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未經申請網路賣藥 恐觸藥事法

民眾未經申請網路賣藥 恐觸藥事法

2012/10/31

(優活健康網實習記者葉臻/綜合報導)現代人為求方便,常在網路上進行購物,但網路這個看似無所不能的世界,其實暗藏許多危害需要被嚴格把關。宜蘭縣衛生局提醒民眾,千萬不要在網路上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或醫療器材;但部分商品如:隱形眼鏡、隱形眼鏡清潔液、隱形眼鏡清潔機、高麗蔘、酸痛貼布、OK繃、假牙清潔錠、耳溫槍、衛生棉條等,均屬藥事法所規範的藥物,是可以購買的。

由於衛生署目前尚未核准經由網路販售藥品給一般民眾,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於今年積極加強網路平台及各媒體監控、監錄工作,計取締查獲24件,違者均依藥事法處辦。

依藥事法規定:申請為藥商者,應領得許可執照後,方准營業;又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藥品及醫療器材,產品應由合法申請之藥商,於登記地點販售,未申請藥商登記之一般民眾不可販售,違反者將依藥事法第92條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宜蘭縣衛生局劉建廷局長呼籲,不要購買或服用來源不明之藥品,以免瘦了荷包又傷身,如有發現違規產品,可以向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檢舉,不讓別人成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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