎臟移植。

然而,衛福部在今年公告訂定「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中,特別採納器官捐贈家屬團體意見,將器官分配的相對因素加入待移植者之配偶或三親等血親曾為死後器官捐贈者,讓原本只是利他精神的救人行為,也能幫助未來可能有需要的親人。

器官捐贈個案 較往年同期增加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江仰仁執行長表示,「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新制一個月來,器官捐贈個案跟前幾年同期相比有明顯增加,十一月份共有33例,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在健保IC卡註記的朋友也有增加的趨勢,而且已陸續有捐贈者的親人受惠。

這項鼓勵器捐的新制就是說當器官待移植者的配偶或三親等血親,也就是說包括父、母、(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外)孫子女、伯叔、姑姑、舅父、姨媽、姪男女、外甥子女等親屬曾捐贈器官,包括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胰臟、眼角膜或小腸等,器官待移植者獲得器官分配的機會將大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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